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章手抖多发
万一他们真的在一起很久很久。
沈暮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唯一拿得出手的爱都夺走。
他开始有些恨易向晚。
沈暮别开视线,不让沈朝看见他其实已经眼红。他拍了拍沈朝的大腿,示意他从自己身上下来,“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去酒吧。”
上车时,沈暮把沈朝忘在脑后的衣服装进袋子里递给他。沈朝接过去翻开来看了看,发现已经被烘干熨平,解开安全带对着主驾驶的沈暮又是一顿亲亲蹭蹭,嘴里还说着“我没有你怎么办啊”。
沈暮绷着脸差点被沈朝蹭起反应,把沈朝摁进副驾驶,帮他系好安全带。
“你耳朵怎么这么红?”沈朝的手指碰上沈暮通红的耳朵尖。
指尖有点凉,沈暮僵硬着缩回主驾驶坐,结结巴巴:“没、没事。”
就这么奇异的,沈暮被沈朝哄好了。
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下车前沈朝对他说今晚不用来接他了。
“向晚会来接我,晚上也不回家了。暮暮明天见。”
沈朝挥挥手转身离开,留下沈暮一颗心坠入谷底。
易向晚把他哥抢走了。
沈暮没回家,他把车随便停在路边,也不管会不会收到警察的罚单,进酒吧找了一个角落位置喝闷酒。
没过一会沈朝换好衣服化了妆出来,裙摆上应沈暮的要求加上去的那一截布料还是被沈朝剪了,粗糙的毛边磨红了沈朝的大腿根,只要他经过都有人对他吹口哨。
沈朝每次在酒吧驻唱都穿得清凉,令人遐想的春光不要钱似的砸别人头上,所以沈暮从来不看沈朝表演。他一直不明白,沈朝现在足够有钱,为什么还会来一个小酒吧驻唱。
四周都是跳动着的浓稠紫色红色的光点,只有舞台上的光还算敞亮,打在沈朝迤逦的漂亮脸蛋上,他弹着电吉他唱着歌,金色发丝仿佛在发光。
酒吧很少会有人观看驻唱表演,但场上像沈暮这样沉迷其中的人还不算少。他唱得好听是其中一个原因,沈暮觉得更多是因为沈朝太好看。
果然,沈暮唱完三首歌下台,就有几个男的凑上去,长得都还不错。
之前的沈朝心情好就会选个顺眼的去开房,所以经常凌晨回家。但沈暮却看见沈朝摆手拒绝了,下一秒蹦跶着扑进一个黑色长发男人的怀里。
那人比沈朝高一点点,借着力抱着沈朝转了个圈。面朝沈暮时灯光恰好亮起来,照亮了他的脸。
笑眼弯弯,一脸的宠溺,沈暮特别熟悉,恨之入骨的熟悉。
是易向晚。
沈朝以前不缺确认关系的男友,但这并不妨碍他找炮友。高中有段时间,沈暮不和沈朝一起睡就睡不着,他通常熬到凌晨沈朝回来,于是见过沈朝被不是男友的陌生男人送回家。他装作熟睡,沈朝上床后他凑近沈朝闻见他身上明显属于酒店的沐浴露香气。
凌晨,陌生男人,洗澡,酒店沐浴露,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了易向晚决定洁身自好。
准备结婚就是不一样,能成为沈朝的例外。
沈暮讨厌沈朝还有例外。
所以更讨厌易向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