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的小说
认真的小说 > 深眠(作者:杨溯) > 第4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4节

 

袁醒想,会有alpha为自己的oga洗衣服么?没听说过。

好像也没有听说过,有oga为了自己的alpha去机械厂打工。

更没有听说过,oga为自己的alpha修厕所。

或许,他也应该为自己的oga做点什么。

袁醒叫住她,道:“麻烦你了,我想试试。”

胖女人叫娜娜,是个热情的beta大婶。她看袁醒腿脚不灵便,帮他接了水,倒进木盆儿里,再把方眠换下来的大棉袄堆进去。

“你看啊,弄点洗衣粉,不用太多,搓一下,就起泡泡啦。”娜娜演示给他看,“棉袄又笨又重,咱一双手搓不过来,你就用杵子敲一敲,捶一捶。”娜娜拾起捣衣杵,照着盆里的棉袄捶了好几下,“这样洗出来的衣服才软,不硬,穿着舒服。懂了吧?”

袁醒点点头。

娜娜自己家还有事儿要忙活儿,挎着篮子离开了。袁醒放下拐杖,在院里坐下,学着娜娜的样子捡起捣衣杵,用力捶了捶方眠的大棉袄。才捶一下,捣衣杵断在了盆里。

袁醒:“……”

捣衣杵断了,他去方眠的工具箱里拿了根铁扳手出来,收了手劲儿,捶第二次。扳手是铁制的,好好的,没有裂,他松了口气。可盆里的泡沫水却急剧减少,与此同时,盆底溢出洗衣水,漫过了袁醒的脚底。他把棉袄抱起来,发现木盆让他给捶裂了。他再把棉袄摊开,上面破了个洞,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湿漉漉的棉絮。

……闯祸了。

他犹豫半晌,给方眠发了条信息。

袁醒:【抱歉,我把你的衣服弄破了。】

手机滴嘟一下,是方眠回复了讯息。

方眠:【没事儿,放着晚上我来弄。】

方眠:【中午饭我做好放冰箱里了,你自己热一热哈。】

袁醒把棉袄丢了,又把坏了的木盆和捣衣杵藏起来,热好饭用完餐,抬头一看,追电落在窗台,歪着大胖脑袋瞅着他。它爪子上绑着艾娃传来的信,袁醒取下来掠了一眼,说的事情在他预料之中——反叛军在北都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发布了通缉令。

袁醒在背面写上:“内部传递假消息,诱内鬼出洞。”

写到末尾,他想了想,又写上:

“我需要棉袄,想办法送过来。”

纸条交给追电,追电扇了扇翅膀,却不动,眼巴巴盯着桌上袁醒吃剩的羊肉。袁醒给它喂了一块儿,它心满意足,胖嘟嘟的身子往外一跃,摇摇晃晃地飞向了远天。追电太胖了,袁醒盯着它的背影,总觉得它会掉下来,砸死某个路过的倒霉蛋。

下午,娜娜来教袁醒做饭。

“就知道你不会做饭,”娜娜揶揄地笑,“你嫁了人,可得学一学呀。天天在家里什么也不做,你的alpha会移情别恋的。话说回来,你是哪里人啊,看起来不像是咱本地的,以前家里很有钱吧,被反叛军抄家了么?”

娜娜说,绿珠湾的上城区有很多贵族被反叛军抄了家。家里的alpha被杀,oga、beta被士兵哄抢,谁动作快,谁就能抢到一个娇滴滴的贵族老婆。

“你能被你家那口子抢到,也算是你的福气。我看他啊,是个好人,会对你好的。”娜娜絮絮叨叨,“我隔壁那家夫妻,alpha天天打他老婆,可怜啊。”

娜娜教他下面、煮饭、炒青菜和蒸鸡蛋。做饭比洗衣服难一万倍,娜娜走后,袁醒思虑再三,没有妄动。傍晚,方眠一手提溜着一个罩着棉布的笼子,一手拎着一条猪肉回家。家有饭桶,不买肉不行,方眠担心清汤寡水的袁醒吃不饱,顿顿给他做肉吃。

方眠搁下笼子,去厨房洗手烧菜,猪肉切成块儿,拌上红薯粉,倒进刚煮开的热水,热气腾腾,不一会儿就熟了。这时再关火,撒一把葱花,瘦肉汤出锅。方眠把饭菜汤端上桌,给早已候在桌边的袁醒发碗筷,顺口问:“我棉袄呢?”

