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常乐自前世至今生,始终有个毛病:爱好美色。
男色,女色,美得的东西,她总归是要多瞧几眼的。
闻言,朱标似略略遗憾地叹息了声,“那也只能委屈乐儿了。”
他空着的那只手拂过自己面颊,“于色相一道,我实是有心也无力。”
他的意思是别的方面,他都能努力改正么?
真是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呢。
常乐踏上马车,撇开他的手,“世子风采卓然,自有为您倾心之人。”
譬如那位李二小姐,李娴可是捧着她那颗热腾腾的芳心,等着朱标采撷。
虽说她年长三岁,但女大三抱金砖。
她爹李善长还是朱元璋亲封的“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又是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又是韩国公。
李娴为太子妃,那也是门当户对的上上佳人选。
朱标立于车旁,仰着脖颈,“奈何我唯心悦乐儿一人。”
常乐:“”
他懂什么是心悦么?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破孩子,跟她聊心悦?
朱标:“乐儿不信?”
常乐翻了个白眼,“您自个儿信么?”
朱标略作思索,道,“年后我将赴临濠祭拜祖墓,乐儿与我同去,咱们也好试着培养培养感情。”
常乐蓦地垂眸,“???”
朱标替她掀开车帘,“临濠路远,乐儿得需准备行囊了。”
常乐盯着他:“主公同意?”
朱标理所当然,“你我未婚夫妻,有何可不同意?”
常乐:“”
呵呵呵,未婚夫妻什么的,那可不一定!
·
自应天至临濠,大部分走得是水路。
得多亏是坐船,要是马车,常乐拼了自个老命,也绝计不要跟朱标去什么临濠。
两人自吴王府汇合,乘坐马车到渡口边,换了朱元璋从陈友谅那里抢过来的豪华大船。
船帆扬起,远行即始,挥别堤岸边目送的吴王及吴王的文武百官,常乐顾自回了船舱补眠。
为着今日出行,她清晨早早醒来,又被马车颠簸了一路,身心俱疲。
朱标见她面色苍白,整个人病恹恹的样子,识趣地歇了凑过去撩拨的心思。
运河清波起伏,带着船身轻轻浅浅地摇晃,那恰到好处的弧度最能催人入眠。
常乐伴着流淌的水声,一觉睡至晌午,若非腹中空空,饥饿难忍,她其实还不太想起来。
甲板方向传来浓郁的鱼汤香味,闻着便已令人胃口大开。
常乐脑子里已具象地描绘飘着碧绿葱花的奶白鱼汤,她吸溜了口水,赶紧起来换了件衣服。
门外守着的晚月听到声响,立马端了洗漱用具进来。
她在常乐身边多年,知晓她的习惯,睡醒必要先刷牙,再洗脸,最后还要喝杯温水。
随行回临濠祭祖的官员有文有武,朱标安排了他们在另一艘船,主船唯有他和常乐两个主子。
常乐知道没有别人,她胡乱披了件外袍,满头青丝随意挽在脑后,就出了门。
古代盘发是个费功夫的活计,即使有晚月伺候,那整日盘着头发对头皮也是种伤害。
将有数月同行,常乐又不想得朱标青眼,她懒得装大家闺秀,索性按照自个平日在家的生活习惯,怎么舒服怎么来。
朱标自幼受诸子典籍熏陶,论理该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奈何他的亲爹,以及来往密切的叔伯兄弟们都是混迹军营的糙汉子,两相结合,他的思想既不迂腐,也不死板。
也是因此,他的未婚妻披头散发,没规没矩地打着哈欠,懒懒散散,毫无仪态,朱标也未觉有什么不妥之处。
他还亲自盛了碗鱼汤,献宝似的道,“乐儿尝尝,河里现捞的鱼。”
常乐小小舀了一勺,还真挺鲜美可口,但
他无事献殷勤,是在为拖她回临濠,累她长途奔波而作弥补呢,还是又憋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坏招?
出于对未婚夫人品的了解,常乐觉得定是后者无疑。
朱标夹了筷鱼肉,体贴地剔掉鱼刺后放到常乐碗里,“你喜欢的红烧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