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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秦易微低着头看了简嘉一眼,随手将毛巾折叠起来,他沉声道:“这头猪留着自己吃。”这头野猪是今年春天出生的小猪仔,长了四五个月,正是肉质鲜嫩的时候。若是拿出去卖,确实能卖一些银钱,可是比起得一两百个铜板,秦易更希望让家人品尝到在外头吃不到的好东西。

简嘉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期待的笑容:“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说来惭愧,简嘉作为一个姑娘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没穿越之前,每顿饭她都需要加个大荤。所谓的大荤必须是实打实见到肉的,一口下去能流油的,那种和蔬菜一起炒的肉丝在她看来都算是点缀。

来到秦家之后,每顿饭虽然都能吃饱,但是她很馋肉。昨天晚上做梦的时候,她都梦到了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了。

秦易定定看着简嘉,突然笑了:“当然,我何时骗过你。”

简嘉兴奋地握住了拳头,“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妥善地安排它的!”

红烧肉、扣肉、糖醋排骨……我来啦!

作者有话说:

聋聋友情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熬猪油◎

杀猪宰羊这种事简嘉不会,但是她很喜欢看别人做。就比如现在她和秦朗正蹲在廊檐下,看秦易和二叔联手杀猪。山里人杀猪比较粗犷,一般情况他们会直接烧去猪毛,烧得猪皮焦黄之后,再刮去黑灰给猪开膛剖肚。但是秦易的手法很细致,他选择用开水烫毛后刮去猪毛。

漆黑的野猪经过烫和刮之后,猪皮竟然变得雪白。一百多斤的猪倒吊在房梁上,二叔举着水瓢用清水冲洗着黏在猪皮上的猪毛和污渍,一连冲洗了几次后,猪身就被洗干净了。

秦易将污水盆拖到一边,他取了个干净的木盆放在了猪头下方。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了锋利的匕、首,刀锋在猪脖子上快速划拉了一道。厚厚的猪皮出现了一条又长又深的伤口。顺着伤口看去,能看见森白色的猪颈骨。

就在秦易准备继续动手时,他却侧身停下了动作,皱眉看向了木盆边的二人。

“嘶——”这又猎奇又血腥的画面让秦朗忍不住睁大了双眼,他刚想凑近一些看得更清楚。一只温热的手掌从身边伸出,捂住了他的双眼。

秦朗:???

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少儿不宜,姐姐帮你打个码。”原以为秦朗的胆子小,看到血糊糊的画面会自动回避,没想到这家伙半点不怵。说好的君子远庖厨呢?说好的柔弱胆小的小可爱呢?只能说秦朗不愧是秦易的兄弟,虽然外形秦朗看起来瘦弱,可骨子里面却和他兄长一样有着血性。

胆子大是好事,秦朗体弱也是事实,怕他看多了血受了惊吓,简嘉体贴的捂住了秦朗的双眼。随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秦易:“我捂好了。”秦易可以继续了。

然后简嘉和秦朗二人就被秦易赶到了屋内,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简嘉伸手拉了拉门栓,发现门外竟然落了锁。好家伙,秦易不让秦朗看也就算了,凭什么不让自己看?

气呼呼的简嘉低头同秦朗四目相对,想了想后,简嘉控诉道:“你哥真独、裁。”

秦朗沉默了一阵,弱弱问道:“姐姐,方才我就想问了,打个马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简嘉:……

这让她怎么解释!

