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甜品店
第二天宋欢就变得忙碌起来。
他先是陪着林朝雨回家收拾东西,经过慎重的决定,他们决定搬到宋欢的屋子里同居,每天上学更近,也更方便照顾彼此。
林朝雨家在大学的家属楼,楼是老楼,有个二三十年了,设施老旧,单元防盗门常年坏着,没有电梯。
还好他家住在三楼,并不算高。
宋欢跟他进了屋子,屋子里两天没有人打扫,空气中能看见细微的灰尘颗粒,正在阳光中上下飞舞着。
“你的屋子在哪里呢?”宋欢对着两个紧紧关着的房门左右为难。
“在这边。”林朝雨先给他倒了一杯水才牵着他往自己的屋子走,林朝雨的屋子里面布置简单,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大衣柜,甚至连学习桌也没有,因为他不需要写作业也不需要学习。
他其实很羡慕宋欢屋子里的那张实木的学习桌,带着两个抽屉,很正经的一张桌子,他也想好好学习,就像平常的小孩子,可惜他一但坐在人群之中,被人打量,就会不由自己的发抖。
在公交车上的时候还好,大家都很冷漠,不会一直盯着他看。
他从床下掏出一个木头匣子,上面还像模像样的挂着一把密码锁。
“这是我的宝贝。”他有些自豪的跟宋欢介绍,“这里面都是我小时候玩的玩具呐,后来大了就收起来了,也好久没打开了。”他小心翼翼的看着宋欢,“这个可以拿去吗?摆在你的学习桌上好不好?不会占用很大地方的。”
“当然可以呀,那也是你的家。”宋欢笑起来,“再多拿一些衣服,我们就不用总回来啦。”
“好的。”他将盒子递给宋欢,去飞快的叠自己的秋装,往行李箱里装鞋子,收拾到最后,从柜子最深处掏出来一个看起来很旧的老鼠布偶,小小的,耳朵也掉了一只,看得出来时间很久了。“这个可以送给五月,这是我小时候经常玩的。”林朝雨说着不好意思的笑起来,“这个耳朵还是我长牙的时候不小心咬掉的呢,可惜我不会缝东西,爸爸也不会。”
宋欢点了点头,“没关系呀,到时候我们缝一个新的耳朵给它好了,希望五月可以跟它成为好朋友。”
林朝雨也笑起来,他想不通世界上怎么会有宋欢这么好的人呀,他说什么都跟着他的思维走,他知道自己有时候想的东西不太正常,但宋欢好像什么都能接受。
“给你爸爸打电话说一声吧?”宋欢看了一眼表,正是中午休息的时间,“他虽然不回来也不管你,但要是发现你不见了,会着急的吧?”
“好的。”林朝雨掏出手机,现在宋欢说什么都对。
电话响了几声就被接起来了。
“喂?”那边的声音还算温柔,“朝雨,怎么了?”
“爸爸。”林朝雨有些紧张,“我搬出去住了。”
他说话说不全,要分好几次才能叙述明白一件事情,平日里宋欢说话慢条斯理,也不催他,他几乎以为自己一下就能说明白一件事儿了。
可现在一通电话就将他打回了原形。
他原本想说他去跟朋友一起住了,朋友家离学校更近,他们可以互相照应,让爸爸不要着急,如果爸爸不同意的话,也可以不搬走的。
可惜他只说出他搬走了。
“知道了。”那边并不在乎的说道,“注意安全,有事儿微信,一号十五号给你转钱,省着点花。”
他还没说谢谢爸爸,就已经被挂了电话。
他手足无措的看向宋欢,像是刚出生却因为不能行走而被遗弃的幼兽。
可怜,无辜,委屈。
“好了,我们走吧。”宋欢牵着他的手,拿着那只小耗子,“不必为了不在乎你的人伤神,不是还有我呢吗?”
林朝雨又高兴起来。
两人回了家,收拾好东西,林朝雨去做饭,宋欢则坐在客厅不停的打着电话。
他很忙,他要将现在的书屋卖掉,再在林朝雨学校门口买一个,虽然只有两站地,但价格却差了不少啊。
原因无他,一中的孩子都是有正常消费能力的孩子,而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大部分的钱都在家长手中,消费能力并不高,所以商铺的价格也更低廉一些,再加上宋欢是准备买一个,就需要透过租客去联系真正的房东,很是费了一番周折。
一整个下午他都在打电话,在计算成本跟装修费用,最后终于谈拢了,他的书屋三十平米,跟林朝雨学校门口的一家奶茶店和快餐店互换,这两间商铺挨着,正巧属于同一个房东,他计划将中间打通,快餐店的设备撤掉改为书屋,奶茶店则继续经营,上午卖奶茶,下午卖林朝雨带来的糕点。
一换二看着是划算的,实则还是那个房东赚了。
不过宋欢并不在乎这些,差个几万块钱没有问题,他有一些积蓄,足够他撑起这个铺子。
不过他要求先租下来试营业,等到十二月九号过后,再进行买卖合同。
作为交换,他的书屋这几个月免费给房东用,算作定金。
房东答应了。
他忙完这些才发现已经下午了,肚子叫起来,林朝雨却趴在厨房的洗手池旁睡着了,锅里炖着的排骨有些凉了。
他将林朝雨叫起来,吻了吻他。
“怎么不喊我?”宋欢问道。
“你在忙呀。”林朝雨给他盛饭,转手打开灶台加热排骨。
“那你怎么不先吃?”宋欢接过了饭又问道。
“排骨先生说想让你吃第一口呐。”林朝雨认真的回答道,“我要满足他这个愿望的。”
“好的。”宋欢夹了一块儿排骨,毕恭毕敬的说道,“排骨先生久等了,您闻起来十分美味,谢谢您愿意等着我,但下次可以让我的小雨先吃吗?我怕他饿坏了,再次感谢。”说完将一整块都塞进嘴里,将骨头吐出来,仓鼠一样鼓着腮帮子大口吃起来。
林朝雨则认真的听了听那块骨头。
“排骨先生说什么?”宋欢好奇的问道。
“他说谢谢你的夸奖。”林朝雨一本正经的说道。“他很享受等待你的时光,并且以后都将一直等待着你,让你每次都吃上第一口。”
美妙的周末结束了。
周一的时候宋欢跟林朝雨一起去了林朝雨的学校,早上起床的时候林朝雨帮他吸干净了奶,因为今天要去见房东,所以宋欢穿了一身正装,看着比之前成熟稳重了许多,他甚至从抽屉里翻出一个金丝边的眼镜,戴上以后彬彬有礼,书生意气。
“老婆真好看。”林朝雨又过来黏黏糊糊的亲宋欢,“不想去上学了,想在家里看老婆,看一整天。”
“不行哦。”宋欢冷酷的推开了他,“出发了。”
到了学校,林朝雨一步三回头的走进了教室,宋欢则去店铺门口等待着房东的到来。
那之后的一周宋欢都在店里忙着装修和改造格局,等到林朝雨再放假的时候,校门口那间叫做“喜欢下雨”的奶茶屋已经挂上了红布,开始试营业了。
星期天的早晨,林朝雨被宋欢从被窝里抓出来,胡乱套上卫衣就一起去了奶茶屋。
他有点不开心,甚至撅起了嘴巴。
“怎么?”在公交车上宋欢问道,“不高兴?”
