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八十·入土为安
只有入了土,那样才叫一辈子。
曹烨和梁思喆,是要在一起一辈子的。
本章可搭配歌曲【猜火车-不才】,我写的时候灵感来源就是这首歌,包括部分情节也是根据歌词来写的。
而事实上,如果有人关注我的lofer,就应该知道,我一年前就已经推荐过这首歌,他确实非常适合梁思喆。
ps:大刀预警
曹烨曾经就说,要是他死了,不要同曹修远埋在一起。
倒也不是和他老子拗气,而是不愿打搅,各过各的,挺好。
他的原话是:“我就不和他们在一起了,一来他们肯定嫌我吵闹,二来……我也不愿意他俩打扰,打扰我和你在另一边的二人生活。”
曹烨说,“梁思喆,要是你先死了,我就给你买个市中心最大的墓地,到时候你的粉丝都来看你,多威风。”
“要是我先离开……哎这也太不吉利了,”他乐呵着,拿了个橘子,三两下剥开,扔一块在自己嘴里,剩下的都喂给梁思喆,“要是我先走了,你就随便找个漂亮点的地,好让我死了也能看看风景。这样的话,那你肯定也得跟我埋一块,不亏。”
“好。”梁思喆答应他。
后来,倒像是应了他自己的话,曹烨竟真的先梁思喆而去。
人是自然老死,没什么大毛病,就往那里静静一坐,便是永久睡去。
曹烨说想找个漂亮地,好让他能看看风景。直到火化了,一个大活人那么大体积,就变成手捧的一小盒骨灰,梁思喆也没能找到有什么漂亮地。
他看了许多风景,总觉得不够美,算不上“漂亮”。
于是,曹烨就被梁思喆带着,跋山涉水,到了许多地方,也见过了许多景色。
年近九十的梁思喆身子骨仍然很硬朗,爬起山也不输年轻人。
这会儿倒是没什么人能认出他了,他就带着一小盒子,四处游山玩水,跑遍大半个中国。
在前往雪山的前一晚,梁思喆从沿途的书店里买了点书,打算留着在火车上看。
说是书店其实不太严谨,因为本就是乡野小镇,而那店面实在小得可怜,还兼职卖烧饼和打印,书籍架子躲在角落里,上面的书几乎本本落灰,还被染上常年的烧饼香味。
书的封面泛了黄,纸张也是那种上世纪才会出现的种类,印刷的字稍微碰点水就全糊了,什么都看不清。
那堆书在被店铺老板即将当做垃圾几毛钱一斤卖掉之前,给梁思喆截了个胡,全买下来了。
但由于这堆“古董”实在年代久远,被他一杯水泼了个透,唯有手头那本存活。
火车上,梁思喆戴上老花眼镜,在有些颠簸的环境下,细细辨认书上的字。
“我生来贪欢又好色。”——《快意歌》
“贪欢又好色……”目光停至此处,他的思绪不禁往远处飘了飘,飞过重重大山,回到那个城市的家,回到那个聒噪的的蓝宴。
他想起年轻时与曹烨的每一个亲吻,每一次缠绵。
火车咔哒咔哒穿过一个山洞,等到窗户里重见光时,却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雨点打在车窗上。刚才还万里无云的晴空,打了照面就变得乌云密布,雨如细麻,一个劲往下落。
雨声无疑是催眠的,连带着火车上旅客嘈杂的声音,像曾经聒噪的阁楼,开始变得习惯起来。梁思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就这么在旅途上睡了一段。
火车继续爬过蜿蜒的山,驶上桥梁,越过河水,途径一众春夏秋冬。
等梁思喆再睁眼,已是雨过天晴,大片的花纷纷而落,宛若世外桃源。
再过点路,火车就“呜——”一声鸣笛,在这里的站台停下了。
梁思喆下了车,也没想下一步要去哪,就在这偏远的火车站台坐着,看偶尔的火车路过。
大概是因为那片花海,这里的旅人还算多,一个年轻人就坐在他旁边。看他半晌都不挪动,忍不住开口:“老爷子,你在做什么?”
