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他统共就告诉了云郊这些事,然后退到门口,为了云郊的方便,将小手提箱踢到云郊床边后,也走了。
转过身对上那堵灰墙时,有那么一刻,云义康确实为自己荒唐的举动而感到后悔,但要让云姝嫁给程见山这种人,不如让他带着她一齐死去。
故而,云义康只能不停地赌和试探,还好越与程见山交涉,他越觉得程见山想要的是云郊。他不知道这是否是自我的安慰,是自我的麻痹,所以他尽管提醒云郊别被程见山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又觉得没必要如此认真,许多为人处事的人情道理,也都懒得教给他。
大不了,就让这孩子死在程家。
可程见山这种精明的人,想必把一切都算到了,那他就由着程见山的意思,做程见山的棋子,说着程见山希望他说的话。
只是他从程家拿了那么多好处,多么明显,不是结婚,是卖孩子。午夜梦回,对着空落落的另一个枕头时,他会想这是否要让妻子寒了心,毕竟她活着的时候,一视同仁地爱着这两个孩子。
但她早已死去,而云郊没有叫他满意。他多希望云郊是男的,于是一男一女的双胞胎,总归能组成一个好字,尽管哪里都糟透了—病逝的妻子,遭人暗算以至于东山难再起的生意,身后的乱世。
是了,乱世有乱世的活法。他养了云郊十九年,云郊欠他十九年的恩,他知道云郊还不起,并不向程见山索要太多,不过是两张逃往美国的机票、十几两银元、几份到了那边可以抵押变卖的、作彩礼的黄金饰品罢了。
现在云义康已经得到这些,也便满足地退了场。房间里又只剩下云郊一人。
刚刚发生的事,像热症时的幻影,云姝留下的荷包和云义康留下的红印,则加重了这场病。
生病的时候,云郊什么都不愿去想,他慢慢地从床上坐起来,按着云义康的吩咐将自己生活过的痕迹装进这只手提箱。
这过程说来简单,因为云郊并没有多少称得上“嫁妆”的物什,根本用不上挑挑拣拣,反而得塞进洗得发白的衣服作数才堪堪将行李箱装满;但又何其艰难,程望江人是回了家,可他留下来的东西还在云郊体内捣乱,戒指随着云郊的走动碾过女穴的内壁,带来细密的快感,精液也从前后两个洞内渗出,一点点濡湿底裤。
云郊回想起程望江离开时说的话,轻轻地叹了口气。他病得比以往都要严重,对程望江这样恶劣的行为产生了一种不计后果的感激。
这感激叫他没取出戒指,没清理那些粘稠的液体,而是放任它们继续留在体内,陪着他吃掉冷掉的稀粥,随后被蕾丝和纱包成一样纯白的礼物,孤零零地空等许久,终于被送进程家派来的车里——如果有程望江陪他,这些难以忍受的事就都是一场轻飘飘的梦。
及至车要启动时,云郊才听到大概有人在叫他,那像是云姝的声音。在云郊心里,云姝是远比程望江重要的,妹妹的声音又将他拉回现实的漩涡中。
现实便是,云郊将脸贴在窗户上,四处地望,可四处都没有云姝的身影。云郊最后合上疲倦的眼,那栋关了他十多年的小房子,成了他眼里云家最后的景象。
这栋小房子本是为仆人准备的,离爹爹和妹妹远,离街上来往的行人近。十年前他搬进来时,他的楼下还住着仆人。十年间,云义康的财富散得快,仆人比他家的财富走得更快。现在,这小房子则什么都不剩了,空落落的一片。
去往程家的路上,天是奇怪的。雨已经停了,这么阴的天,还有人在放鞭炮,不再是烟花了,而是又短又红的炮仗。不知为何,那些红纸一下子又变成了红布,变成了红色的软而滑腻的肉,像是水一样流了过来。云郊休息好些,往窗外看了一眼后,又立刻便被这红厌弃得转回去。
好在没过多久,就到了程家。程家是另一番僻静的景象,云郊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越过高大的围墙垂到街上的千百条花枝,繁盛的花枝下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面朝车来的方向站着,左手撑着一支拐杖。
车缓缓地碾过花瓣,在男人面前停下,刚好叫云郊能隔着身旁的车窗与他对视。
车窗上还留有水痕,像透明的蛇一样扭曲盘旋着,使云郊看得他看得并不真切。隔着蛇的不真切,组成了云郊对男人的第一印象,一块温润的玉,唯一的瑕疵是嘴角的小痣。但云郊看第二眼时,又觉得那痣生得刚刚好了,那大概是因为男人在对着他笑、叫他觉得亲切吧。
男人微笑着,俯身为云郊打开车门,又抬着手挡住车门顶,将礼仪做到最好,哪怕这些云郊并不懂。
云郊只是愣愣地钻出车,低声对男人说了声谢谢你,然后他便不知道要做些什么了。他该怎样地走进那扇铁门,去找到他的丈夫程见山呢?见到了他,又该说些什么才不会被发现呢?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事。姝姝、爹爹和程望江,都不在他的身边,他孤身一人。
载他来的车静悄悄地开走了,他身上的婚纱在地上绽放出一朵最大的花,花瓣顶端已经被污水弄脏了。
还有婚礼。
结婚的消息,没有登报,他穿着这一身白色的婚纱,也没有去书中的礼拜堂。除了这些照例要开着的花,就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场景,结婚证书上写了两家人员共十个人的姓名,在程家却只有眼前的男人在等着他。
现在,有阵风吹过,花枝抖下各色的花瓣和微光闪闪的雨珠,其中一颗落在云郊的睫毛上,随即流向眼角,最后慢悠悠地沿着脸颊流下。
男人抬手为云郊擦去了水痕,仍然微笑着,轻柔地告诉云郊:“我才要谢谢你愿意嫁给我。你终于来了。”
这就是身穿婚纱的云郊同程见山见的第一次面了。
老天好心地为这对新人着想,不再落雨,可程见山的话却像另一场雨,将婚纱淋得湿灰了,让云郊觉得自己穿的是丧服。
以前他站在爹爹和姝姝的角度考虑这些事,对程见山的愧疚,说到底,也是模糊而轻飘飘的,颇有些心理安慰的意味,仿佛只要感到一阵义务上的亏欠,替嫁这件事就叫人能够无可奈何却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一般。
及至真正见到了程见山,凭着第一眼知道他是个多好的、玉一样的人,含混不清的愧疚才晋升成为一样具体而沉重的力,向下拉扯着云郊的心。
他后知后觉地明白程见山等这一天等了许久,如果不是爹爹急着要走,程见山大概还愿意等余下的一辈子。毕竟和逃亡比起来,结婚,用契约的形式将两个毫无血缘的人组成一个新家,让一个人完全献身于另一个人,到底也算一件值得等待的大事了。
那么,夹在这之中的他,到底要如何赎罪?