“本来今天是要在家里跟老婆睡觉的呀。”林朝雨小声的抱怨道,“睡一整天,早上起床以后先吃奶再吃饭,然后老婆看电视我去收拾厨房,下午一起午睡,睡醒了可以出去玩,晚上回来再吃奶再吃饭再睡觉的呀,昨天我都跟鸡蛋小姐约好了的,今天中午用她做蛋包饭给老婆吃,她很想见你的。”
“可是今天要给你一个小礼物呀。”宋欢耐心的听他说完这么大一段话,笑着说道,“晚上再回去吃好不好?晚上的时候我们一起给鸡蛋小姐赔礼道歉,好吗?”
“那好嘛。”林朝雨还是有点委屈,但老婆哄了总不好再继续闹下去,乖乖巧巧的坐在靠背上等待着下车。
“一会儿给你喝奶,好不好?”宋欢凑过来小声说道,“今天奶茶店没有人,只有我们,我一会儿请你喝奶,好不好?”
林朝雨做贼一样看了看四周,然后捂住了宋欢的嘴,“别让人听见啦,他们会跟我抢!”
“那要有人跟你抢怎么办呐?”宋欢故意逗他。
“那可不行。”林朝雨想了想,“那就把我也一起抢走算了。”
他们下了车,打开了卷帘门,一前一后进入尚未开张的奶茶店,宋欢随手关上了门,啪的打开了灯,除了屋子里原本用来照明的灯,他还买了几个云朵灯做装饰,他牵着林朝雨往最里面走,穿过书屋,在书屋的墙上摸索着一扇隐形的门。
“准备好了吗?”宋欢说道,“这是我给你的礼物哦。”
他推开了隐形门,里面是一个十平米左右的卧室,有一个组装衣柜,一张小一点的双人床,已经铺好了被褥,还有一张学习桌,正是林朝雨梦寐以求的那种学习桌,很正经,还有配套的凳子,上面还贴着标签没有撕。
“这是你的秘密天地哦。”宋欢将钥匙递给他,眨了眨眼睛,“这是你的底盘啦,只有你可以进来,门也是最好的门,窗户外面也按了栏杆,很安全,以后我们吵架,或者你心情不好什么的都可以来这里呆着,要是只有你有,别弄丢啦。”
这是林朝雨第一次拥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墙上的壁纸是滴着雨滴的云,这个房间呈淡蓝色,床头放着小夜灯,空中悬挂着跟外面同款的云朵灯,柜子上方按着新的空调。
屋子跟奶茶屋中间隔着书屋,所以也没有什么味道,更不会吵。
“那我可以邀请别人来做客吗?”他坐在床上感受着崭新的弹簧床垫,小心翼翼的问道。
“当然可以。”宋欢耸耸肩,“不过你的客人要穿过奶茶屋和书屋的话,也许会遇见我哦,我会盘问他是谁,来干什么,跟小雨是什么关系,”
“可我的客人不会回答你的问题。”林朝雨严肃的说道,“他们只是平平无奇的食物,只有我能知道,不过我会转告给老婆的,如果他们说老婆的坏话,我就当场把他们吃掉!”
宋欢哈哈大笑起来,跨坐在林朝雨的腿上,撩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微微隆起的白皙的奶子来,“请你喝奶。”
“好的。”林朝雨凑过来听了听,满意的张开了嘴,将粉嫩的乳晕和红豆一样的奶头含进嘴里,欢快的吸着奶。
“说什么?”宋欢被吸着奶子,惬意的眯起了眼。
“他们说很喜欢这儿,以后也要常来呐。”林朝雨笑眯眯的说道,“以后我常请老婆来做客好不好呀?”
“好呀。”宋欢摸了摸他的头,“快点吃吧,吃完用烤箱做几个小糕点之类的,熟悉一下厨具,好不好?等你会用了这里的设施,我们就回家去,跟鸡蛋小姐道歉,好吗?”
他点了点头,学着五月那样猛嘬了一口奶。
他们走回到奶茶店的橱柜后面的小厨房,宋欢开始耐心的给他讲解每一步都需要做什么,那个烤箱是那种面包店专用的烤箱,林朝雨很喜欢。
“奶茶的话呢,一般不用你来帮忙。”宋欢把他带到烤箱前面,“你有空的话就来这里帮忙,负责烤你喜欢的小蛋糕,好不好?小雨……“宋欢停下来转过身来看着他,”你明年六月份就要毕业了,对不对?“
“嗯嗯!”林朝雨摸了摸烤箱,“今年十二月我就成年了呐!明年六月份毕业。”
“毕业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呢?”宋欢问道,“你总不会让你爸爸一辈子都养着你吧?”
