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远远不是结局
谈判也好,调查也罢,可以妥协,但绝对要守住底限,任对方予取予是不行的!虽然本着善良之心,但仍然不要去考验人性中的恶。
谁说权贵一定是有罪,穷人一定是无辜?正义和道理,有时候并不站在看起来柔弱的一方。
“我们死了人。七条人命啊。”控诉。
“是自尽,而非白毓秀动手杀害。”顶回去。
“把人逼死的,未必要自己动手。”再控诉。
“是不是白毓秀相逼,你可有确凿证据?”再顶回去。
“那些死去的人,就是证据!”开始不讲理。
于是,她讲道理,“请问,当初如果没有贪婪之心,为什么被逼迫时不来安国公府,向白相求告。长安城谁人不知,白相从来公正,地位超然。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如今年近花甲,可曾欺压过百姓良民?无论如何,你们扪心自问,自家就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如果不是考虑到之后会赚大钱,为何当日忍气吞声?这是一笔糊涂账,你们心中都明白。但所谓人一死,万事休。再辩个谁对谁错还有意义吗?我知道你们心疼死者,可如果能得到后半辈子的安稳生活,父母安度晚年,孩子前途无量,不也挺好吗?死者之所以选择了这么可怕的手段来逼宫,为的不也是你们这些活着的人吗?如果你们非要闹上公堂,争一个头破血流,先思有没有赢的把握,再思自己有无道理和底气,三思死者的意愿。三思后,再来决定是否接受我的提议。”
几句争执下来,再看对方的脸色,春荼蘼很有把握,协议会达成的。
人有从众心理,只要大多数人答应,若非不可化解的矛盾,其他人也会跟随。本案中,有十五户原告苦主,其中七户死了人,还不到一半。加之刚才那泼妇那样的,只想以死去的老公换银子,所以大多数人必定点头。另一方面,这些人虽然嘴硬,却也知道,自己也并非全部有理。到底,贪心是始因,后来虽有强权和迫害的举动,但那是拓拔所为,真的没有证据,硬生生就按在白毓秀身上。
法律讲的,就是真凭实据。对某些冤案来说,这是无奈的,不公平的,明明对方是罪魁祸首,却无法将其绳之以法。但对大部分情况来说,确凿而真实的证据是必须,是防止冤案发生的基石。
律法又是不容随意变动更改的,那样会损伤律法的尊严。所以对于前者的情况,只能是努力寻找证据,别无他法。于此案之中,就是没有证据,所以不能定罪。
哪怕,白毓秀真的是罪人。
“怎么赔偿?”有人怯生生的提问。
“按你们各家手中握着的、有关这趟海运生意的出资证明,三倍赔付。相当于那条船并没有沉没,而是安全返航,赚到了当初预料的银子。”就算还了高利贷,也有至少两倍多的利润。
话音一落,就有人面露喜色。那是家里没死人的。
也有人神情一松,随后露出哀色,眼中含泪。那是家里死了人,可是却明白是自家有错在先,现在却好歹有个不那么悲惨地结局,准备接受的。
有人神情挣扎,是在痛心与理智中犹豫的。
而吴非却双眼通红,大哭了起来,“我爹死了!我爹死了!我要银子有什么用!”
“小少年,今天姐姐教教你。”春荼蘼叹息了声,真为吴非心痛来着。但很多话,不管多么残忍无情,却必须要说。
“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要付出代价。无论做任何事,无论是任何人都一样。你父亲固然可怜,可他拼死拼活,是为了你。他想要给你请个名儒先生,想要你摆脱商籍,成为人上之人。所以,他自己选的铤而走险。那么,你为什么看不起他拿生命留给你的银子?你可以用这笔钱好好读书,将来光宗耀祖,让你爹在地下也含笑九泉。”
“不……”
“不然如何?”春荼蘼打断吴非的话,“你一定要让白毓秀偿命吗?可是,真的是白毓秀要了你爹的命吗?你是读书的孩子,圣人教你道理,就是让你糊涂的吗?别让怨气左右了你公正的心,你自己想想。”
接着她又对其他犹豫的人家说,“我白家如此行事,你们再扪心自问,是否出于善意?如果官司真打起来,你们觉得自己真的十足十有理?你们失去亲人,如今正在义愤之中,等平静下来,将心比心,我白家做得还不够吗?除了安国公府和白相外,任何一个权贵会管你们的死活,二话不说,在并不绝对责任的情况下,先赔银子,让你们渡过难关吗?”
连番的问话,有软有硬,原告们渐渐息声。就连吴非,也明白他的爹是为了让他有个更好的求学之路,这才冒险做生意的。而生意,有赚有陪,父亲等七人以死相抗,虽说是走投无路了,但也确实是逼了白家啊。
双方争论起来时,康正源一直采取观望的态度,见场面没有失控,也就没有出声。他调解主持的工作做得像模像样,不干涉、只引导和维持秩序,任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要签正式的律法文书。”春荼蘼最后提出要求,“你们必须承诺,拿了银子,再不可就此事上告,也不可诋毁安国公府的名声。否则就是违约,要负律法上的责任,和做生意讲诚信是一样的。一句话,公堂事,公堂了。”
“依本官之见,不如这样。”康正源开口,“各位原告回家去商量一下,三天后,本堂二度调解,那时如无异议,就可达成协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