等简嘉再见到那头野猪时,它已经被大卸八块了。一百多斤的猪要吃很长一段时间,大景没有冰箱,若是猪肉存放不当变质就浪费了。杀猪时,简嘉他们已经决定了这头猪的做法:四条腿盐腌了做成火腿,身体部分的肉该红烧的红烧,该糖醋的糖醋,剩下的部分做成坛坛肉封装。猪头和猪脚一起用盐腌制了做成咸猪头猪脚,至于内脏部分也不能浪费,等二叔清理出来之后,简嘉会将它们一锅卤了。

一头猪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不会有丝毫浪费。

简嘉只知道秋冬季节是腌制腊味咸肉的季节,却不知临近夏季也能腌制火腿。好在秦二叔有经验,腌制火腿和猪头猪脚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一头猪一百多斤,去了毛和内脏,再将需要腌制的部分取走后,剩下的肉只装了浅浅一盆。毕竟这只是一头半大的野猪,膘未足肉不厚,能有这样的出肉率已经不错了。

简嘉留出了两刀最漂亮的五花肉准备用来做红烧肉,剩下的肉则要拜托秦易帮忙改刀。肚腩上的肥膘肉要去皮切成小块,一会儿能混在板油中一起熬煮。肋条上的肉要剔出骨头之后切成巴掌大小的块,再经过简单腌制后油炸做成过油肉。

屋外的雨势依然没小,烟囱中冒出了青白色的炊烟,厨房中秦易站在桌子边分割猪肉。无论剔骨削肉还是剁砍劈刺,他手中只有一把匕首。不足一尺长的匕、首两侧开了刃,锐利的锋芒滑过,紧致的肉就乖顺的变成了简嘉需要的模样。

简嘉原以为自己算是刀工不错的人,可和秦易一比,她甘拜下风。薄薄的匕首在秦易手中犹如神兵利器,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炫技的动作,可每一刀都让她赏心悦目心悦诚服。

肥膘肉和板油切开之后,体积变大了不少。白花花的肥肉堆了一小盆,简嘉嗅了嗅肥肉的味道,和家猪相比,野猪的味道确实有些大。这也不奇怪,家养的猪仔在幼时都会阉割。阉割后的猪仔长得更大,肉质也更加细嫩,味道也更淡。

秦易猎到的野猪虽然还没长大,可它未经阉割,多少会存有一些味道。看来在熬油之前,她得好好去除一下这股味道。

想要去除味道,方法也简单。先将肥肉用温水淘洗几遍之后,再放入锅中焯一道水。当然,她也没忘记加上两勺酒。焯过水的肥肉变得立体,已经不像方才那般软趴趴的了。

将焯过水的肥肉倒入锅中,再添上一小勺清水,简嘉升起灶膛中的火焰,慢慢开始熬制猪油。

“为什么要加水?”突然间,简嘉听到了秦易的声音。

当简嘉抬头看时,就见秦易在灶台旁边站得笔直,他眼神认真,目光严肃,这神态唬得简嘉一愣,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见简嘉不回答,秦易又问了一遍:“我以前也见人熬制过猪油,可他们没有先煮肥肉,也没有先放水。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做吗?”

简嘉有些不自在地抿了抿唇,耐心地解释道:“放水是为了让肥肉在熬制过程中升温不太快,不容易熬焦糊。而且加水之后熬制出来的猪油更加清澈,如果不信,一会儿你看了就知道了。”

秦易点了点头,而后转身出了厨房。正当简嘉腹诽之际,他又回来了,这一次他竟然带着一支毛笔和几张黄麻纸走了进来。一进厨房,秦易便将黄麻纸放在了方桌上,然后捏起毛笔快速在纸上写了起来。

简嘉好奇地看去,只见黄麻纸上出现了几行字:熬猪油要点:焯水之后放冷水。

简嘉:……

她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秦猎户竟然记下了她烹饪的重点。窗外雨声潺潺,简嘉眼神越发担忧,糟了,难道秦猎户有什么精神类疾病,专门在雨天发作?

就在简嘉胡乱猜测之际,她面前出现了墨迹未干的黄麻纸。秦易认真道:“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

有一说一,秦猎户的字写得很有特色,狂放不羁中透着一股杀气。

见简嘉眼神惊疑,秦易偏过头,声音弱了几分:“我觉得你做的饭菜很好吃,我想同你学做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有什么要点秦易先记为敬,说不定将来就能用上了。

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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