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这幅斯文绅士的温柔皮囊下,藏着比谁还要透彻和疯狂的心思,爱会爱得离谱,玩也要玩得痛快。
宋且想了又想,他的人生跟陆北淮比确实是平淡。
父母都是出身名门,家族联姻门当户对,相敬如宾,思想保守,学艺术的姐姐算得上是比较洒脱的存在,而他作为家中的儿子就必须要按照父母预设铺排好的路走,学什么,做什么,最终都得回家继承家业,或许比其他人物质生活要滋润,但早已经被强势的父母磨平了棱角。
他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时候,姐姐跟他说过一句话:
——弟弟,你真的太乖了,要是不赞同他们的话就说嘛,做什么委屈自己,他们可不知道你这么委屈自己,不知道还觉得他们多伟大呢,养了个听话的儿子,是我才受不了他们那种封建思想。
所以呢?
自己早就已经摆脱了那样的循规蹈矩,在这里选择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情,可为什么还是没有觉得特别兴奋。
他到底想要什么。
想要事业有成,他其实已经做到了,能被领导赏识,能有自立门户的能力,就算生活做不到奢靡,可他几乎也没什么缺的物质生活,生活只剩下工作,一直都是工作。
除了工作呢?
还想要什么。
离开拍卖行时已是夜幕。
“陆北淮。”
“嗯,怎么了?”陆北淮语气温柔回答,但瞥见旁边的保镖靠得宋且太近,蹙起眉,面容冷漠往旁抬手示意,示意他们往后走一些。
刚说完就看见宋且朝自己勾勾手。
宋且看向身旁的陆北淮,朝他勾手:“你耳朵靠过来。”
他知道自己很冲动,但他很想试一下。
陆北淮自御演乄然收起了对旁人的冷漠,听到宋且这话眉眼舒展,俯首凑近笑问:“想跟我说什么,是花钱开心了?”
宋且用食指勾下这人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压下心头这个决定的紧张雀跃,迎上陆北淮的目光。
“我想跟你做。”
“什么时候。”
“现在。”
夜幕下,这张英俊棱角分明的面孔勾唇笑了,笑得张扬又得意。
陆北淮眸底倒映着宋且使唤自己的模样:“我求之不得。”
“但我不会。”
宋且往前走了一步,轻轻地抓住那只带着腕表的大手,再往上,握住那半挽衣袖露出的结实小臂,用指腹碰了一下小臂内侧那只小猫纹身,仰头望向他:“你教教我吧。”
小猫纹身在手臂上温顺地趴着,神态像极了这个模样。
这句话问得太乖了。
就像是三好学生将不会的问题拿去问老师,圆润透亮的双眸透着求知若渴,模样别提多乖多认真。
某只伪装了那么久的绅士狗,觉得自己要疯了。
身先给捕获了,还怕心不是自己的吗?
可此时还不知道,青涩害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青涩又要学得认真,那个模样才要命。
无边的夜色围绕着这座纸醉金迷的金融都市,绚丽迷幻的霓虹灯仿若日光点亮着不夜城。
顶层的酒店高度可以俯瞰夜色最美的维多利亚港。
但在某人眼里,最美的夜色不在外,而是在自己身上。
大床上,气氛焦灼。
一时有些分不清楚是谁在折磨谁。
陆北淮躺着,额头布着细密的汗,空调的温度可能不够低,臂膀薄薄覆盖着一层汗,呼吸沉了又深,反反复复,被那只怎么都不肯放过他的手折磨得脑袋一片空白。
说是要帮他。
但一时间也不知道是帮他还是折磨他,反正他是要疯了。
手是细腻又软,问题是这活可能不太适合这位少爷来做。
他额角突突,伸手拉住坐在自己身上的宋且,忍着呼吸作乱温柔劝道:“宝宝,你这样太辛苦了,要不——”
“不行,我都答应帮你的。”宋且一皱眉,把陆北淮摁回枕头上,低头看着手,苦恼皱眉:“你怎么回事,怎么还不出来,那么久的吗?我手酸了。”
陆北淮猛地躺回床上,被柔软握紧的瞬间,呼吸深沉,作了好几个深呼吸,脖颈的青筋因频率而若隐若现。
他怎么都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会在这件事上突然不害羞了。
但他……
真的要疯了。
宋且瞄了眼用手臂挡住脸的陆北淮,见他滚动的喉结,开着空调汗还那么多,目光再往下,跟随着那滴汗在上下起伏的胸膛滑落,深呼时那滴汗往下流,吐气时那滴汗似乎又回去了一点点。
手里的也愈发神采奕奕,好像并没有出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