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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小说 > 我又残又病,但是攻[快穿]_铃子Sama【完结+番外】 > 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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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页

 

无所事事的时候,邵清禾总会想起那天阿七在楼下朝自己挥手。

那时候的阿七久违的把他那头炸炸的头髮绑起来了,露出轮廓硬朗的脸庞。邵清禾当时还想着,如果他是alpha的话,一定会很受oga欢迎。

也是那天,邵清禾发现阿七的瞳色和头髮的颜色是一样的,都是深棕色,温柔的棕色让他看起来温顺又无害。

更不用说,每次当他看着自己时,里面都是肉眼可见的喜悦和欣喜,只要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他山与~息~督~迦。喜欢自己。

邵清禾睡在阿七宿舍那三天里,那时候的自己还闭着眼睛等他要做什么,最后什么都没做,事后他问到这个,他说:“因为清禾没有允许我上来呀。”

真蠢。

包括邵清禾还在医院时,因为他那张格外吸引人的脸,护士来他们这床的频率都要比别的床高一些。对于这些,邵清禾全然当没看到。

阿七倒是注意到有人在门口围着看他,故意挺直了背想挡住他们想看邵清禾的视线。

“太吵了,影响你休息。”

阿七这样干巴巴解释着。

“这有什么…我都习惯了。”邵清禾不在意地笑了笑,他从小就习惯了这种被旁人打量的视线。

记得当时还有人说他们俩是美人和野兽。虽然阿七个子是高了点,皮肤是黑了点,头髮是乱糟糟了点,的确是不像个oga,但也不能这么骂人家啊。

但邵清禾看阿七本人乐呵呵的,一点没听懂那话是在暗讽他,他甚至还觉得…很自豪?

阿七身为oga,没有半点oga该有的柔美,他长相过于生硬,平时不怎么打理自己,也不懂护肤,身上有许多伤痕,在邵清禾眼里,他就像隻灰扑扑的小土狗。

还是一隻笨到家的小土狗!

自己只是随意地衝他招招手,他就能欢快地摇着尾巴,把爪爪搭上他的手心,笨拙的对他好。

阿七是在邵清禾在那个场子工作到第二年的时候出现的,他早就发现了有个拳手的视线总是会有意无意地看着自己,然后他也才开始看他。

阿七在台上比赛时格外有魅力,哪怕在大众审美下,他作为oga不合格,但邵清禾还是注意到了,哪怕一开始是抱着一种猎奇的心态看的。

他的确不讨厌他,但真要说喜欢他吧?邵清禾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他,只是有时候会想着:

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在曾经的家里生活八天后,邵清禾感受到了莫名的烦躁。明明以前他也能够在那个小小的小套间里面待好几天,为什么现在就是待不住呢?

白天,邵清禾尝试自己躲起来。

但无论躲哪里,总能很快被找到,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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