“当然要去上班的呀,学校会给安排的。”林朝雨想了想,“但我现在有了老婆的奶茶屋,就可以来这里做糕点师啦,不用去后厨了。”
“所以你是喜欢做糕点的,对吗?”宋欢又问道,“很喜欢吗?”
“喜欢的呀。”林朝雨说道,“它们都很温柔,优雅,与我说的话的时候也慢条斯理的,而且很好闻,我喜欢的呀。”
“那就好。”宋欢又笑起来,夸奖道,“小雨真棒。”
“那老婆呢?”林朝雨紧张起来,“我毕业以后老婆还要我吗?”
“当然要啊。”宋欢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从上一个学校毕业之后,爸爸就再也没回过家了。”林朝雨低下了头,“他说我长大了,能自己活着了,就搬到教职工宿舍去了。”
宋欢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怕他一毕业自己也不要他了。
“才不会呢。”宋欢抱着他说道,“我才不会不要小雨呢。”
“那就好呀,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奶茶屋!”林朝雨又高兴起来,“毕业以后我赚钱给老婆花,老婆每天在家里等我就好。”
“好。”宋欢答应了,转悠到休息区去坐着,看着林朝雨研究这个烤箱。
可怜的孩子。
宋欢看向他,眼中流露出不易察觉的怜悯。
可惜,谁不可怜呢。
他们的新生活正式开始了。
早上的时候他们一起去学校,在奶茶店门口吻别,中午的时候林朝雨带着做好的小蛋糕来填充食品柜,宋欢则在收银台收钱,下午他们会在林朝雨的秘密基地睡一个小时午觉,然后林朝雨去上下午的课,晚上一起回家。
他很喜欢这个小屋子,并为此假装跟宋欢吵了一架,因为宋欢说过他们吵架他就可以来秘密基地。
“老婆的奶子今天没有跟我打招呼呐。”林朝雨周日早上的时候故作气愤的说道,“我要自己去秘密基地啦,不带你哦,但你下午可以来基地找我,我们和好,好不好?”
宋欢笑起来,谁早上眼睛还没睁开就跟你打招呼啊。
“嗯嗯嗯。”宋欢有些没睡醒,翻了个身,“那我下午再去哄你,好不好呀?”
“好的,那我先去了哦。”林朝雨背起了书包走出了家门。
他其实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马上就要十一月份了,他想送宋欢一个称心的生日礼物,可惜身边一个能商量的人都没有,他不知道送什么,就想着给宋欢做一个独一无二的漂亮蛋糕,所以才来秘密基地,说是来秘密基地,实则是研究蛋糕的配方。
他走之后,宋欢又睡了一会儿,但睡不踏实,他已经习惯了林朝雨睡在他的身边,像个小暖炉,把他抱的紧紧的,每次一睡醒两人都出一身汗,现在他不在被窝里,还有点不习惯。
习惯是这么可怕的事情,宋欢坐在电脑前想。
他打开电脑,点开里面写着1的文件夹,里面是密密麻麻的照片和文档,他从里面快速的挑选出来一些按个点开看了看,确认材料没有被损坏,满意的关上了电脑。
现在还不是时候,宋欢漫不经心的想,要等林朝雨成年了才是时候。
在跟林朝雨在一起之前,他有一套完整的复仇计划,但到现在,事情朝着他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了。
经过他的观察,林朝雨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辜者,凭借林卫国对他微薄的父爱,他根本这么都不知道。
而且林朝雨这么爱他。
他不得不改变计划,他原本想接近林朝雨,然后再接近林卫国,让林卫国因为自己的儿子喜欢上一个流奶的怪物而心痛不已。
但林卫国根本不在乎林朝雨。
这是一个复仇者对无辜者的同情,所以宋欢现在一步一步的引导他适应跟别人在一起的生活,引导他适应人多的日子,教他如何经营店铺,这样一但林卫国出了什么意外,林朝雨也能很好的活下去。
他已经打算把奶茶屋赠予林朝雨,可以保证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至于宋欢。
他准备跟林卫国同归于尽。
这看起来有些偏激,但唯有死亡能消除宋欢对林卫国的恨意。
而他自己,早就已经活够了。
早就说了,那晚讲的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那是宋欢的噩梦。
他确实被人贩子拐走,但并没有被随意丢弃在农田里,他被抓到了一个郊区的实验室。
实验室在全地下,四周皆是白墙,前一周他只被喂食清水,第二周开始进食正常食物,脖子上手腕上脚腕上都拴着链子,只要他的情绪起伏过大,就会立刻被电击。
所以他不敢哭也不敢叫。
第三周,噩梦开始了。
不间断的有穿着白色大褂的男人来给他喂食一些含有雌性激素的药物,以此来改变他的体态特征,一个月过去以后,他的胸已经隆起像是刚发育的少女。
他的体毛明显减少,早晨不再晨勃。
第二个月他被换了药,只吃了半个月,他就开始流奶。
第一次流奶的时候他很迷茫,胸口很痛,又有点胀胀的痒,奶水渗出乳头来,顺着奶子滑下去。
穿白色大褂的男人进来了,手中拿着一个连接着试管的吸奶器。
他被按在床上吸奶,因为怕被电击,不敢哭也不敢闹。
吸完奶后他的乳房干瘪下去,然后再被喂药,被吸奶,再喂药,再吸奶。
他过得浑浑噩噩,产的奶越来越多,这些人来抽奶的时候还会给他放音乐来缓解他的情绪。
一开始是试管接着他的乳汁,再后来变成了包装精美的小盒子。
他从一开始的10l到后来的30l,有的时候宋欢甚至在感谢,感谢这些人没有用别的东西直接插进他的乳头中取奶。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两年,三年。
他十三岁的时候已经习惯了被人赤身裸体抽奶的感觉,他看着那一盒盒沉甸甸的奶水,油然而生一种不舍感。
他在实验员口中听说,这些奶用于去做实验。
他零零凑凑的拼接出了实验内容,这伙人在测试不同的奶水的功效,跟他一样的还有别的人,甚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因为实验需要对照组。
