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绿光沿袭
我朝着绿光奔跑,
那背离你的方向,
你却坦然喝着一杯下午茶。
01
我就知道会这样。
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课室门口的时候,一桶冰凉的水直直地朝我泼了过来,即使我反应够快弓着身子想闪过还是没能幸免。我低着头看着,梁子聪送给我的与他同款的白色帆布鞋已经被脏水玷污得分不出本来的颜色了。
≈ap;ot;哟,真冷啊!≈ap;ot;林小唯穿着一件红色的短款呢子大衣和黑色的短裙,戴着粉红色的手套和粉红色的围巾,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漂亮的娃娃,可是她说出来的话可不漂亮:≈ap;ot;呀,你怎么那么晚呀,不是昨晚又出去赚外快吧?≈ap;ot;
她的咬字极为暧昧,站在她身后的男生女生都笑了出来,说:≈ap;ot;走吧,走吧,别等下被人家误以为我们要和她做生意。冷死了,这个鬼天气。≈ap;ot;
我的脚已经被冻僵了,看着那一双双穿着薄薄裤袜的脚和穿着厚厚的却湿透了棉裤的我的腿,真不知道是谁比较冷啊。
那个被利用完便被抛弃的水桶就横躺在我的脚边,我瞪着林小唯的背影恶狠狠地骂了一句≈ap;ot;王八蛋≈ap;ot;,然后用力地将水桶朝她踢了过去,可惜的是,没有砸到她,反而砸到了墙壁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ap;ot;嘭——≈ap;ot;。
林小唯转过头来笑得像一棵水仙花一样:≈ap;ot;栗欢啊,你不是以为你搬出宿舍就可以抛弃我们这几个朋友吧?我们肯定会像以前一样对你好的,你要乖乖的哦。≈ap;ot;
她笑得特别灿烂,压根儿就没有理会我正瞪着她已经快将眼眶瞪裂了。
如果说在我的被窝里泼水,将我的牙刷牙膏扔到马桶里,把我晾在阳台的衣服都泼上水彩写上≈ap;ot;婊子≈ap;ot;的这一系列的行为都是对我好的话,那么林小唯和她那几个朋友真是对我好极了,好到我受不起要从宿舍里搬出去。
如果我当初知道我会和林小唯同校,我死也不会考到这个学校,即使这是所多么好的学校,即使这所学校的学费是最低的,即使这所学校以我的成绩可以拿到奖学金。躲在厕所的单间里拧着裤子的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我的裤子和鞋袜都已经完全湿透了,我只能将裤子和袜子拧干,然后再套回去。
可是我显然低估了林小唯的破坏力,当我准备推开厕所门出去的时候,却发现门已经被人从外面给拴上了,我用尽了全力也无法打开。
≈ap;ot;喂,开门啊!≈ap;ot;
≈ap;ot;有没有人在外面?开门啊!≈ap;ot;
≈ap;ot;喂!≈ap;ot;
我正打算拿着梁子聪硬塞我包里的那把短棍砸门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说曹操,曹操到。我清了清喉咙,按下了通话键。
≈ap;ot;喂。≈ap;ot;
≈ap;ot;你上课了吗?没有迟到吧?≈ap;ot;梁子聪的声音带着一点鼻音,却一如他的人一样温润。
我暗自咬咬牙,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若无其事:没事,我要上课了。
我和梁子聪认识已经有两年,他是当初我从b城转学到s城的时候在整个班里对我最好的人。其实也不能说是最好,只是那个时候全班的同学都将我孤立,在我的椅子上洒红药水,在我的球鞋里放图钉,当着我的面喊我≈ap;ot;从里面出来的老鼠和臭虫≈ap;ot;,而梁子聪只是从来都没有参与过而已。
后来我也没有想到我能和他走到一起。校花林小唯喜欢梁子聪的事情全校皆知,我亦是认为他们是最般配的王子公主配,虽然这个公主有些恶毒。但是王子怎么会看上丑小鸭而看不上公主,我后来一直想不通。
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的时候,他是这样回答的:每次我看到你被人欺负不发一言却眼神凶猛,就觉得你比那个笑脸盈盈的林小唯真实多了。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而林小唯对我的恨意更加明显了,以至于延续到了大学变本加厉。
我穿着还是湿漉漉的裤子和鞋子坐在有暖气的课室里仍旧犹如置身冰窟。两个小时后当我从课室里走出来,脚已经完全僵硬了,裤子也快干了。
