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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接下来的两个时辰中,陆续有兔子落网。徐志将落网的兔子从陷阱里揪出来,然后用绳子捆好扔到树下,兔子越来越多,最后捉了整整六只,只只肥大。

“徐志大哥,你可真厉害,下次教我捉兔子吧。”春桃拎着两只,徐志拎着四只,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徐志答说:“好,只要掌握了窍门,这些兔子很好抓,不过,也不用那么麻烦,以后你想吃兔肉,我帮你捉。”

春桃摇摇头:“我不是馋兔子肉,是想捉了拿去集市上卖,卖了换银子。”

原来如此。

徐志想起春桃在三岔路卖凉茶糖水的事情了,他先点头,夸春桃有头脑,接着眉一蹙:“你很缺钱吗?”

春桃简直被逗乐了:“还有谁不缺钱吗?”有道是,天底下皇帝都缺银子使,钱这个东西嘛,当然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

徐志后知后觉自己问了个傻问题,不过看着春桃笑他心情就好,甚至忍不住也跟着笑起来,并且看着春桃很认真的解释:“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缺钱用,我有,我给你。”

春桃不由停下脚步:“你说真的?”

徐志郑重点头:“当然,不过没带在身上,你告诉要多少,我回去取了来送来给你。”

彼时微风轻拂山峦,风儿吹起春桃薄薄的刘海儿,露出光洁饱满的额,两撇浓淡适宜的眉毛下一对如水的瞳仁,正专注的、定定的看着徐志,徐志被春桃的眼神看着,高高大大孔武有力的汉子,竟然有些不自在,这一刻,徐志感觉心痒痒的。

“我真的缺钱。”春桃说,她现在吃用家里的,年纪小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越来越不自在:“但我不白要你的钱,我管你借,挣钱了就还钱给你,我正缺一笔做买卖的本钱。”

徐志没想到春桃要钱竟是为了做生意,这种想法放在女子身上,尤其是没嫁人的二十岁女子身上,称得上惊世骇俗,徐志从前包括以后,都没见过第二个像春桃这样的女子,如果换做别的男子,早就觉得春桃痴心妄想,很不安分从而远离,但是徐志不一样,他看上了春桃,想娶她做媳妇儿一起生娃睡觉过日子,自己的媳妇想做什么,就做呗。

“行,不过钱不算借的,算我入股吧,反正我也没事做,我和你一起做生意。”徐志说。

春桃想想觉得可以,做买卖一个人做不了,得要个合伙人,徐志力气大,人品好,而且她乐意同他待在一起,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于是春桃笑盈盈的回:“可以,那咱俩合伙一起做!”

“你想做什么买卖?”徐志问。

“暂时还没想好,起步阶段的话,先做吃的吧,吃的好卖走得快,而且,我也只会做吃的。”春桃还没想好具体的事宜,她只知道不能像以前那样活着。

罗友贤罗友良知道徐志一定会捉到兔子,但是没想到会捉到六只,六只兔子都又肥又大,文桂芬挑了四只活蹦乱跳精神的关了起来,准备养着留着日后慢慢吃,剩下的两只叫罗友良杀了,然后用热水烫毛,兔子的皮毛又细又软,要拔干净需要费不少功夫,好在人手足够,文桂芬春桃还有吴秋华齐上阵,不一会就将兔子处理好了。

春桃喊徐志一起去房后拔葱,罗家大伯母见了用胳膊肘戳了戳文桂芬,用嘴型小声的说:“我看挺配。”

刚才在灶房烧火洗碗的时候,文桂芬把自己的想法和顾虑同大嫂说了,罗家大伯母为人厚道,文桂芬和她相处起来特别舒服,妯娌两个多年来没红过脸,相处的异常和谐,家里有点什么事情,心里有什么心事,文桂芬都喜欢和大嫂说说。

“就怕那倔驴转不过弯弯来。”文桂芬说。

罗家大伯母点头,自家二弟的性子他知道,除非他自己乐意,旁人是很难劝动的,且越劝越犟,反而适得其反,于是她冲文桂芬努努嘴:“你啥也别说,我先和你大哥打声招呼,让你哥劝比我俩加一块劝效果都好。”