一个十月份的晚上,宋欢躲进卫生间,唯唯诺诺的敲响了卫生间的水管。
他连着敲了好几天,白天的时候胆战心惊的,生怕白大褂们冲进来把他弄死,晚上的时候继续敲响水管。
就这么敲了几天,终于那边有了回音。
而宋欢发现卫生间的排风口会有纸屑飞进来,他拼了几天,终于拼出来一个水字。
当天晚上,所有房间的水管都爆掉了,他们被白大褂们凑在了一间大的实验室里,为首的人胸上别着胸牌,上面写着林卫国三个字。
宋欢永远也忘不了这个人。
“凑齐了啊。”林卫国故作惊讶的说道,“那今天就给各位一个福利吧。”
他说着笑起来,“各位终日被抽奶却没有性生活,一定很难过吧?所以才会弄出这样的幺蛾子,是不是?嗯?设备淋湿了就不能用了,是吗?用你们的脑子来对抗我们?”他拍了拍手,外面走进来几个精壮的男人。
“别动未成年人。”他意味深长的说,“给孩子们上一课。”
那天晚上,宋欢跟一个女孩子站在一起,被迫观看大人们强奸一般的性交,老人,男人,统统都没有被放过。
那个女孩子一直捂着宋欢的眼睛,她叫他弟弟,她说别怕。
第二天宋欢他们被分成了两两一屋,因为白大褂发现他们经过昨天跟人的接触,今天产的奶更多了。
“怪不得奶牛都是群养,都得放音乐让它们心情好。”被抽奶的时候一个白大褂说道,语气漫不经心,“原来真的能提高产量。”
我们是奶牛吗。宋欢那一瞬间没有感受到屈辱,他只感受到迷茫。
那个女孩子却温柔的对他说不是的。
“不管到了什么境地,也不要忘记。”她小声的说道,“我们是人。”
她拆了手铐脚铐上的电击装置,留下了那看起来进了水的小巧的发电机,默不作声的又积攒了半个月。
那年的生日,宋欢在她的帮助下逃出了实验室。
那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夜晚,女孩子电晕了前来意图强奸她的白大褂,牵着宋欢到了实验室,她将实验室炸毁了,仅仅用了一个从白大褂身上摸出来的打火机。
那天晚上没有人再出来主事儿,林卫国见势不妙早就溜了。
她一连炸毁了了四个实验室,却一个人都没有受伤,就连那个被她电晕的人最后也被他顺手带了出来。
他们站在被炸毁的实验基地外面,相拥而泣。
“看吧。”女孩子看着地里燃烧的火光微微笑道,“人跟牛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脑子,你要记住,我们是人。”
宋欢每每想起这个女孩子,都会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后来大家报了警就各回各家,宋欢给了女孩子自己家的地址,让她给自己写信。
但他只收到了这女孩儿家里寄来的一封信,信封上还沾着一朵象征丧事的小百花。
“再见了,这无辜的世界。”那女孩子写道,“让没受过伤的人好好热爱这个世界吧,我是不爱了。”
宋欢的闹钟响了。
他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抹了一把眼角的泪。
他哭了。
下午的时候林朝雨等来了宋欢,这时候他已经做毁了三个蛋糕,没有一个成功的。
他把边角废料收拾起来扔掉,乖乖的等着宋欢来接他。
他今天准备请宋欢去吃烤肉,昨天晚上有一颗洋葱告诉他的,说最近新开了一家烧烤店,很好吃,它的好兄弟都以去那家烤肉店为荣。
这是他第一次请人出去吃东西,还有点紧张。
十五时三十分,宋欢风尘仆仆的赶来了。
“老婆!”林朝雨扑过去,“你怎么才来!”
“在家写点东西,来得晚了,你中午吃了什么,饿了吗?”宋欢摸了摸他的头,“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没想我吗?”
“吃了蛋糕,自己做的!”林朝雨使劲儿的蹭着他,“想了呀,但老婆跟我约好了下午要来找我的嘛,所以就没有给老婆打电话,晚上我请老婆吃烧烤好不好呀?”
“好呀。”宋欢拿出手机来搜索烧烤店。
“我带老婆去!”林朝雨锁上了他的手机,“我知道有一家特别特别好吃。”
“你怎么知道?”宋欢笑起来,“交了新朋友?还是以前跟你爸爸一起去过?”
“当然是我的好朋友小洋告诉我的呀。”林朝雨神神秘秘的从兜里掏出来一颗洋葱,“它说它的朋友都以去了那家烤肉店为荣,所以求着我也带它去,想把自己拌进肉里做一颗幸福的洋葱头,我们带他去,好不好?”
“好啊。”宋欢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但是到时候小雨要自己跟服务生说出这个请求,好吗?”
“老婆不能帮我说吗?”林朝雨有点迟疑了,他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
“也可以,但小雨先试试,好不好?”宋欢极有耐心的哄道,“你亲自去说,小洋也会更高兴的,你先试一试,如果不行,我再帮你说,你看这样可以吗?”
他在试着让林朝雨接受陌生人。
最终林朝雨答应了,两人根据林朝雨查出来的路线转了三趟公交车才找到那家新开的烧烤店,店面不大,小两层,一层能放个十张桌子左右吧,收银台坐着个跟这里的气息格格不入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岁,金丝边眼镜,穿一身随意的衬衫,休闲款,手中拿着一只笔,正在手机上画着什么,听见门帘撞击的声音他抬起头来。
“您好,几位?”何浅放下了手中的笔,合上了手机屏幕微笑着看着眼前的两个人。
“两位。”宋欢微微笑了笑,“我们有个特殊的要求,小雨,你来说。”
“请讲。”何浅看向了林朝雨。
林朝雨十分紧张,他先是左右看了看,怕后面突然有人进来他耽误人家进门,确认没有人会来,他小声的说道,“我要放一颗洋葱在肉里。”
“不好意思,您说什么?”何浅眨了眨眼睛,微微凑近了他表示没听清,“能不能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对不起。”
何浅说话的方式跟宋欢有点像,慢条斯理,不急不躁。
“我想把这个。”林朝雨拿出口袋中的洋葱来给何浅看,“放进我们一会儿吃的肉里,一起……”他思索了一下,“搅拌,作为配料,可以吗?”