我跌跌撞撞回到绿叶小区的时候,却发现没有带钥匙,于是只能冒着被信信抽一顿的危险按了门铃。
果然——
≈ap;ot;你丫的就不能记得带钥匙吗?≈ap;ot;信信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鸡窝头怒气冲冲地出现在门后,我还没有来得及解释她却突然瞪大了眼睛指着我,≈ap;ot;妈逼的,那些贱货又欺负你吗?≈ap;ot;
≈ap;ot;啪——≈ap;ot;她一巴掌甩在我的脑袋上,一脸恨铁不成钢:≈ap;ot;你这个软柿子,你让梁子聪帮你会死吗?只要你和他开口他就肯定会帮你的!≈ap;ot;
02
有人说,朋友就是不停地反对着你的决定,可是当你固持己见的时候却不问原因义无反顾与你站在一起的人。
信信于我便是这样。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沙发上喝着姜茶看着报纸,信信还是不停地重复着那句话:≈ap;ot;你和梁子聪开口会死吗?还每天早出晚归去打工,我真的不知道你这么倔到底为的是什么!≈ap;ot;
信信是我的舍友兼房东,她在酒吧工作,总是昼伏夜出,时常在半夜喝得烂醉回来,她的酒品又出奇的差,喝醉后喜欢唱歌,常常闹得我不得安生。但是不得不说的是,信信是在s城除了梁子聪之外的唯一对我好的人。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在宿舍住不下去出来找房子,无意中在学校的电线杆上看到一则租房启示,于是我便敲开了信信的门。第一眼看到信信的时候,我便觉得我们是同一类人,那是女生的直觉。
≈ap;ot;你要租房子吗?≈ap;ot;她似乎刚睡醒,睡眼朦胧地看着我。
我点了点头,其实我是有些惴惴不安的,因为这里的环境很好,看起来租金应该很高。而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的手一下子拍上了我的后背:≈ap;ot;别紧张,我不是什么好人!≈ap;ot;
她故意笑得十分猥琐,却成功地驱散了我的不安,我说:≈ap;ot;你带着我看看吧,这个房子应该没有发生过什么情杀事件吧!≈ap;ot;
她又笑了,拉着我十分兴奋地在房子里穿梭。
≈ap;ot;这是厕所,看,我的浴缸多大,还可以泡鸳鸯浴。≈ap;ot;
≈ap;ot;厨房在这里,你可以在这里开伙!≈ap;ot;
她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我打断了她:≈ap;ot;那个,租金比较重要,你先和我说租金吧!≈ap;ot;
≈ap;ot;哎呀!看你这么对我胃口,我就收你便宜一点。≈ap;ot;
我和信信只用了十分钟就确定了房东租客的关系,她仅仅收了我五百块的房租便包水电包网络偶尔还包我的饭食。
相处了三个月,我更确定我们是相像的。比如我们都没有朋友,我们都一样倔,且我们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我们更加不会像一些女孩子一样费尽心思去窥探别人的秘密。
很奇怪,我们仅仅是认识了三个月,却像多年的老友般熟识,相处起来也坦然自若。
我一直坚信,当你一步步靠近绝境,总会有那么一个两个人愿意来拉你一把,比如我身边的信信,以及梁子聪。
信信见说服我不动,气呼呼地往房间走去,顺便扯走了我手中的报纸:≈ap;ot;ore的专栏我还没有看呢!≈ap;ot;
ore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的情感专栏上面记录了他周围各式各样的极品男女与爱情故事,他的语言风趣幽默,却又总是一针见血,犀利无比。
他今天的专栏写的是一对分开后又重遇的男女在陌生的城市里发生的故事,我看到他的最后一句话,眼睛突然就疼了起来。
我突然想起了圣诞夜的那个黑色的身影,他就像一面黑色的幕布遮挡住了我的视线,硬生生地逼着我朝后望。
信信总是会问我:≈ap;ot;你那么拼命赚钱到底是为了什么啊?≈ap;ot;
我这样告诉她:≈ap;ot;我不想依靠别人。≈ap;ot;
如果你曾经被最信任的人背叛,无人对你的困境伸出援手,明白那种无助感之后,你便再也不想依靠任何人了。
我当初在选择选修课的时候,我避开了晚上的课。所以每天晚上我都可以去打工,我的工作很杂,什么工作赚钱多我就做什么。我发传单,我发小样,在商场需要人扮小丑扮玩偶的时候我也可以为了那几十块钱将自己折腾得满身大汗。
