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许迦南像个小黏包一样黏在沈司瑾的后面,吃完了下午茶也赖在他旁边不走。
她在沙发上看见了沈司瑾上午看了一半的小说,小说的封皮是教堂的彩绘窗,花花绿绿的,她看着觉得新奇好看,但她不认识那么多字,就磨着沈司瑾给她讲书里的故事。
沈司瑾看看文字中描述的杀人现场,又看看双手托腮一脸天真无邪的小姑娘,犹豫了一下,给她从自己带来的书堆中找出了一本小人儿书。
这年头漫画对于小镇上的小孩子来说也是稀罕物,在大人的嘴里,这就叫闲书,这种书要么出现在街头巷尾的书摊子上,大多是盗版,要么就在镇上唯一的书店里,可不管出现在哪里,都不是许家夫妻会无聊给孩子买来解闷的东西,他们孩子甚至不识字,有那钱不如买几本正经书了。
所以许迦南就很新奇很高兴,尤其这本书还是全彩的。
她不认识那么多字,可是光看看上面的小人儿,也挺高兴。
于是她就学着沈司瑾的模样,捧着那本书跟沈司瑾坐在一起,严肃了一张包子脸,跟着一起看书。
沈司瑾看她那模样就想笑,姥姥也从门口悄悄看了一眼,看她小外孙女学人家看书,学得还像模像样的,撑不住就乐了,看了一会儿,回屋织毛衣去了。
许迦南装出来的这点样子也没能维持多久,马上就又坐不住了。
这个时候门声轻响,有人用钥匙开门。
许迦南朝门口看去。
沈秋鹤和杜嫣并不是一起出门的,可两个人却是一起回来的,回来的时候,面色都不好。
镇子上那些知情的人没有错,杜家原本是做大买卖的,可杜老爷子重男轻女,撒手人寰之前将基业全都交给了大儿子。
至于小女儿,他觉得只为她找个不错的归所就是尽到了父亲的义务,除却一些现金和珠宝,老家这套房子就是他临终前给杜嫣留下的遗产。
那时的杜嫣已经是风光的沈太太,她根本没把这间老家的房子看在眼里,结果到头来,这所小房子最后却成了他们最后的避风港湾。
杜嫣与丈夫发生了分歧,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再也不想回到香海市去,哪怕那里堪比首都一样繁华,未来还有数不清的机遇。
可沈秋鹤就是土生土长的香海人,哪怕现在成为丧家之犬,他也想回到那里东山再起。
打开大门之前,杜嫣冷沉着声音说:“沈秋鹤,我的想法不会变,我不会再回去了,你看看小瑾被那些天杀的混蛋折磨成什么样了,你还要再让他回去那个地方么,他现在睡觉都不敢关灯,成天闷在家里不说话,他都已经这样了,你还想让他再回去那个地方么?”
沈秋鹤近来也很是狼狈,因为沾了烟酒,所以精神有些萎靡,优渥的出身让他并不需要去曲意逢迎,可现在,失败却让他尝到了弯下腰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