“您要把这个洋葱放进一会儿要点的肉里,对吗?”何浅笑起来,很温柔,“可以,但要留给我们一点点作为样本,希望您能理解。”他后半句话是对宋欢说的,他看出林朝雨有些不对劲,宋欢才是当家做主的那个。
“好的。”林朝雨这下高兴起来,把洋葱一整个都递给何浅,拉着宋欢去里面找位置。
他们要了四盘肉,又点了一个菜篮,单要了一盘地瓜和酸菜,还要了一些小香肠和鱼类,菜是被何浅亲手端上来的,他系着围裙,手中拿着一个大盆,里面搅拌着他们要的肉。
“您好。”何浅站在烧烤炉旁,“因为你们要了四份一样的肉,所以我拌到一起,可以吗?这样可以让那颗洋葱跟这盆肉均匀的搅拌在一起,如果介意的话,我立刻分开。”
林朝雨摇了摇头,凑过来看了看那盆牛肉,又转过头来跟宋欢小声的说道,“确实是小洋。”
宋欢惊讶于他竟然有这样的心眼,会看自己的食物有没有被换过,又有点欣慰,至少这样以后在外面也不会吃亏了。
“您怎么能知道这颗正是您的洋葱呢?”何浅拌好了肉主动搭话道。
“它自己告诉我的呀。”林朝雨觉得何浅像是好人,所以也交换了自己的秘密,“小洋还说你们的肉很新鲜,是今天早上早市新上的肉,所以可能会贵一些,让我不要在意。”
确实,菜单上并没有标明价格,所以这家店人有些少。
“很厉害的能力。”何浅摘下了手套,“真是令人羡慕啊,如果我也有这种能力,选西瓜的时候也不用装模作样的拍来拍去了,长这么大我从来没吃过一个自己选的正经的熟了的西瓜。”
林朝雨笑起来,宋欢对着何浅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可以自己烤,不再需要帮忙,何浅也点了点头,转身回到收银台继续画着什么。
这一顿饭林朝雨吃的很开心,他一边跟小洋聊天,一边被宋欢投喂,吃的满意极了,最后结账的时候一算钱,才花了两百块。
“要跟老板说什么?”宋欢知道何浅给打了折,于是问林朝雨。
“谢谢老板。”林朝雨大声的说道,“老板再见。”
“再见。”何浅又塞了一听可乐给他,“欢迎下次光临。”
这世界确实充满善意,宋欢牵着林朝雨的手去等公家车。
“他为什么给我这个呢?”林朝雨有些疑惑的问道,“我没有给他钱呀。”
“因为小雨可爱,所以送给小雨的呀。”宋欢说道,“下次我们再去吃饭,给他选个好吃的西瓜当做回礼,好不好?”
其实已经是十一月份了,西瓜很难买了,就算买了也不会太好吃,但为了回馈这份来之不易的善意,宋欢过生日这天还是选择了带着林朝雨买个西瓜,拿着林朝雨做的蛋糕来到了烧烤店跟何浅一起庆祝生日。
“这个给你。”林朝雨这次声音调高了说道,“谢谢你的可乐。”
“谢谢你。”何浅惊喜的接过了西瓜,又看向宋欢手中的蛋糕,“今天是你的生日吗?”
宋欢点了点头,何浅离开收银台前去帮正在吃饭的仅剩的俩桌客人算账,又在门上挂了休息中的牌子。
“那么,介不介意我一起帮着过生日呢?”何浅带着他们去了二楼,“我也好久没吃蛋糕了,求求了。”
他故作可怜,宋欢点了点头。
林朝雨也并不介意,他很喜欢何浅。
“当然,当然。”他甚至主动搭话,“一会儿我给你切一块儿大蛋糕,是我亲手做的,可好吃啦。”
宋欢坐在那里,看着林朝雨的笑脸。
他觉得全球变暖是真的,不然怎么都十一月份了,这里还这么暖和?
宋欢的生日过得并不算热闹,加上何浅总共才三个人能热闹到哪儿去,更别说何浅是临时凑数,根本什么都没准备,他显得有些懊悔,问宋欢怎么不早告诉他,他也好好好布置一下烤肉店。
宋欢是个不愿意麻烦别人的人,只笑着说没事儿。
何浅搬了两箱啤酒上来,林朝雨眼巴巴的看着宋欢,他想喝一点点,他从来没喝过酒,这种液体对他的态度并不好,偶尔有时候在超市遇见了打促销的啤酒们,它们一般都在跟林朝雨咆哮,“快走!”它们喊道,“未成年的弱鸡崽子!”
可不知道为什么,何浅店里的啤酒在瓶子里乖乖巧巧。
“可以尝一尝我吗?我还挺好喝的。”麦芽色的液体在深棕色玻璃瓶里邀请道,“真的,超好喝,不上头,仔细品还有点甜滋滋的。”
“我可不可以喝这个?”林朝雨抵制不住这种诱惑,小声的问道,“老婆,今天我可以喝点点点酒吗?”他用手比了个高度,“就这么一点点。”
宋欢点了点头,今天是他的生日,他的小雨当然想干什么都可以。
更何况,他累了,今天也想好好放松一下,仇恨什么的,伤痛什么的,就让它消失在酒精里,林卫国那个人渣不配出现在生日当天的好心情里。
他今天早上刚刚制定了详细的复仇计划,接下来的一个月会很忙,直到12月10号,一切尘埃落定。
到时候林朝雨就是一个成年人了,他会好好生活。
他开了一瓶啤酒给林朝雨,切着蛋糕分给何浅。
“我就不喝酒了。”何浅接过蛋糕,“等下送你们回家,挺晚的,打车不好打。”
“谢谢老板。”林朝雨喜滋滋的喝了一口啤酒,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这不好喝,老婆,它骗我,它说它甜滋滋的。”
宋欢哈哈大笑起来,“小雨,这世间没有好喝的酒,只有值得喝酒的好事儿。”
“可今天就是值得喝酒的日子。”林朝雨不服输的又喝了一大口,“今天可是老婆的生日,怎么会不值得喝一杯呢!”