就像圣诞夜,梁子聪要来看我,我却为了比平常多三倍的工资而放弃了和他约会的机会。梁子聪的学校在城东,而我在城南,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是来回一趟也要四个多小时,且我还要打工,所以我们见面的机会比较少,一般是一周才见一次面。
由于晚上去打工又被喝醉了的信信折腾了一个晚上,所以第二天我在学校开什么交流生欢迎会的时候忍不住打起了瞌睡,如果不是梁子聪的短信把我叫醒,我想我肯定会在大礼堂睡到口水直流。
我按照梁子聪的提示来到校门口的时候,看到了一只硕大无比的熊。
一个十五六岁的男生背着那只熊站在我面前,熊的手中还挂着一张纸。
≈ap;ot;欢欢,圣诞节快乐,礼物迟了点,希望你会喜欢。≈ap;ot;
那只巨大的据说有一米六的熊便是我的礼物,事实上,我并不喜欢熊。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我是喜欢熊的,但是从圣诞夜开始我便对熊有了恐惧感。你试着在零下几度下着大雪的夜里在大街上扮熊发气球,最后还因为奔跑而跌了个狗吃屎,然而你工作了几个小时还没有得到回报,最后被扣了工资还被训了一顿,原因是弄脏了熊熊玩偶皮套,你的心情能好吗?
我的鼻子有些发酸,拨了个电话给梁子聪,听到他的声音我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喃喃地说了一句:≈ap;ot;我很喜欢。≈ap;ot;
然后他就笑了,虽然我看不到他的笑容,但是那依旧像日光一样驱散了这大半个冬天的严寒。
逆着光,我看到我的整个影子都给那只巨大的熊吞噬了,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就像是一只直立行走的熊。
03
俗话说,有得必有失。
在收到了梁子聪送给我的那只熊之后,我的钢笔便丢失了。那支钢笔我已经用了整整三年,外壳的漆皮被蹭掉了不少,信信总是笑我小气鬼,这支笔都快进棺材都不舍得丢,而现在它终于失踪了。
我在学校、家里和来回的路上找了很多次也没有看到那支钢笔的影子,最后还是信信提醒了我:你喜欢随地记日记,会不会丢在别的地方了?
今天是星期六,我气喘吁吁赶到大礼堂的时候,却像是闯进了童话里。大礼堂搭成了一个漂亮的宫殿,舞台上方还挂着一幅红绸:交流生欢迎晚会。
听说这是为了欢迎b城来的交流生举行的晚会,貌似那些交流生也会来表演。我们学校真是恶心,就没有听过有什么交流生欢迎晚会的,我打了个寒战,自顾自地找着我的笔。
舞台上都是黑压压的人群,估计是在排演着什么话剧,闹腾无比。
我在我前几天坐过的那排位置找了三遍也没有看到我那支掉漆的老钢笔,于是我打算从前排找起,1200个红色的座椅,我就不信找不到一支老钢笔。
我那么有信心实在是因为我的钢笔太旧了,估计没有人会捡回去,而看着这地板,也不像刚打扫过的,所以我撅着屁股趴在座椅上扒拉着,无视那黑压压的人群。
≈ap;ot;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了。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ap;ot;
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句,来自泰戈尔的飞鸟集。这句诗歌就像一只鸟儿,穿越了各式各样的声音,然后朝我袭来。
这是一个微微喑哑的男声,有些陌生却又有些熟悉。我的心突然像被扎进了一根针一样,疼得让我无法呼吸。
我转过头去,仅仅是一秒,我就知道是他。
他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领子外翻,眉头微微地皱着,比起两年前他瘦了很多,看起来就像一根高高的白杨树,他此时手里拿着稿子在大声地在背着台词。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我的耳边不停地回响着这句诗,然后我就想起了那一年的骆一舟和那一年的我,他拿着泰戈尔的书在湖边读给我听,一边读一边骂:≈ap;ot;这是什么诗,拗口死了,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ap;ot;
读到这里的时候,他便吻了我,嘴唇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