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节
那中年男人一边擦汗一边回答:“不是的,回大小姐,我是这锦绣庄的管事。”
“管事?”
拓跋云溪略微有些不喜。
这锦绣庄东家好大的架子,她要来谈生意,亲自登门,这东家居然只让一个管事过来。
拓跋云溪来过锦绣庄几次,几次都没有见过这里的东家,她倒也不大感兴趣。
可这次不一样,这次她不是来定制衣服的。
自称管事的人,因为拓跋云溪说了管事两个字,明显更加紧张起来,擦汗的动作,也更加频繁。
“你紧张什么?”
拓跋云溪道:“你是管事,做不得主就去请你家东主过来,总好过你在这里紧张的流汗。”
那管事抬头看了拓跋云溪一眼,又迅速把头低下来。
拓跋云溪已有淡淡火气。
她问:“你家东主是谁,如此不好请?”
管事紧张到咽了一口吐沫才敢说话:“是……大小姐。”
拓跋云溪微微一怔。
管事道:“锦绣庄的东家,是大小姐你。”
拓跋云溪侧头看向小禾:“我什么时候把锦绣庄买了下来?”
小禾摇头道:“大小姐,咱们没有买过啊,只来选定过几次衣服。”
拓跋云溪问道:“怎么回事?”
管事连忙回答:“本来大将军是不让说的,可是……此时也瞒不住了,就在大小姐第一次来锦绣庄选定了衣服回去后,和大将军提起过,说喜欢这里……”
拓跋云溪眉头一挑:“所以我哥就把这里买了?”
管事道:“是是是,本来,是想等着过一阵子到大小姐生日时候才说,可哪想到……”
拓跋云溪笑起来。
她只来过这里几次,觉得这里裁缝的手艺好,料子也好,环境也不错。
她回想了一下,依稀记得自己和拓跋烈那家伙说过……以后就选锦绣庄定做衣服了,以前的那几家去的腻了。
所以,拓跋烈就记住了,然后这里就是她的,以后都是。
她也是因为只来过几次,觉得这里都还不错,所以打算买下来送给林叶。
可别小看这一家锦绣庄。
若传扬出去是大小姐买下来的,送给了林叶做礼物,那么就可以预想到,以后会有多少人来这里捧场。
那些达官贵人,这家的夫人那家的小姐,若以前个月来锦绣庄一次,以后就会月月来,甚至可能每个月都来好几次。
看起来这些人都是来拍拓跋云溪的马屁,可那些人脉,对于拓跋云溪来说根本没有用。
对林叶有用。
只要林叶再聪明些,再伶俐些,再懂得人情世故一些。
那么今后许多事,根本就不用她亲自出面,只林叶自己的面子就足够。
“本想送给你,现在不能送了。”
拓跋云溪笑着对林叶说话,眉眼之间,那么骄傲。
她说:“若是我自己买来的,随时都可送你,这是我哥买给我的,便不能送人,只能是我的。”
林叶也笑起来。
这是多圆满的事啊,他那么怕麻烦的人,也不用再兼顾这样一家铺子。
拓跋云溪忽然道:“小荷斋也不错。”
小禾听到小荷斋这三个字,低声提醒:“大小姐,小荷斋是做胭脂水粉的。”
拓跋云溪道:“我知道。”
她看向小禾:“买了去吧。”
小禾虽然年纪不大,可跟着拓跋云溪时间久了,本就聪明的人,也就更加剔透起来。
她立刻就想到了,锦绣庄是大小姐的了,很快消息就会传出去。
所以若再买一家同样的铺子送给林叶,那也不会有太多人每个月都去关照。
他们还是会更多的来锦绣庄这边,甚至,只要做衣服,以后都会来锦绣庄这边。
小荷斋就在锦绣庄斜对面,距离也就是十几丈远。
消息传出去之后,那些来此地定做衣服的人,大概也都会顺便去小荷斋买些胭脂水粉。
林叶看着屋顶。
拓跋云溪:“你在做什么?”
林叶:“我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