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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林山》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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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予臻来到厨房。

他穿上深灰色的围裙,腰部系好腰带,围裙的款式显得他肩膀宽阔有力,腰部结实紧致,有一种成熟男性的风范。

就好像在提醒高君珩,他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底的成年男性,而不是一个高中生。

他从冰箱冷藏柜里拿出两块牛排,解冻后撒上胡椒、盐和少许橄榄油腌制,他拿出铸铁锅,架上燃气灶,点火,等到铁锅冒白色的热气,把牛排放锅里,牛肉与炙热的铁锅接触,滋滋作响,焦香味十足。

“哇,看起来很不错,跟餐厅出品的一摸一样,小臻真是太棒了。”高君珩闻到香味,过来凑热闹,同时开启夸夸模式。

“那时候在国外读书,跟着邻居学的,邻居是个很善良的奶奶,也是一位退休的五星酒店主厨。”高予臻一边切百里香,一边说,“不过牛排也不是什么制作很困难的菜。”

黄油丢入锅中,再放一把百里香,奶香四溢,却不会太腻。融入了百里香的味道的黄油简单浇淋牛排后,高予臻把牛排放在案板上醒发,切块,接着,他快速而简单的做了一份地中海沙拉和两碗青酱海鲜意大利面,就这样,一顿简单的晚餐就做好了。

高君珩用筷子夹起一块牛排,放入口中,继续夸夸:“超级无敌好吃。”

“哥哥喜欢就好。”高予臻说,“要不以后的晚餐就由我给哥哥做,哥哥出去工作养家,我就做哥哥背后的男人,每天只需要洗洗衣服做做菜就好了。”

“哈哈哈哈,当然可以,”哥哥被他的话逗笑了,“就是我这点工资可能养不起小臻呢,看来我要好好奋斗了。”

“真的要养我啊?”

“嗯,真的。”

哥哥笑起来,眼睛就像夜空的星星,闪闪的,看得高予臻心痒痒的,“我开玩笑的,其实我不需要哥哥养我。”高予臻低声说。

“你这么说就太不可爱啦。”

“不能这么说哦,哥哥。”高予臻露出一副埋冤的神情,他握着哥哥的手,说:“哥哥,其实我很好养的,我不怎么挑食,也不需要你带我出门遛弯,饿了我会自己吃东西,渴了我会喝水,养我肯定比养狗顺心多了,要说我有什么缺点,那就是嫉妒心特别重,如果你养了我,你就不能养其他小狗了,对了,你也不许说其他小狗长得可爱。”

哥哥似乎也只把这些话当做玩笑话,“好吧,好吧……乖宝宝,我错啦,我肯定不会再养其他小狗的,就算在路上碰到其他狗,我也要躲远远的,坚决不能染上其他狗的味道,好了,你满意了吧,哎呀,什么狗不狗的,小臻,你是人啦,但是你比所有的猫猫狗狗都可爱啦,你还是我……”

说到这里,高君珩忽然顿住了,他差点脱口而出说“你是我弟弟”,但是这么一说就略显诡异了,他能接受高予臻喊他哥哥,但是他总觉得以谢初的身体喊高予臻为“弟弟”还说略有奇怪。

正当他在犹豫应该用什么词语代称的时候,他听见高予臻说:“是什么?”他看见高予臻正凝视着他,就像他在看着高予臻,“我是你的什么?”他听见,高予臻的声音里隐含着一种期待,“我是你的丈夫,是吗?”

“就……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确实是的。”高予臻说。他在掩饰着什么,他知道,小臻一定能够明白,小臻那么聪明。

“那从感情意义上来说呢?”小臻的话却与高君珩所想的反着来。

高君珩微微皱着眉头,他抬起眼睛,正好对上了小臻的双目,他看到,那双桃花般的眼睛里,此刻,好似在燃烧着一种炙热的火焰,烫得高君珩脸颊发热,他嘴唇微张,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终,却又什么都没说。

他看到小臻的眼睛里的火焰熄灭了。

“先吃饭吧。”高予臻低下头,低声说。

高予臻回应一声“嗯”,可难以言喻的愧疚,像暴风雨一般席卷了高君珩的内心。

晚餐结束。

高君珩坐在沙发上,抬头望着窗外,空中时不时有云朵飘过,月亮的脸庞埋入云朵的身体里,使得身影若影若现。

房子里一片安静,只有洗碗机的水声微微作响,可能还有高君珩的心跳,沿着脉搏传入耳朵,但这个声音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那块隔离两端的隔膜似乎要裂开了,但是,高君珩却没有做好坦诚面对的准备,他只能装作听不见也看不见,但他也不清楚还能装多久。

一杯装满冰块的玻璃杯忽然放到他面前。“哥哥,喝点酒吗?”只见高予臻拿着一瓶贴着蓝色标识的酒,“这是白兰地。”

“可以试一试。”

高君珩兴致来了,高予臻给他倒了小半杯,刚喝了一小口,高君珩就呲牙咧嘴的,“啊…好辣好涩,算了,我还是别喝了。”

高予臻笑笑,“好吧,不过这小半杯酒也不能浪费。”他接过那小杯酒,一饮而尽。

“好歹换一边喝啊。”高君珩嘀咕道:“这样怪不卫生的。”

“是我不懂事,哥哥别嫌弃我。”

高予臻又倒了小半杯酒,酒杯里,半融化的冰块泡在透明微稠酒里,在顶灯的照射下,晶莹剔透。

“陪我看看电影吧,好吗?”

他的语气中带着谦虚和乞求,高君珩要是拒绝,就有点过意不去了,现在还早呢,要看就看吧,反正两人之间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吧……?

“看什么电影?”

高予臻拿出一张dvd,光盘盒子上写着电影的名字,《林山》。

高君珩第一次是在大学的时候,那次期末作业,他想寻找点灵感,就决定去看看艺术电影。

然后他就在某影评网站看到了这部获得了奥斯本最佳影片奖的高分经典同性电影。

好吧,说实话,高君珩当时还是个铁血直男,感情戏什么的真的完全t不到,但他记得那电影中景色倒是挺美的。

高大青葱的松树像一个个身披铠甲的士兵,排列成一片山林,松树底部长着深绿色的苔藓、偶尔还能看到野猪和野鹿啃食野蘑菇,不久之后浓郁的迷雾飘来,把那些动物的身体都笼罩起来。

电影的两位男主,也是两位登山者,就是这样迷失在松树林里,最终,他们找到了一处猎人的废弃小屋落脚,他们像是这座森林的原住民,白天捕猎河鱼和野鸟,夜里用拾来的柴火焚烧熏烤食物和取暖,这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这电影的感情戏的描绘极为细腻,基本上都是侧面描写,当年高君珩第一次看的时候,完全就是懵逼,而这一次,他却能在这一段段蒙太奇式的剪辑,以及意识流的叙事中窥探这些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情感,直到影片的最后,镜头停留在男主离开这座森林的背影。

电影结束了。

被称为影史经典的电影,果然是有它的道理,高君珩想,每个年龄段看这部影片,都会给他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很棒的电影。”高君珩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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