这是林朝雨第一次接触酒精,喝了几杯就目光发直,面色绯红,看着宋欢笑,也不说话。
宋欢也喝了很多,但他越喝越清醒。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算了吧,这样能跟小雨一起喝酒的日子已经是来之不易,何必非要揪着过去那三年不放呢。
可他又想起来他去参加那个女孩子的葬礼,那个女孩子从二十八层一跃而下,没给自己一点生还的机会,她的父母眼睛都要哭瞎了。
“我的囡囡啊!”那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时不时地出现在宋欢的耳朵里。
就像现在,酒精应当有点上头却还是很清醒的时候,他就能听得见,那个才四十来岁的女人花白着头发哭喊着。
他后来才知道那时候林卫国说的“别动未成年人”是什么意思,那不是出于良知,而是因为未成年人他要留着自己享用。
那女孩子回家以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十五岁,被囚禁了三年当做奶牛一样抽奶的生活,怀了强奸作恶者的孩子。
这三件事压垮了她。
哪怕她曾带给过宋欢光明,给了宋欢无穷无尽的信念,但骆驼终有被最后一棵稻草压死的时候。
他又喝下了最后一口,跟着何浅一左一右的架着林朝雨上了何浅的车。
他坐在副驾驶,林朝雨倒在后座上,呼呼大睡,不省人事。
何浅按照导航行驶,路过一个时间超长的红灯,忽然叹了口气。
“宋欢。”他低声叫道,“别做傻事,小雨离不开你。”
宋欢惊讶于他的敏感,错愕的看了他一眼。
“你这个表情我曾经见过。”何浅继续发动车子,“在另一个人脸上,我及时拯救了他,宋欢,现在他活的好好的,甚至有了个漂亮老婆。”他给宋欢看无名指上的戒指,语气中充满了自豪,“他一开始跟小雨一样,敏感,自卑,不愿与世界接触,现在好好地。”
“他也是轻微自闭吗?”宋欢看着车窗外后退的景色,又想起自己无法后退的人生。
“更惨。”何浅说道,“他原本是一个前途坦荡又光明的人,父亲是初中的老师,连着三年都是优秀教师,没有一个被教的学生说过他爸爸的不是,可惜后来卷入了一宗杀人案,受害者家属隔三差五的找着他的麻烦,有几次动了手,打了脑子,就不大好用了。”
宋欢沉默了。
“可惜,后来我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真正的凶手,却只换来受害者家属一句轻飘飘的责问。”他惟妙惟俏的学起一个市侩的女人,尖着嗓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现在翻案有什么用?不会是想要回当时的赔偿款吧?!”
钱,又是钱,宋欢看向了何浅。
“我说不,我只想要一句道歉。”何浅打着双闪灯,停在宋欢家的楼下,“我说现在加害者变成了你们,我们连一句道歉都要不到吗?他们不情不愿的给我们道了歉,我的爱人听着这句道歉,在我怀里哭的不行,他问我,他说,那我的爸爸能回来吗?我说并不能,然后他在我怀里哭了一通,我们亲吻,做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不是说阻止你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何浅温柔的说道,“我希望你想一想,如果你出了什么事儿,小雨去谁怀里哭,跟谁说自己委屈呢?宋欢,我们不必为了谁活着,但我们要为了一些什么而活着,这世界上总有比仇恨更重要的事情,对吗?”
“小雨和你的猫都很爱你。”何浅望着他们家窗台上出现的那个小脑袋,两人出门的时候知道会回来得晚,所以留了一盏小灯,此时此刻五月正在窗台上朝下望,它才两三个月大,却已经足够灵敏,也学会了等待自己的主人回家。
“谢了。”宋欢沉默片刻,下车叫醒了仍然迷迷糊糊的林朝雨。
“我想,这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宋欢如释重负的笑了笑,告别了何浅扶着林朝雨回了家。
五月果然屋子里急不可耐的喵喵叫着,猫粮一口也没吃,倒是水喝没了。
“你爱我,对吗?”宋欢坐在沙发上看着它吃猫粮。
五月抽空抬起头来。
“哎嗷。”它这样叫着。
当然爱你啊。五月想,亲爱的铲屎官。
这是一个平凡的周五。
因为期末考试将近,林朝雨最近在家做饭的频率变得高了起来,又做一些鱼啊鸡啊肉的很有营养的东西,宋欢感觉自己变胖了。
“唔……慢一些。”他被林朝雨按在沙发上吃奶,感觉自己最近的奶子比之前要大了点。
“老婆的奶子好像变大了。”林朝雨含着乳头说道,“奶也比之前多了呐,这是怎么了?”
“最近吃的太好了吧。”宋欢摸着林朝雨刚剃过不久的发茬,撸来撸去,手感好极了,“慢一些,你最近吃奶的力气变大了。”
“因为我马上就要成年啦!”他换了一边吃,“还有半个月啦!”
“那小雨过生日的时候想要什么呢?”林朝雨在期盼着这个生日,宋欢却有些舍不得,等到林朝雨成年了……未来的路还不知道怎么走。
“可以跟老婆做爱吗?”林朝雨吃光了两个奶子,目光诚恳的问道,“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老婆说过,做爱就是最后一步的呀。”
“好呀。”宋欢吻了吻他的发顶,“到时候我们去大酒店里做爱好不好?”
“怎么不在家里呢?”林朝雨问道,“做爱是什么需要很大地方的事情吗?”