“猜火车啊,”梁思喆说,“你倒是猜猜,我要等的人在哪一辆火车里?”
“那辆?”旁边的旅人来了兴致,很乐意陪这个素不相识的老者玩一次猜火车的游戏。
他指的是一辆绿皮火车,一如当年梁思喆在拍摄《忘川》时见所见过的火车那样,轰隆隆驶入大山,吱嘎吱嘎在应到的站点停下,抵达这短暂一程的终点站。
梁思喆笑了笑,告诉他,“不是,猜错了。”
“我等的人啊,哪辆车都没有。”
梁思喆暂住的那家民居主人家养了条黑狗,纯种中国田园狗,生得膘肥体壮,毛发油亮,一看就没少受老太太宠爱。
都说狗有灵性,雪山这一带的动物尤甚。但这条黑狗自从梁思喆入住以来,每逢见他就叫个不停。
民宿的房主是对年轻夫妇,老太太是女孩家的祖母,瞧着百岁有余,时常穿着艳色的衣服在民宿周边慢悠悠走。
这里的人都叫她“曼婆婆”,而年岁大的人在这里是很受尊敬的。
就连梁思喆这个年近九十的老头,在对方面前都只能算是“年轻人”。
梁思喆每天在这里都无所事事,八十好几的老头一个,在这雪山底下成天晃悠,摆弄他那架老旧的摄像机。
等到某天,那只黑狗忽然没了命似的狂叫起来,众人不明所以。只有曼婆婆长叹一口气,摸了几下那黑狗的背,这有灵气的牲畜瞬间就闭了嘴,停止吠叫。
“祖母……”年轻的房东喊了一声。
曼婆婆看着她,让她搀扶自己去西房。
推开西房的门,她就呆愣住了。
屋里一位老人伏在桌旁,像是睡着了,桌上还放着一架老旧的摄像机,一盒碟片。
碟片的封面上,两个少年人正意气风发,尚且年轻。
年轻的房东一下就认出来——
是梁思喆!
而旁边的那位应该是他的爱人,曹烨。
她有些错愕,这位几乎是传奇的影帝,不知何时起,就逐渐在大众视野里淡出,只剩下当年的作品仍然为人们所赞叹。
当年七十几岁的他,和曹烨出行旅游时,还不似现在,七十几的人,看起来像是只有六十出头。
而现在伏案沉睡的梁思喆,却是满头白发。
他甚至把留了几十年的长发剪了,也难怪没人能认出他。
“祖母……”年轻的房东感到眼角有些湿润,“他还会醒来吗?”
“不会了,”年长的老妇人叹息说,“他啊,终于等到那个思念的人了。”
他们把梁思喆埋葬在雪山下的一处地方,连同他随身带着的那捧骨灰,还有一盒碟片,一个摄像机。
这是一个无人打扰的地方,只有两人,静静在此处长眠。
雪山之下,两个灵魂在此地,永不分离。
“那片云飘走了。”
我一直在寻找一处漂亮景地,但总觉得空荡,不愿把你留在那里。
现在才发觉,原来是缺少了一个我,没有我的地方,又怎么能算得上漂亮呢?
不是找不到美景,而是我不愿让你一人孤独在地下啊,曹烨。
一辈子也就这样,我来陪你了。
——梁思喆
——正文完结——
首先,恭喜完结!
