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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屋里灯还亮着呢,这是给敌人提供便利,佛朗西斯科伸手从后腰包里扯出了夜视仪,顺手一枪打灭了客厅里的吊灯,然后他在往头上戴夜视仪的同时,弯着腰跑向了房门。

迈克已经从高光身上起开了,他低声道:“老板,我好像中弹了。”

“知道你中弹了,没事!”

有防弹衣,脑袋又没中弹,怕什么,高光一个翻身,快速朝前爬行了几步,低声道:“夜视仪给我。”

屋里已经黑了,但是迈克没有跟上,高光伸手在空中晃了两下,然后他愕然回头道:“夜视仪给我!”

在黑暗中摸索,高光摸到的是一只手,他顺着手往前一缩抓住了夜视仪,但是高光觉得手上怎么有些滑。

身体为之一僵,高光把夜视仪套在了头上,然后他顺势把手放在了夜视仪镜头前,然后,他看到了手上的血。

高光愕然回身,却见迈克一只手撑在地上,一只手向前伸出,保持着给他递夜视仪的姿态,但是却已经扑倒在了地上。

迈克再次试图用两只手撑着起身,他抬头,一张黑脸上满是痛苦的道:“我中弹了。”

佛朗西斯科低声道:“先冲出去!老板!先冲出去!”

高光突然很害怕,他的左手大拇指和食指下意识的捻了一下,感受着手指上的滑腻感,突然觉得身上很冷,然后又好像很热。

“迈克!撑住!”

高光很慌,防弹插板都被击穿了,迈克怎么撑呢?

“快点!”

佛朗西斯科还没有开门,他得等着高光一起冲出去,已达成最大的突然性。

“开门,但是别出去,先开火压制敌人!”

高光飞快的说完,然后他突然道:“开门!”

佛朗西斯科一把拉开了房门。

枪声猛烈的响了起来,敌人已经准备好冲击房门了,在开门的一瞬间,高光看到的是四个已经到了门前的人,约翰虽然牵制了敌人,但他不可能把所有人都牵制住的。

这种仗,持续时间长不了的,死就死,活就活,打得就是见面那一瞬间。

高光人都没看清,但他飞快的连开了四枪,从左到右,从扛着一具火箭筒的人开始打起,再到最右边端着步枪的人为止,四个人开了四枪,除了扛着火箭筒,也是距离最远的那个人之外,剩下三个暴露在外的敌人都是应声而倒。

从左到右扫过去,再把手枪飞快的从右到左猛然抡回来,一个急停,在手臂瞬间定死的一瞬间,高光开了第五枪。

那个扛着火箭筒的人向前扑倒在地,火箭弹发射了,火光一闪,一枚火箭弹朝着地面打了出来,但是角度太小,火箭弹在地上反弹跳起,在高光根本也来不及害怕的同时,擦着房子的墙边飞了出去。

打完这一枪,高光就纵身朝着一旁扑了过去,所以他没看到火箭弹已经被发射,当然,他也不可能看清火箭弹的走向。

然后,连串的子弹把房门瞬间打得稀巴烂,然后就听有人大喊道:“手榴弹!扔手榴弹!”

不合理

敌人为什么一开始不扔手榴弹,因为距离有点远,然后窗户上有玻璃,门也关着,想把手榴弹扔到屋子里去也不容易。

但是现在,窗户上的玻璃破了,门开了,然后准备当做攻坚武器的火箭弹意外发射而且打偏了,那么敌人此刻要扔手榴弹也就很正常了。

然后真的有人扔了手榴弹,但是佛朗西斯科却是重重的把门一关。

咚的一声响,有东西砸在了门板上,然后紧接着外面就是轰的一声巨响。

声音很大,手榴弹在门外炸了。

高光向一旁走了几步,蹲下,然后他猛然站起,举着手枪快速摆动扫过,却没有发现可以射击的目标。

受过训练的人就是不一样。

今天晚上的战斗很突然,却也是检验高光他们训练成果的绝好机会,如果是以前,高光可能直接就冲出去了,但是现在他知道在被敌人封锁的前提下冲出去是找死。

如果是以前,高光可能在窗户后面站上一会儿,但是在他搜索目标的时候,极有可能就被敌人一个集火给达成了筛子。

现在,高光就是一闪即逝,一晃而过,绝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一秒钟。

在这种距离极近的准室内战,原地停留超过一秒钟就会死,这是汤普森反复强调的铁律。

高光不觉得他的战法有什么进步,他离开窗口,快速跑向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的玻璃还没有打破,而有玻璃就会严重影响夜视仪的效果。

掀起了夜视仪,在窗户侧后方简单观察了一下,但高光没有急着打破玻璃,也没有从窗口向外射击。

高光看到了三个人,一个正在快速移动,一个躲在垃圾桶后面,还有一个举着把步枪,在房子侧面正在指手画脚的说着什么。

远处,高光看到了有人躲在车后向约翰射击,而约翰还在坚持,只是他被压得抬不起头了。

始终在外面留个人真的是个好习惯,就算被人包围了,外面也有个人可以牵制,可以报信,可以从敌人屁股上捅一刀。

没有约翰的话,高光他们已经完了,但是现在约翰已经被压制,他能起到的牵制作用已经被削弱到了极点,而敌人只要能再凑出几个人,或者再有一个火箭筒,那么高光他们就真完了。

现在,对高光他们最不利的是缺乏远射程武器,只有四把手枪,敌人的距离超过三十米就不好对付。

手枪就是近距离自卫用的武器,只要距离稍远,那么任何时候,使用自动步枪对手枪都具有绝对优势。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而高光就是那个例外。

一般,常理,正常情况下用手枪都无法对抗步枪,可是高光不一样,他就是不讲道理的那种射手。

就像汤普森讲的那次经典战例,正常情况就是必死的局,可一个狙击手就能生生把自爆车挡在了致命距离外。

手枪在高光手上就不合理,因为他打十米内的敌人时一枪,打三十米的敌人还是一枪,只要目标还在手枪的精确射程之内,也就是子弹的散布面没大过人脸这个范围,那他就能不讲理的一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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