“那倒是不需要。”宋欢温柔的说道,“做爱是一种需要双方都同意以后就可以进行的快乐运动,无论是在家里,在宾馆,还是在车里,无论是几百平的大别墅,还是三十米的出租房,只要两颗心互相吸引,身体互相起了反应,就可以做爱,坦诚,热情的做爱,但前提是这两个人需要相爱。”
“那我们为什么要去大酒店?”林朝雨问道,“是因为老婆对我的爱很多很多,我们的小屋子里装不下吗?”
宋欢哑然失笑,“对,因为我想跟小雨在落地窗前做爱,让整个城市都知道你是爱我的。”
林朝雨接受了这个说法,他不过一时之间不知道跟宋欢做爱让他更愉悦,还是对城市表达自己的爱意让他更愉悦,他再说不出什么别的话,学着五月的样子在宋欢怀里又拱又蹭。
两人在客厅黏黏糊糊的接吻拥抱,五月却在屋子里闯祸。
伴随着沉闷的木器撞击地面的声音,五月炸着毛从屋里跑出来,一头扎进了沙发缝里,瑟瑟发抖不肯出来。
宋欢赶忙起来进屋去看,林朝雨的宝贝盒子被打翻在地,装饰用的密码锁也直接断掉了,里面的东西全都撒在地上。
宋欢定睛去看,里面有一副拼图,现在已经散了,碎片零零碎碎的飞的到处都是,还有几个到处乱滚的玻璃球,他趴在地上捡玻璃球,忽然在床底下看见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他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个精致的盒子。
他记得这盒子,天蓝色,上面画着云朵,50l,开口处应当有一个吸管,可现在只有一个洞。
这是当年实验室后期用来装奶的盒子。
他们把吸奶器按在宋欢的奶子上,另一头就接着这个漂亮盒子。
宋欢手脚冰凉,一动也不敢动。
他怕只要一动,现在的温暖生活就变成幻影,是他做的一个长达七年的梦,其实他仍身处炼狱般的实验室。
他呼吸急促,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
他早就忘了如何嚎啕大哭,只会这样静默无声的流泪。
林朝雨察觉了他的不对,放下拼的七零八落的拼图,爬过来抱住了他,“老婆,怎么了?”他身上很温暖,甚至有些热,体温透过睡衣传过来,缓解了宋欢周身的寒意,“老婆?”林朝雨十分担忧的抱着他,“怎么了?”
“小雨。”宋欢把头扎进他的怀里,努力克制着自己颤抖的声音,“你怎么会有那个盒子?”
“什么盒子?”林朝雨往床下看了一眼,恍然大悟道,“哦,那是我小时候,我爸爸拿回来给我喝的牛奶呀,我觉得盒子很好看就留下了,他说这个牛奶可以治病,但我喝了很久再去医院复查,也没有好转的迹象,后来我们搬家了,就再也没有喝过了。”
“你把盒子拿出来。”宋欢说道,“去够出来,给我看看。”
林朝雨乖乖照做。
宋欢接过了盒子,他翻到下面,下面印着一趟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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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组,男,13岁,产奶年龄,三年。
他终于知道那些冰冷的机器抽干了的他的奶的去向。
他以为林朝雨对他是一见钟情,却不想多年前正是他喝了他的奶。
他看向林朝雨,眼神复杂,“小雨,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喂食牛奶的?”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林朝雨努力的回忆了一下,“三四岁吧,但只有这个最好喝,所以我才把盒子留下了,当时爸爸还不让我留下盒子呢,我喝的所有的牛奶,他都把盒子收走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留下了这一个,这一个还是搬家前一天我留下的,搬家那天爸爸回来的很早,半夜就带着我搬家了,没空收走我的牛奶盒,所以才留下了。”
林卫国是为了林朝雨的自闭症才抓人做实验产奶?宋欢得出这个结论却觉得不对劲儿,至于哪里不对劲儿,他也说不明白。
如果他是为了林朝雨才这样,为什么现在对他不闻不问?如果不是,那林朝雨怎么会喝到自己的奶?宋欢顺着逻辑想着,忽然看见了林朝雨恢复了一半的拼图。
“为什么选一个光头男人的形象呢?”宋欢回想着林卫国的长相,怎么想他也不是光头。
“我梦里有一个光头男人呐。”林朝雨又把剩下的拼上,那边的女人是一个带着瓶底厚眼镜的双马尾女人,“我梦里还有一个戴着厚眼镜的女人呐。”
是深层记忆!宋欢立刻就反应过来,这反复出现的两个人跟林朝雨有说不出的关系。
他不动声色的抱紧了林朝雨。
周六的时候,宋欢借口给林朝雨买礼物出了门,他拿着何浅给的一个私家侦探的地址迷茫的穿梭在小巷之中。
最终在一扇破烂的门前停住了。
“欢迎光临。”男人一身英伦打扮,嘴里叼着一个烟斗,金发碧眼,是个外国人。
“你好。”宋欢坐在他面前,“我想请你调查一个人。”
“一天一千块。”男人亮出了收款码,“每晚十二点整反馈情报,你具体要些什么?”
