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歇会儿再去背吧,灶房里给你泡了茶,你先去喝,我去把镇着的桃子拿过来,解暑最好。”
顾朝朗见他忙前忙后的样,感觉心都要化了,难怪人家都说成婚好,有这样一个人时时惦记着你,干活都不累了。
他进灶房坐下,一口气喝了好几杯水,时乐右手端着桃子进来,左手拿着一块湿布巾走进来,边走边道:“先擦把脸,看你满头的汗,这桃子我都洗过了,快吃吧,活快干完了吗?”
顾朝朗接过布巾擦了脸,先拿了一个桃递给时乐,才自己拿起一个,吃了一口道:“快了,种了十亩田的稻子,前几天就陆陆续续在收,只剩下最后三亩,今天再去四五趟,后头再背一天就完了。”
时乐看着他道:“那你再歇会儿,晚上我们蒸包子吃。”
顾朝朗笑了一下,“真好,我不歇了,早点干完我们早点吃饭。”说完三两口吃完桃子,又喝口水,起身回了院子,背上背篓出门。
时乐看天还早,也起身继续绣鞋样,中途顾朝朗回来过几次,他也没起身,只招呼他去灶房里多喝些水。
忙碌的时候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时乐才绣好一只鞋,已近黄昏,他收拾好针线放回屋里,就去了灶房。
面已经醒发的差不多了,时乐烧火上锅加水,将洗好的苋菜放进去焯水捞起,切碎,早上剩的肉不多,不够下一顿吃,稍热了热将油脂炼出来,肉剁碎,油里下葱姜末炒香,然后将锅端下来,等油晾凉,将肉末和苋菜碎倒进去,再放上盐搅拌,馅儿就做好了。
等面完全醒好,在菜板上稍洒些干面粉,面团放上去搓长条,切块,擀面皮包包子,再醒发一会。
家里的锅不大,一次只能蒸七八个,时乐包了二十几个,想着今晚吃不完的还可以明天早上吃,还有最后一锅没蒸,顾朝朗已经回来了。
时乐听见屋外的动静,走到灶房门口,“快洗手进屋吃饭。”
蒸好的包子已经端到桌上,热气腾腾,皮薄馅大,顾朝朗进来都没坐下,拿起就吃,吃了一个垫垫肚子就上前帮忙,此时最后一锅也蒸好了,顾朝朗把锅端下来,时乐出门打了一壶水来烧上,干一天活晚上泡泡脚才好。
两人坐在桌边,也没拿碗筷,直接上手,时乐吃了五个就吃不下了,顾朝朗一连吃了七八个。吃完,时乐将剩下的包子端进橱柜,顾朝朗刷洗蒸锅。
门外传来顾朝朗大伯娘李秋芳的声音:“朝朗,乐哥儿你们在家吗?我给你们送点菜来。”
时乐赶紧去开门,门外李秋芳背着一个背篓,顾朝朗也过来,从李秋芳背上接过背篓放下。
李秋芳看着他们小两口,心里说不出的开心,她握着时乐的手道:“乐哥儿长得可真好,跟个白面团子似的,我们朝朗有福气。”
也不等时乐说话又接着道:“朝朗那菜地种的少,我给你们小两口送些来,也不多,就是几个南瓜,茄子,还有点豆角。
说是不多其实已经快装满一背篓了,时乐有些不好意思,还是笑着道:“多谢大伯娘,您快进来坐,今儿算是占您便宜了。”
李秋芳见他痛快接了,脸上笑开了花:“这孩子说的什么话,这哪是占便宜,我就不进去了,家里还有事儿呢。”
时乐又接着道:“那大伯娘您稍等,我今儿做了些苋菜包子,给您装几个尝尝。”说完就转身回了灶房。
李秋芳笑道:“哎呀,真是好久没吃包子了,还真想这一口。”说完又看向顾朝朗,“早让你成亲你还不肯,这回知道好了吧。”
见顾朝朗不说话,李秋芳眉头微皱:“你可别对着夫郎也闷不吭声的啊,乐哥儿多好一孩子,你可得好好待人家。”
顾朝朗脸上看不出表情,只点头应了,“伯娘,我知道的。”