“丢了。”

方眠震惊了,“丢了?”

袁醒看他神色,皱了皱眉,问:“我做错了么?”

方眠:“……”

破了的衣服可以缝、可以补,可是只有穷人会这么穿,贵族的大少爷当然不懂。

他醒哥不仅是个饭桶,还是个败家的饭桶。

算了,方眠叹了口气,“没事儿没事儿,反正你也缺衣服,正好我领了今天的工钱,一会儿咱出门买点衣服。”

袁醒知道自己做错了,垂下眼眸,道:“抱歉。”

“真没事儿。”方眠想到什么,站起身,把笼子端到桌上,“你看我逮到了啥。”

他揭开棉布,笼子里的东西显露真面目,赫然是一只肥白的雪鸮。追电见着了袁醒,很羞愧地把大胖脑袋埋在翅膀里,一副没脸见人的样子。

方眠拿筷子戳进笼子逗它,“不知道雪鸮肉啥味儿,明天我做给你吃。嗯……烤还是煮还是炖汤呢……”

袁醒:“……怎么抓到它的?”

“我看见它在咱家附近飞,一开始不知道啥玩意儿,跟个球似的,我还以为是只会飞的鸡,”方眠说,“刚好我买了猪肉嘛,这小胖玩意儿一直盯着我手里的肉,还跟踪我,我就问路边店铺老板借了个笼子,把它骗下来逮住了。”

雪鸮哀哀地咕咕叫了两声,眼巴巴地看着袁醒。袁醒看了看它,冷漠地无视了它的装可怜。方眠用棉布罩住笼子,把笼子搁在角落,和袁醒用完晚饭,领着袁醒出门买衣服。

市场狭窄、拥挤,人声鼎沸,不时有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顶着硕大的瓦罐经过他们身边。嫁为人妻的beta和oga都严严实实地遮着脸,有的戴帷帽,有的佩纱巾,只能从他们裙摆下的尾巴认出他们的种族。他们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牙齿蛀得漆黑,有的一面顶着大瓦罐,一面还牵着自己流着鼻涕的小孩儿。瞧着他们头顶那摇摇欲坠的大罐子,真替他们捏把汗。还有骡车打街上过,车棚上的铃铛铛铛作响,有种特别的韵味。两边都是店铺,售卖各色皮毛、丝巾、毡帽和长袍。

方眠和每家店老板都很熟,不管是老虎、狮子还是鬣狗,和他的关系都特别好。袁醒安静地站在一旁,看他和老板拥抱、叙旧,顺便打听阿狸的消息。每个老板都说没有见过阿狸,袁醒捕捉到他脸上一闪而逝的失望。方眠不再聊阿狸,把袁醒拉了过来,向每个老板大声介绍,“这我媳妇儿,叫袁醒,请大家多多关照,以后他来买东西记得打折!”

他们开始选购衣物。这里的袍子有种少数民族风格,很像藏袍。方眠挑了皮腰带和绣着云朵暗纹的黑色带毛领的长袍。他们进里头试衣,袁醒拄着拐杖不方便,方眠帮他脱下外衣。

昏暗的油灯下,他的身条挺拔修长,如松似竹,橘黄的光金灿灿,犹如松脂蜜油,在他起伏的肌理上流淌,勾勒出深深浅浅的沟壑。方眠暗暗咂舌,这哥们儿身材堪比模特。帮袁醒换上新袍子,系上腰带。他身形颀长,这纯黑长袍穿在身上,神秘贵重,不似凡尘里的人。方眠看得有些呆了,“醒哥你好好看。”

袁醒皱眉,“很贵。”

“贵什么贵,我给你买!”方眠上头了,钞票一挥,通身的行头全部买下。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