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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节

 

这次,聂群依旧让自己的这个弟弟带队围杀冯利和独眼,既是任务,但也有让聂山报仇雪恨的意思在里面。

乱了方阵

“原地休息,等炊烟升起的时候,再出发。”

穿过昨天中招晕倒的那一片区域,聂山带着小队继续往前,直到看见山头上的那一大圈围墙,才停了下来,冷冷的下达命令。

由于舌头上的部分神经被红麻桃的汁液破坏掉了,连带着聂山说话都要受到影响,有点大舌头,只有用比平时缓慢一些的语速,才能够保证吐词清晰。

根据侦查员带回来的情报,冯利和独眼,就进入了这座围墙当中,接待他的,是一个大鼻子老外,不到四十岁的年纪,身上有好几把枪。从那个老外翻墙的轻俏动作来看,他的身手还在冯利和独眼之上。

聂山身后的佣兵接到命令后,迅速的停下了脚步,爬到树上隐蔽起来。其中,一棵树上坐着三个比较年轻的佣兵,他们互相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下想法,瞬间都明白了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

等到炊烟升起就动手,按照他们现在这段距离围墙那里的路程,悄悄摸过去需要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等炊烟升起再出发,他们赶过去的时候,围墙里的人正好开始吃晚饭了。

饥肠辘辘的时候,又被热气腾腾香味四溢的饭菜吸引着,人的警惕性也会随之下降,确实是发动攻击的好时机。

但是,这个时候却并不是最佳时机。

通常来说,偷袭的最佳时机,大多是在凌晨天色将亮未亮之前,这个时候的人睡得最沉,警惕性也降到最低,而值守的人也筋疲力尽,意识中认为天马上就要亮了,不会再有突发状况,这么一想,意识更加混沌,站在岗位上形同虚设。

趁着这个机会发动偷袭,只要出手够快,就能够在这些人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就把他们全都给解决掉了。

当然,这种情况只能说是通常极个别的情况,是切实存在的。比如说,有的人会在敌人夜半偷袭的时候,反将一军,严阵以待,张开口袋等着那伙人自己钻进来。

也有一些谨慎的人,安排的是两班倒值守,抽调出四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的人手,白天什么也不做,吃饱喝足了就睡觉,到了晚上,其他人睡觉的时候,这伙人就起床出来值守巡夜,一直到天亮。值守期间,除了少量的饮水,不能吃任何东西,省得吃饱喝足了又犯困。

白天养足了精力,晚上巡夜的时候自然是效率也高,一旦察觉到什么风吹草动,也能够第一时间警觉起来,向睡着的同伴发出警告信号。

因此,搞偷袭确实需要出其不意,可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摸清楚对方的布局在对症下药,才是上上之策。

之前有侦查员来这里查探到了冯利和独眼的藏身之地,还知道围墙里面另有一名大鼻子老外是个高手,说明围墙那里,确实是可以接近的。

这么简单的道理,那些普通佣兵都能想得到,以聂山的心智,不可能考虑不到。

而且,聂山还选在了围墙里面的人吃饭的时候就出手,也说明他内心的急躁,已经等不下去了。

因为对冯利和独眼的仇恨太过浓烈,聂山似乎,已经乱了方寸。

“聂队难道看不出聂山身上的问题吗,竟然还让他带队?”

一名年轻佣兵感觉到一阵绝望。

昨晚,他们都领教过了冯利和独眼这两个家伙的凶猛之处,两个人跟他们上百人玩命,竟然还杀死了他们二十多号人,耗光了他们手里绝大多数的弹药,最终逼迫得部分人不得不用手枪还击。

等聂群下令不许用手枪的时候,黑曼巴手枪那种类似于毒蛇吐信的独特枪声,已经响彻夜空,连绵不绝。

今早听了聂群的分析,这些佣兵才知道,冯利和独眼两个人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杀人,而是逼他们消耗弹药后,用手枪攻击。

过山风一生行事谨慎,要说唯一一件出现了疏漏的事情,就是他们佣兵团里的人统一配备的黑曼巴手枪。

要在平时,眼镜蛇佣兵团威名在外,黑曼巴手枪的枪声独特,而且被过山风直接给买断了,别人手里都没有。

类似毒蛇吐信的枪声一响起,听到枪声的人马上就能够反应过来,是过山风的人来了。

人的名树的影,即便不是过山风自己露面,黑色世界的亡命之徒听到了黑曼巴手枪的枪声,也会给几分面子。

可是,在这座岛上,人烟稀少,黑曼巴失去了原本应有的震慑作用,而它独特的枪声,也暴露了他们的踪迹,让冯利和独眼达成他们的目的。

美人豹的船上,还有这头美女豹子的另外两颗獠牙,老刀子和天狗。老刀子有一样类似于聂山尝血辨伤的本事,不过用的却是耳朵,能从一大片纷乱嘈杂的枪声之中,听出对方的人员数量以及人手分布,时间久一些,甚至还能分辨出来,开枪的人枪法准不准,体力消耗是否严重。

因为听力敏锐,老刀子对声音尤其敏感,因此常年戴着一副消音耳塞,让他的听力接近于正常人,只有当需要用到自己那对听力超常的耳朵时,才会摘下耳塞。

老刀子肯定能听到岸上的枪声,自然也就知道,过山风的人来到了这座岛上。老刀子这个人,除了听力超出常理,最大的本事就是战力防守。

让老刀子打响名声的战绩,是在黄金三角区一处叫做鹞子岭的山林中,老刀子靠着手下的十五个人,硬是挡住了一个地方武装组织,两千多名人手的轮番火力攻击,坚持了两天半,不仅手底下的人没有折损,还靠着击杀对手,囤积起了大量的枪支弹药。

两天半后,收到信号赶来的天狗帮老刀子解了围,而那个时候的老刀子,已经和手下的十五个人,形成一个密不透风得防守圈,杀死了上千人,而且,老刀子在那种情况下,并没有到达极限,甚至还有余力。

当时就有人猜测,如果那一伙地方武装再跟老刀子耗下去的话,几天之后,将会死绝。老刀子未必能全身而退,但是也会耗死几十倍的敌人。

袅袅炊烟

和老刀子截然相反的,天狗则是一个最擅长猛攻的狠人,和聂群属于同一种类型。

前几年,东南地区的黑色世界里,还流传着一个天狗吞白狼的说法,说得就是天狗和白狼聂群两个人,如果正面对上的话,天狗的本事更胜一筹,可以干掉聂群。

不过,终归只是一个流传的说法,天狗和聂群,还从没有正面交锋过。虽然都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但玩命是为了荣华富贵,不是被逼急了,没有谁愿意为了一句口号去拼命。

但不管天狗和聂群熟弱熟强,必须要肯定的一点是,天狗真的很强,和老刀子在一起搭档更是会强得离谱,就像冯利和独眼两人一样。

老刀子能听出对手的布局,又擅长防守,而天狗擅长猛攻,彼此配合之下,攻守兼备,美人豹的航船,称之为固若金汤也丝毫不为过。

聂群带着大部分的人手留在海滩上,就是想防止天狗从船上下来。一旦没有了聂群的牵制,天狗带着人下船之后,那将会是一群收割性命的魔鬼。那样的话,眼镜蛇佣兵团,会死很多人。

或许,天狗和白狼,真的会在这里,会在这一天,一较高低。

到底是天狗吞了白狼,还是白狼咬死天狗,不可而知。

不过,作为聂群阵营里的这些佣兵,他们自然更希望第二种结果的发生。

“如果章队能赶过来就好了,白狼和黑狼汇合起来,就算那只天狗再厉害,也只能被活活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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