“日常。”宋欢沉着冷静的说道,“事无巨细,先跟个一周,看看这人平时是什么生活习惯,还有……”他又递过去一撮林朝雨的头发,“找机会帮我做个亲子鉴定。”他看着眼前的男人,“尽快。”
他转了一万块钱给这个男人,随后就真的去逛街了。
宋欢拿着私家侦探送过来的报告松了口气,他看着报告上的不具有亲子关系陷入了沉思,这与他推测的一样,林朝雨确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辜者。
他应当与宋欢一样,不过是被拐卖来的试验品。
但要是做实验,那么就仍需要一个对照组,应当仍有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孩子,被他们圈养起来,不吃奶,只吃正常的食物。
假如有这么个孩子,那么林卫国连夜逃跑的时候为什么只带走了林朝雨没有带另一个呢,这个孩子现在在哪里,还活着吗。
许许多多的问题涌入了他的大脑,宋欢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晚上他约了另一个人吃饭,是何浅介绍给他的一名警官,是何浅的朋友,当时帮着他爱人的父亲翻了案。
宋欢并不相信警察,当年他们报了警,但因为跨省办案难度大,又无法定性案件性质,最终不了了之。
他答应去见这名警官,不过是想印证一下自己的计划可不可行。
他想问问这名警官,这世界上到底会不会存在完美的犯罪案件。
两人约在一家咖啡厅的包间里,也是何浅推荐的,他说这里隔音效果好,可以放心的谈事情,离宋欢家里又很近。
程警官是一名看起来很好说话的人,周身有一种斯文的气质,看起来不像是个厉害的刑警,更像是一名医生,一名人民教师。
“你好。”他伸出了手,“程城,取众志成城之意,出生那年父亲因为抗洪而去世,母亲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念起来可能有些娘气,但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他的开场白有些出乎宋欢的意料。
“你好。”他握上了那只结实有力的手,“宋欢,取阖家欢乐之意,出生那年家庭美满,四世同堂,一般是女孩子的名字,可我的爷爷做主,我也很喜欢这个名字,应当还有个妹妹,叫做宋乐,可惜,欢欢乐乐只剩下了欢欢。”
“人生就是这样,总要有些遗憾。”程警官放开了手,“请讲,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你想从哪里开始听?”宋欢意味深长的看着他,“前半生还是后半生?”
“后半生尚未开始。”程城也看着他,“聊聊案子。”
宋欢开始讲述,他语气平静,好像那只是一场梦,又或者只是一个别人的故事,故事在熊熊大火中结束,程城听完沉默了许久。
“回家以后怎么样了?”他问道。
宋欢耸耸肩,惊讶于程城作为一个刑警的敏锐。
“我回家以后才知道。”宋欢的语气缓慢下来,也终于开始表现得像个当事人,“我的父母在我丢失的第一年,寻找我的时候,因为疲劳驾驶,开车冲下了高架桥,当场两尸三命,我的父亲母亲,我的尚未出世却已经有了人型的八个月妹妹,除此之外,周围无一人伤亡。”
“节哀。”程城叹了口气,递过去一杯柠檬水。
“我的舅舅舅妈得到通知,当场昏厥,我的姥姥姥爷,在我失踪第二年双双脑溢血去世,临死之前姥姥手中握着我小时候得奖的一根钢笔,姥爷死在我的奖状墙下。”宋欢喝了口水缓了缓神,“第三年,就在我回家之前一个月,我的爷爷奶奶撒手人寰,至死也没闭上眼睛,等到我回了家,家破人亡四个字不足为过。”
“抱歉。”程城比了个手势,“你不想说就不要再说了,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宋欢擦了擦眼泪,“还好我的舅舅舅妈对我极好,我父母的房子,存款,他们一分都没有动,家里印了厚厚一摞的寻人启事,我回家的时候仍然没有发完,他们看见我第一件事儿,就是跟我说,小欢,舅妈给你下碗面吃。”他看向程城,“你知道吗,我被掳走的前一晚,去舅妈家里玩,吵着要吃她做的面,可惜舅妈那天加班,她说明天给我做,这个明天,竟是三年之后。”
“你若是也想像何浅那样劝我好好活着,大可不必。”宋欢说道,“我今天来见你,也不过是有些事情想要咨询你。”
“请讲。”程城似乎并不着急劝告他。
“倘若这个人,雪天路滑,路过一条小河的时候踩上了一块儿结了冰面的石头导致滑到,又恰巧后脑磕在了另一块儿石头上致其死亡。”宋欢认真的问道,“那么在这块石头上出于好奇而洒水的人,算是犯罪吗?”
“算的。”程城回答道,“不光这个人算是犯罪,就算是道路管理者,也要跟着一起受罚,这方法并不算高明,还容易连累他人。”
“假如好友一同出去玩,有一个不小心被遗落在密闭的空间之中,致其死亡,好友需要负责吗?”宋欢又问道。
“过失杀人罪。”程城快速回答,“不是明智之举。”
“那或许程警官有比较好的完美犯罪计划?”宋欢装作好奇的样子,“你办过的案子肯定很多吧?”
“谈不上多。”程城摇了摇头,“但凡犯罪,都有破绽。”
两人又聊了一些别的事情,看起来相谈甚欢,最后结账的时候甚至差点撕吧起来,还是宋欢不敌程城的体力才让程城结了账。
“就不送你了。”程城上了自己的路虎,“何浅说你们家离得很近,更何况……”他看了一眼表,“你该去接你的小男朋友,对吗?”
“确实。”宋欢笑起来,开玩笑一样说道,“希望跟未成年人恋爱不犯法,下次见面我们仍是自由的。”
“爱情无罪。”程城关上了车窗,“回见。”
宋欢上了公交车,摇摇晃晃的向着学校走去,下了车他才发现,程城竟然没有对他穿着女装表示异议。
果然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
距离林朝雨放学还有一个小时,他坐在收银台后面,百无聊赖的翻着一本书,脑中不断闪过私家侦探为他搜罗来的关于林卫国的信息。
洁癖,警惕,从不吃别人递过来的食物,永远保持衣衫整洁,从不佩戴胸牌,不跟男同学走的过近,尤其喜欢刚入学的大一新生。
不过私家侦探就是私家侦探,钱没有白花。
他得到两条消息,第一条十二月九日他们学校要聚餐,就在学校的礼堂,应当吃到十一点半左右才会散场,到时候他应该会去学校旁边的宾馆,因为他那天约了个女孩子,第二条就是林卫国不吃芒果,甚至芒果味的饮料也不喝,因为他会过敏。
芒果,宋欢露出一个笑容来。
这世间好看的东西大多有毒,罂粟花,珊瑚蛇,漂亮的女学生。
花与蛇,向来并存着。
宋欢拿到了那个十二月九号准备跟林卫国约会的漂亮女生的照片,大一,刚满十八岁,年轻,身材娇小,像是十五六岁,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