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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这下韩百户惊了!他娘的这不刚那位小娇娇么?!还有一个看着比他强点,但也强不了多少?也同样是个十二三的豆芽菜!

又让旁边文书确认了一下二人名字,心道是不是上面搞错了,竟然指定俩小鸡崽子做他的亲兵?!

但旁边文书却告诉他,没错,上面发下来的文书上写的就是这两个人,户籍名字都对的上!

韩百户……

又抬眼看看面前的小娇娇和豆芽菜,心道:

这他娘的不扯呢么?!

这要是打起仗来,是他们保护他,还是他保护他们啊!!

但上面直接下来的命令韩百户也不敢违背,于是好心的朝着周瑾两个小声提醒道:

“上面的意思是让你俩做我的亲兵,但做我的亲兵可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老子可是要上战场的,到时候杀将起来,可没人护的了你们俩,要不,你们俩再想想?要不跟你们两个同伴一样,也换个文职?!”

“不用,小子两个就是听闻韩将军乃我大燕的强兵猛将,不但骁勇善战,还足智多谋,这才让长辈特意托了人分到您的旗下的,就是想跟着您好好学学,等以后有机会也能征战沙场,战场扬名的!”

周瑾忙笑着恭维道。

韩百户对他的恭维倒是很受用,但事关自己性命,还是有些不愿意收这两个豆芽菜,

周瑾见了,忙将来前周泽林让他带来的几人的孝敬礼,一荷包金豆子拿了出来,借着韩百户侧身的时候,将一包十二个金豆子都塞到了他怀里。

速度之快,除了被掖了一荷包金豆子的韩百户,周围人竟一个人都没发觉他动了……

韩百户:卧槽!小娇娇竟然会武功!

……

因为周瑾的一番特意展示,又塞了重礼,如愿的让韩百户同意他和周玳作为他的亲卫入了营,接替了刚双双升了小旗的两个前亲卫。

周珞也跟二人分到了一起,不过他任的是韩百户身边的行军文书,大都只用在后方待着,若真开战,并不需要上战场的那种。

而周泽茂则被分去了负责屯田的小队,也不用上战场,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查看韩百户旗下的百十户人家的耕种情况,粮食下来时还要负责收租纳粮这些。

他这活儿也是周泽林拖朋友特意给他安排的,虽然需要时常往乡下跑有些累人,但却很安全!况且周泽茂如今有匹马,每日跑百十里路也累不着他什么…

而让周泽茂十分满意的一点就是,他干的这个活儿因为常常往返于军营和各个村庄之间,所以时常有回家的机会,周瑾他们若想捎点东西回去,或者家里想送点东西过来,还都挺方便的!

……

韩百户的百户所位于百里镇的东边五十来里,离着复州卫差不多有百十里的距离。共有士兵一百五十人,相当于现代的连级部队,士兵们都住在一起,每十人一处营房。

说是营房,但其实就是个茅草和泥搭的窝棚,暖和度倒是可以,但低矮狭窄,又是十来个男的住一起,大冷的天还不能时常洗澡,那味道……

周瑾有幸进去闻了一次,简直快赶上末世那些腐烂的丧尸味了!

好在周瑾三个不用去跟那些普通兵士一样去挤这些低矮的小营房,作为韩百户的贴身警卫员和文秘,他们幸运的跟韩百户分到了一个营帐里。

虽然同样要忍受韩百户的臭脚丫子,但比起忍受十个人的臭脚丫子,如今只用忍受一个,几人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而且,在经过烈日下的三个月流放之旅后,三人对这些臭味儿汗味儿也早就免疫了。

就连他们三个中最爱干净的周珀,如今守着韩百户的臭脚丫子,也能安然入睡了。

韩百户这个人,看着粗,实则心细如发,周瑾来前已经托周泽林打听过,知道他的这位新上司,可是实打实凭着军功挣的这百户,平时虽看着不拘小节,但训练起来,却是一丝不苟,雷厉风行的!

进入兵营后,紧接着就是长达三个月的新兵作战训练,周瑾和周玳自然不能幸免,周珞也被要求参加了。

按韩百户的话说,只要是他的兵,哪怕是个做饭的厨子,喂马的马夫,亦或是执笔的文书,到了关键时刻也必须能上战场杀敌才行!

要想在他的百户营立足,就必须得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凭自己真刀真枪的本事才行!怂包软蛋这些,就算他的后台再硬,新兵训练都撑不下来的兵,他韩德弓也不会留!

整个百户所凭着走关系进来的人也就周瑾他们三个了,韩百户这话指的是谁也就不言而喻,就差报他仨名字了。

为免被人真当做怂包软蛋,周瑾三个只能堵着一口气,都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作战训练中。

不得不说,韩百户的训练强度是真的高,但成效也是真的显著。

周瑾末世前就练过一段跆拳道和散打拳击这些,末世后又有幸跟一个特战部队的教官学了许多特种兵的作战技能,但真正让他快速成长的,还是末世那三年跟丧尸一次次的殊死搏斗中累积的经验!

他一直坚信,打架这种事儿,除了天赋外,最主要的还是经验的积累和稳准狠的心态,加上平时体术的锻炼,除此之外什么套路门派都是扯淡!

就比如前世曾经的那些所谓的气功大师,武林高手,频繁上电视的各种门派掌门,亲传弟子这些,不都是几下子就被丧尸给秒了么?

反而是许多除了勇气外什么都不会的平常人,为了生存,在一次次与丧尸的作战中逐渐的累积经验,锻炼胆量,强健体魄,反而倒生存了下来!

就比如他妹!从一个只知道读书和研究医术的软萌妹子?

不对,他妹好像从小到大都从没软萌过…

应该说,从一个只知道读书和研究医术的普通女孩儿,变成一个杀起丧尸来眼睛都不眨,敢拿匕首戳丧尸眼珠子的暴躁丫头,也不过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不变不行啊!不变你要么就得死,要么就得变成丧尸,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

只有在变成丧尸和杀死丧尸之间选择后者的那些人,才能成为最后的幸存者。

就比如他和他妹!

末世的三年下来,他们兄妹俩都变得何其多也!但能在末世活着的人,哪个又还是原来的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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