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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只有这点证据,丁红梅还想狡辩,杨大雷那边却又搬出了个证人来。

原来丁红梅那天来找杨大雷,他的屋里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个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意外听见丁红梅说要杨大雷帮她杀一个人,后面杨大雷带着丁红梅出了门,她就没听到了。再加上杨大雷花言巧语地骗她以后会跟她结婚,女人就被他随意地糊弄了过去。现在警察再问,她可以很确定那天晚上她听到的就是丁红梅要杨大雷杀人。

认证物证俱在,丁红梅被收监了。

那一天洛央碰到了同样来到了拘留所里的赵晴,看着对方满眼的惭愧,洛央笑了声,“你该不会,又想跟我道歉吧?你说不腻,我听都听腻了。你的对不起还是留给你自己吧,我不需要。反正得罪我的人,我总能用我的方式讨回来,歉意对我来说,屁用没有。”

说完这番话,洛央抬脚往外走去。

亲爹亲妈都在监牢里待着,赵晴在郑家的处境越发艰难了,要不是叶秀清陪着,她真的怀疑自己能不能支撑下去。欠款压的郑家人彻底喘不过气来,郑诚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常常一言不合就会破口大骂。看着这样陌生的男人,赵晴完全没法将他和曾经温柔体贴的丈夫联系到一起。

谁料就在这时,郑家人遇到了一丝转机。一个开养猪场的有钱老男人竟然看上了保养得宜的叶秀清,还说愿意给两千块钱的彩礼。

这样的话叫郑家人一下就心动了,郑母开始劝说赵晴将自己这个干妈嫁出去,而且对方家里有钱,嫁过去也不吃亏。

望着男人肥头大耳的恶心模样,叶秀清怎么可能嫁?可她要是不嫁,郑家就不给她饭吃,也不让睡觉,还要将她赶出去。这个时候,赵晴除了哭,连半点办法都没有。

见赵晴从头到尾都没开口为她说过一句话,叶秀清的心一下就凉了。她从郑家逃了出来,她要去找自己的亲生儿子聂忍。

可谁曾想她找到盖浇饭店的时候,聂忍与聂静他们早就去了别的城市,就连盖浇饭店都让给了自己的小兄弟王青山,叶秀清懵了。

在市里坚持了两天,经历过差点被流浪汉调戏的恐怖之事后,叶秀清妥协了。她回到了郑家,并答应嫁给那位养猪大户。

听到叶秀清答应后,赵晴一直哭着跟她说对不起。直到这个时候,叶秀清才知道赵晴的一句对不起,到底有多恶心人。

她真是瞎了眼,才一门心思喜欢这个跟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干女儿”,而完全忽视了她的亲生儿女。

叶秀清后悔了,却也晚了。

叶秀清最终嫁给了那位富豪,可彩礼钱却没给郑家留下一分。而她嫁的这个男人虽然有钱却吝啬得出奇,他与其是说娶老婆,其实根本就是娶叶秀清回家做保姆的。叶秀清一嫁给他,什么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是养猪的活儿全归了叶秀清。

曾经嫁给聂忍父亲都没吃过的苦,叶秀清这一回可算是全吃了个遍。

几年之后,因为过度的操劳,面容跟村里其他妇女没有区别,甚至还要更苍老一点的叶秀清,这一日却突然从电视机里看见了聂忍,他因为一瓶辣椒酱直接跻身成国内知名企业家,现阶段正要进军速食行业。

屏幕里的聂忍风度翩翩,说话言之有度,却叫叶秀清看着看着眼泪便淌了下来。

那是她的儿子,是她叶秀清的儿子啊!