到了不得不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云郊却来不及想了,程见山的微笑烫着他的脸,叫他一时只得脸红心虚地低下头。
而程见山似乎是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当自己的妻子在害羞,柔声问云郊:“现在我们去我们的房间,好吗?”
问句的结尾,一只向上翻着的手遮住云郊低垂视线里的花瓣。
“我想牵着你的手,一同过去。”新的问句,被微微颤抖的手包装成低下的请求。
我们,我们的,牵手,程见山总是要让他们贴得那么近。
如此小、小到好似一声梦呓的请求,叫云郊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他小心翼翼地搭上自己的手,程见山的手指顺从地滑进指间,将一片冰冷裹进温热中,略微一用力,就将云郊引向花树后的洋房。路上不见一个仆人,就是有偶然闯入的,也都被程见山摇一摇头,烟一般消散了。
走路,对于患有腿疾的程见山来说,哪怕拄着拐杖,也并不是件多容易的事。只几步远的距离,方才走到桂花树下,程见山的身体便不自觉地倾向了云郊,目光也顺应着贴去,发现的却是皱眉的云郊。
微微弯起的眉,像两片枯皱的柳叶,飘落进程见山的眼里,倒还存有一些飞扬在柳枝上的锋利,将他的话割得零碎而低微:
“对不起,我的腿有问题,是个瘸子。你还愿意来,我太高兴,本想逞强一番、像常人一样握着你的手的好好走的。但我到底太依靠你,也就牵得太用力,结果便是弄痛了你,你都痛得皱眉了……唉,我想,还是松手好了。”
程见山嘴上说着要松手,却仍紧紧捏着云郊的手,反倒还将头微微垂下去了,嘴唇更加靠近云郊的耳朵,大概是在期待着什么。
两人的距离缩短了,这给了云郊做好妻子弥补的机会。
“没……没关系,”他期期艾艾地,隐去那句“不是因为你的缘故”,顿了下继续说,“不痛。我也想……牵着你的。”
云郊耳根绯红,不敢抬头,只听到程见山很感激地,说:“好,辛苦你了……谢谢你。”
于是他们又一道走着了。这次,程见山的手臂和云郊的肩头腻在一起,很少分开。
云郊的话,并不违心。
程见山手心温暖,而天则清冷湿漉,谁都想找到一个暖和的去处钻进去。他皱眉并非因为程见山,而是因为程见山的弟弟。
同程见山走了那几步时,云郊的心里确实挂念着程见山的腿脚,担心他会太累,想为他分担一些力气,可身体却忠实地为程望江留在他体内的戒指和体液作出反应。
戒指磨出了丝丝缕缕的情欲,那条江正从他的体内攀附而下,将一片丑陋流到他和程见山走过的路上。
云郊不会感慨所谓的缘分,叫他的身与心被风吹刮着一般在这对兄弟之间悬而不定,仿佛一本蓝色封皮的罗曼蒂克的女主角。
他只会感到痛苦。
在欺骗这个巨大的罪名之下,又清楚地又罗列着通奸的种种细节。程望江告诉过他的,已经定下了婚约,就是别人的人,就要守贞,可他因为贪欲,并没做到。
贪心也是一种罪。
罪与罪撕扯着,在云郊的想象中,它们已将蔽体的婚纱给撕烂了。明明在程见山身边,婚纱的布料发出细碎的声音,他却觉得自己像夜夜在程望江身下那般赤裸,不该和程见山牵手的。
云郊想着这些,心里难受,又要忍着身上的火,也难怪他要皱眉头,这已经是很轻微的一种形式了。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好好地和程见山一起走到了路的尽头。
程见山将拐杖立在一边,要打开洋房的铁门时,云郊的痛苦具象化,变成一段立在他们身后、语气轻佻的话:
“哥,你怎么能这样呢?明明是一生一世的头等大事,就这样简单冷清,连一桌酒也不请,一张结婚照也不拍,戒指……戒指也没有!除了我,连个亲戚都见不到,算得上什么!哦——不,不对,嫂子也没见过我的脸呢。哥,嫂子是长得多漂亮,天仙一样的,花了大价钱娶过来,结果都不舍得给别人看?那么,我倒是想好好看看嫂子的脸了,不知道嫂子愿不愿意为我转下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