《破戒》我从22年七月一号开始动笔,直到今年的25号正式完结……其实还是有点感慨,当初纯粹是一时心血来潮,一时冲动,就动笔了,只想着要给梁思喆和曹烨一个完整的一生,没想到竟然能坚持写到完结。
梁思喆说:“戒烟,戒酒,戒你。”但他却一直都没能戒掉,反而对记忆中那个少年愈发思念,所以当曹烨试探着向他迈进一步的时候,他就知道——
自己破戒了。
这就是我取名“破戒”的由来虽然在前言已经说过了。
在《破戒》里,曹烨由当年那个小小少年,变得成熟,等年老了,有时也会成为二人关系中的“年长者”。随着时间的增长,梁思喆不再惶恐,曹烨用自己证明,《梁生祝梦》不过是个假命题,而他和梁思喆的未来,也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
“所以思喆哥哥,你不要那么悲观啊,你父母的故事属于他们,你现在是跟我在一起。我们俩会在一起很久,不会吵架,也不会两看生厌,会一起合作电影,深夜聊心事,每天都会做,一直到老了做不动了,这才是我们的故事。”
梁思喆为什么最后会选择在雪山作为自己的最后一段旅程呢?
其实我也不清楚,只是我暗暗有一种直觉,觉得那是最适合两人沉睡的地方。就像广播剧宣传曲《富士山在等一片云》的歌名一样,我的眼前浮现的,是白茫茫的一片,两个黑点在雪中,几乎不可见。
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别的,理想中的爱人死去了,另一半似乎总是要殉情,现实里却不然,这种殉情实在罕见,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可怜寂寞的孤寡老人。人成长到那个年龄段,伴侣离开固然是悲痛的,但要说是大悲大喜,似乎也不现实。我见过许多孤寡老人,他们看起来很平静,平静到像一滩死水。
我之前看过这样一句话:“我在等时间把我带走。”这句话就很贴合《入土为安》中梁思喆的心境——
不会主动离开,而是走遍千山万水,看遍大好河山,俗世美景。但由于没有想要分享的人,再美的景色都会觉得乏味,这也是为什么说,梁思喆总觉得找不到美景的原因。只有一人的地方,不论再美,在他眼里都是不够完美的。
“我等的人啊,哪辆车都没有。”
所以他是孤独的,孤独地在世间游荡,看人山人海,观车来车往,游山间山水,内里已经是亏空的。
我仅仅只是写了一部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可能。
会有争吵,会有小打小闹,最后回归柴米油盐,粗茶淡饭的生活……
无数个平行世界里会有无数个梁思喆和曹烨。
同人的意义就是在于能够将那个世界完善,呈现出更多他们在另外一个世界的日常事迹。
同人是为了弥补遗憾,留下希望而存在,是为了丰富那个“二次世界”而存在的东西。
这才是同人存在的意义。
我觉得我写《破戒》就是为了能够帮另一个世界的梁思喆告诉大家——
我们真的在一起一辈子了。
总觉得《台风眼》不论说什么都说不完……
未来还会写一些文,就当是《破戒》的番外吧,附录进去。
目前想写点茵四的少年时光,以及梁思喆和曹烨分开的那段时间一个人的暗恋时光。
很感谢你们能追到完结!
在此感谢每一个喜爱《台风眼》和《破戒》的你。
外面的雨一直在下,雨水拍打在窗户上的声音不大,但在黑暗的房间里听得格外清楚。
屋里没开灯,一片漆黑。窗帘也没拉上,只有雨夜中外面广告牌朦胧的灯光透进来,又被站在窗户前的人挡着,在地上隐约照出条不明显的影子。
梁思喆站在窗前,像是大脑放空的状态,眼睛都是失焦的,涣散地看着窗户外面的雨滴缓慢下落。
滴答。
“梁思喆?”
小满。
“梁思喆。”
茵四。
“梁思喆——”
曹烨……
“曹烨……”
外面的雨大了起来,忽地一阵急促地拍打着窗,像无数弹珠砸在窗沿,又像是大珠小珠,不知落到谁的心口,惹人心碎。
他身后的屏幕上,循环播放的影片切换间隔的十几秒一过,又开始再次播放同样的画面。《十三天》的片头又一次响起,却没能盖住变大的雨声。
雨势越来越大,从原本的绵绵细雨,变成现在的暴雨。就好像梁思喆的心,也愈发不能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