罗友良心中还挺敬重他大哥的,罗友贤说话在他心中有分量。

兔子肉收拾好以后剁成了寸把长,半寸厚的肉块,文桂芬掌勺,热锅加姜片蒜末香叶等爆香,然后加八角丁香花椒等大料继续翻炒,直到香味都溢出来了,才将兔肉下锅,翻炒至外皮略带焦黄,接着加水和酱慢慢炖煮,直到兔肉软烂酥口,充分吸收香料的滋味,文桂芬才掀开锅盖收汁装碗,上桌前撒上一些小葱花,简直是人间美味。

春桃夹了一块尝味道,兔肉刚出锅香气飘飘,十分的馋人,她尝了一口太热,忍不住吐了吐舌头,然后才吞入口中,瞬间,鲜美的滋味充盈整个口腔,真好吃啊,春桃发出赞叹,然后夹了一块给徐志。

徐志这时候正在院子里忙着劈柴,又是一身热汗淋漓。

“徐志大哥,你尝尝这个兔子肉,可好吃了。”春桃跑到徐志面前,将肉喂到徐志的嘴里。

夜色下看不清楚徐志的脸色,想来是红了,他顿了顿,还是吞下了那块兔子肉,然后夸赞道:“真好吃。”

“当然了,自己捉的兔子肉,肯定很香哩。”

作者有话说:

以后暂时隔日更新一章~时间是晚上九点

春桃

◎准备提亲◎

趁着日头没落山,院里光线还好,文桂芬张罗着将饭摆在院里大树下。热气腾腾的红烧兔肉摆上桌,足有两大盆,里头除了兔肉,还有萝卜、土豆、大葱等配菜,肉还没吃到口,香味先往鼻子里钻,勾得人口水直流。

罗友良一大家子加上罗友贤一家,有十多口人,两盆兔肉不够吃,文桂芬又整治了几个添菜,知道男人们要喝酒,做的是韭菜鸡蛋、油炸花生等下酒菜,还从酸菜坛子里挖了个陈年酸萝卜出来,用井水冲去表层酸水,然后切成长条码在碗中,加上一点酱油蒜末端上桌,便是绝佳的开胃小菜。

“来!喝酒,徐志,听说你酒量不错?”罗友贤问。

罗家大伯和罗友良一样,都是好酒之人,酒量好,喜欢在酒桌上看人交友。

徐志挺谦虚:“勉强,能喝几杯,今天一定陪罗大叔、罗二叔喝尽兴。”

“好!爽快!”罗友贤高声说:“有这句话在前,待会我就不客气了。”

徐志用行动表示心意,直接端起桌上的酒罐子给大家倒酒。渐渐的,酒喝开,兴致随之高涨,说话声、碰杯声、笑声混杂在一起,从院子里一直传到院外。

今天罗友良和白添贵在田边协商的事儿全村人都知道,也都知道白四被个外姓年轻人给降住了,眼睁睁看着白添贵吃亏不说,反而对那个年轻人笑呵呵,村民们私下都说白四这是吃软怕硬,卖自己人讨好别人,没种,根本不配做白姓人的领头人。

他们除了唾弃白四,对那个叫徐志的年轻人也充满了好奇。村人们吃完饭,习惯趁着夕阳余晖串门子,这日不约而同都往罗友良家门外走,刚走近,就听见里面的欢声笑语,闻见香喷喷的饭菜味。

他们站在外面议论徐志的来历,大部分人不认识徐志,但徐家村毕竟离小山村不远,很快,就有人想

起来了。

“哎呦,他小时候我还见过哩,长得虎头虎脑,爬到树上摘果子吃,结果树枝太细,直接连人带树枝掉下来砸地上,吓我一跳,刚想问他摔得要紧不要紧,他一咕噜爬起来,捧起地上的果子没事人似的,一溜烟就跑没影啦。”

说话的是村里一老大爷,他边说边笑,有种与有荣焉般的自豪感:“后来我才知道,那小子就是徐瘸子的大儿子,我和徐瘸子是老朋友啦。”

听众们发出疑问:“瘸子?他爹是个瘸的?”

老大爷摆摆手:“那倒不是,他爹摔过一跤,脚瘸了大半年得了这么个诨号,脚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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