与聂忍一样事业有成的还有洛央,这次的黎城时装周,是她第四次参加。她本次的秀场名称为“蓬莱”,首次启用全部华国人模特团队,衣裙以汉服元素为灵感,看上去那叫一个灵气精致,仙气飘飘,在国外一瞬间掀起了一阵华服潮流,洛水服饰在国内也被各大报纸戏称为“国人衣橱”。

此时,为了还债,结束了一天工地辛劳工作,又赶到菜市场买剩菜的赵晴,站在路边,呆呆地望着广场大屏幕上洛央微笑的脸庞,神情一阵恍惚。

曾经在村里洛央名声差成那样,她则是十里八乡最勤快懂事的好姑娘。洛央人人嘲,她却人人夸。

可如今,洛央成了天边的云,她却成了鞋底的泥巴。

怎么她就把日子过成这样了呢……

作者有话说:

红包~~

本故事完结,下个故事《乱世为王》,因为之前看了很多古代基建文,我心痒手痒,就也想写一本回到古代搞基建的故事,从病弱世家贵女到一心基建起义军领袖,洛央穿成妹妹和杀她全家、虐恋情深的渣男he了的病弱冤种姐姐。

乱世基建为王(一)

◎甘愿替嫁。◎

再度恢复意识, 洛央感觉自己整个人仿佛置身灼热的火炉之中,从头到脚热的厉害,连鼻腔里呼出来的气息好似都能烫伤肌肤。头重脚轻的感觉叫洛央不适地蹙起眉, 她试着睁眼,却只能模糊地看见眼前似是有人影晃动,不甚清晰的交谈声,断断续续地响起。

“好端端的, 央儿怎会病得这般重?她的侍女云珠呢?明知女郎见不得风, 昨儿个她想去池塘边坐坐, 为何不加以劝阻?为何不通禀使君?”

女声听着十分威严。

几乎同时, 一只手温柔地抚上了洛央灼烫的额头, 轻柔微凉的触感使得洛央下意识往上贴了贴。感受到洛央的小动作,女人赶紧将打湿的绢帕敷在了她的额上。

“便是拼着真的得罪了那位阎大将军,只要央儿不愿,爹娘定不会强行将你嫁于他为妻。娘的央儿不怕,要快快好起来啊。”先前那道严厉的女声, 跟洛央说起话时,声音却柔和得像是能滴出水来。

可惜因为高热,此刻洛央的脑袋早就成了一团热浆糊,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法分辨女人话中的含义。

过了一会儿, 女人亲手托起洛央的后脑,小心翼翼地将一碗药汁子凑到了少女殷红的唇边。鼻尖嗅到一股浓郁的苦涩味道, 洛央的眉心下意识皱起。

“央儿乖, 这是散热的药汤,喝了病就好了, 央儿听话……”边柔着声音劝慰, 女人边干脆利落地将药汁喂洛央饮下。

望着洛央乖巧地一口气喝完一碗药后, 女人快速替她擦拭了下嘴角,又换了额前的湿绢帕,神情爱怜地摸了摸洛央的乌发,这才替她掖好被角,走了出去。

洛央苏醒过来时,屋内早已浸入一片墨一般的黑中,唯有绣着大团金丝菊的屏风外头,有些微的烛光跳动。

收回视线,洛央立刻替自己把起脉来。半响后,唇角微微抿紧。

有些难办啊,这具身体,娘胎里带来的先天不足,导致内里亏损严重,原主恐怕从小就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想要把这副身体彻底调理好,即便是洛央,可能都要花上年的功夫。

将身体的问题摆在一旁,半靠在床上,洛央娴熟地接收起这个世界的剧情来。

如今这个朝代名为大越,因为君王昏聩无能,朝中奸臣当道,世族之势盘根错节,土地兼并问题严重,苛捐杂税繁多,普通百姓们的生活,实在水深火热。其实原本大家还能继续忍耐,可一年大旱,一年虫灾,使得地里颗粒无收,无数大越百姓被迫卖儿卖女,仍大批大批地饿死。为了活命,百姓们只能揭竿而起,占地为王。那些世家大族,或拥兵自重,或多方下注。大越皇室,形同虚设。

实在是,好一个乱世之景。

原主洛央,乃是清河郡使君洛昇之女。清河洛氏祖上也算是一门望族,只可惜传至洛昇这一代时,早已式微,除了名头好听一些,根本无法与其他世家大族相提并论。在这样的乱世中,别说招兵买马了,就连下注都没有什么大势力青睐。

若不是洛家小女儿洛嫣天生貌美,有清河第一美人之称,洛家根本毫无存在感。

正是洛嫣的美名远扬,直接引起了一方小势力的注意。因为这位阎起阎大将军过分贫寒的出身,在身旁谋士的建议下,他决心娶一名世家贵女为妻。思来想去,也就清河洛氏最符合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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