李秋芳对他这性子颇有些恨铁不成钢,明明小时候还是个嘴甜爱说话的,这两年变得像个闷葫芦,叹了口气:“日子还要慢慢过,你也想开些,行了,把菜拿进厨房去吧。”
顾朝朗又点了点头,拎着背篓进去,时乐拿个小木盆,装了十来个包子出来,递给李秋芳,“伯娘,这是混了杂面做的,您别嫌弃。”
李秋芳笑着接过:“这话说得,这还不够好啊,瞧这包子蒸得多好,比我手艺好多了。”
两人又是一阵寒暄,顾朝朗才拎着背篓出来,李秋芳接过,又叮嘱他明天和夫郎回门要好好表现,让岳父岳母放心,就家去了。
修
时乐和顾朝朗回到灶房,水也烧热了,两人泡过脚回到卧房,此时天已擦黑,屋里要点上油灯才能看清。
时乐坐在床上,拿出今天没绣完的鞋样子继续绣,顾朝朗半躺着看他,过了好一阵,他直起身道:“改天再绣吧,这么晚了仔细伤眼睛,明日回门要起得早呢。”
时乐头也没抬道:“没多少了,我把这一点绣完就睡。”
顾朝朗见劝不动他,也没再说什么,只道:“那明早你多睡会,我去买回门的东西,等我回来叫你再起。”
时乐想了一下点头道:“那好,银钱我放在匣子里,你明儿自己拿上。”
正好看看这个儿婿对他娘家怎么样,也不是非要买多少,但也不能太过抠门,那是对他不重视。两个人过日子,有合心意的过法,也有搭伙的过法。
手上加快速度,绣完今日剩的小半部分,一只鞋样子就成了,将针线收好,顾朝朗下床熄了灯,两人正是新婚燕尔,很是闹腾了一会才擦洗歇下。
李秋芳端着包子回了家,刚进屋里就对着顾大伯说:“瞧瞧,你侄儿媳妇做的包子,手艺好,人也大方,一点儿不扭捏。”
顾大伯常年皱着的眉头舒展开:“祖宗保佑,赶明儿咱们去给爹娘上柱香,还有朝朗他爹,让他们保佑这小两口,好好过日子。”
李秋芳也说好,将东西放好就洗漱歇息了,正是农忙,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干活,晚上睡早些才有精神。
翌日,晨光熹微,顾朝朗已经出门了。
时乐醒来不见人,也不再赖床,起身梳洗,想了想又戴上那根银簪子,今日回门,总要让爹娘放心,知道他过得好。
收拾好他就去了灶房,将昨晚剩的包子放锅里蒸上,等着顾朝朗回来吃早饭。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顾朝朗就回来了。
见顾朝朗走进灶房,时乐起身接过他背上的背篓,手上一沉差点没拿稳,他惊道:“这是买了多少,怎这么重。”
顾朝朗挠挠头,一边将东西从背篓里拿出来一边道:“ 没多少,我今日去得早,那猪肉摊刚开张,我见排骨不错,就买了六根,有七斤重,咱们留一根在家吃,剩下的当回门礼,还有一斤茶和一斤糖,别的就没了,一共花了二百八十文。”
说完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递给时乐,“我带了一两银子去,这是剩的钱,你收着。”
时乐接过钱的手都有些抖,他是有些想试探一下顾朝朗是不是个大方的,万万没想到他这么大方啊!这手也太松了,像他们这等农户人家,谁家过日子不是精打细算的。
一根排骨剁的小些能有十几块,多掺些水能熬上一大锅汤,既有肉味又滋补,足够一个五口人家吃上两天,所以价格也很不便宜,一斤排骨的价钱能买上两斤肉,普通人家一年到头也买不了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