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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溃烂

 

水槽边的不锈钢架上放着一瓶烈酒。斯达克拿起它走进浴室,走路时右手在身边摆动,血滴滴答答溅在扭曲褪色的油毡布上。他手上的洞在指根上方半寸,靠近中指处,洞非常圆,边缘染着黑墨水,中间流着血,看上去像枪伤。他试着弯弯手,手指动了但随之而来的痛楚令人难以忍受,他不敢再试了。

他拉了从药橱镜子上垂下的开关线,光秃秃的六十瓦灯泡亮了。他用右臂夹住酒瓶,左手拧开瓶盖,然后张开受伤的手,放到盆上方。泰德在缅因也在干同样的事吗?他表示怀疑,他怀疑泰德是否有勇气这么干,他现在可能正在去医院的路上。

斯达克把威士忌到进伤口,一阵剧烈的疼痛从手臂传到肩膀,他看到威士忌在伤口处泛起泡沫,看到琥珀色酒中的血丝,不得不又一次把脸埋到汗津津的穿着衬衫的胳膊上。

他以为这疼痛再不会消失了,但它终于开始减弱了。

他试着把威士忌瓶放到镜子下面的架上,但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了,根本无法做到,于是把它放到淋浴喷头下的生锈马口铁地板上。他可能很快就要喝一口。

他对着灯举起手,向洞孔中窥视。他能透过洞孔看到灯泡,但很模糊——就像从弄脏的红色滤光镜向外看一样。他没有刺穿手掌,但差一点就刺穿了,也许泰德干得更好。

但希望泰德伤得更重。

他把手放到水龙头下,伸开手背使伤口尽量张大,然后咬紧牙关忍受疼痛。开始非常痛,他咬着牙,嘴唇抿成一条白线,这才没叫出来,后来他的手变得麻木了,就好多了。他强迫自己在水龙头下冲满三分钟,然后关上水龙头,又把手举到灯下。

通过洞孔仍能看到灯泡的光亮,但现在它很模糊和遥远了,伤口合拢了,他的身体似乎具有惊人的再生能力,而那是非常可笑的,以为他同时正在溃烂。失去凝聚力,他曾这么写道,事实就是这样。

药橱上有一块凹凸不平、斑斑点点的镜子,他呆呆地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大约有三十秒,然后全身一震醒过来。他的脸既熟悉又陌生,每次看到它总让他觉得自己正落入一种催眠状态。他认为如果他长时间地盯着它看,他真会睡着的。

斯达克打开药橱,这样镜子和他迷人而可恶的脸就看不见了。药橱中有各种各样古怪的小零碎:两个一次性剃刀,一个已经用过了;几瓶化妆品;一个有镜的小粉盒;几块象牙色海绵,有些地方被扑面粉弄得有点儿灰;一瓶普通的阿司匹林,没有邦迪创可贴。他想,邦迪创可贴就像警察,当你真需要的时候却找不到。不过没关系,他可以再用威士忌给伤口消毒,然后用一块手帕把它包起来。他认为它不会化脓的,他似乎对感染有一种免疫力,他觉得这很好笑。

他用牙咬开阿司匹林的瓶盖,把盖子吐进盆中,然后竖起瓶子,倒了半打药片到嘴里。他从地板上拿起那瓶威士忌,用它把药片冲下去。酒冲到他胃里,传来一阵舒服的暖意。然后他又把更多的酒倒在他手上伤口处。

斯达克走进卧室,打开五斗柜最上面的一层抽屉,这五斗柜已非常破旧了,它和另一个旧沙发床是这屋里惟一的家具。

最上面的抽屉是惟一装有东西的:三条男内裤,两双袜子,一条手帕,所有这些都包着没打开过。他用牙扯开玻璃纸,把手帕系在他的手上,琥珀色的威士忌酒渗出薄薄的手帕,接着是一丝血。斯达克等着看血会不会越流越多,没有。很好,非常好。

泰德能接到任何感觉信息吗?他不清楚。他知道乔治斯达克住在破破烂烂的东村吗?他认为泰德不会知道,但冒险是没有意义的。他已经答应泰德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做决定,虽然他现在几乎肯定泰德不想再以斯达克笔名开始写作,但他还是要让他得到这一周的时间。

毕竟,他是一个守信用的人。

泰德也许需要一点儿刺激。用五金商店可以买到的丙烷喷灯在他孩子们的脚趾上烧几秒就行了,斯达克想,但那是以后的事。现在他要玩玩等待游戏当他这么等的时候,开始向北面进发也没什么害处。进入阵地,你可以这么说。毕竟,他的车子在那儿——黑色的托罗纳多车。它在车库里,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须停止在车库里。他可以明天早晨离开纽约现在他应该用浴室橱柜中的化妆品。

他拿出液体化妆品瓶子、扑面粉和海绵。在开始前他又喝了一大口酒。他的手已经不摇动了,但右手跳得很厉害。这并没怎么让他沮丧,如果他的手在跳,那么泰德的手一定痛得他叫起来。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用大手手指摸摸左眼下的一块皮肤,然后又从面颊一直摸到他的嘴角。“失去凝聚力,”他低声说,啊老伙计,那是千真万确的。

斯达克从“家乡公墓”刚爬出来的时候,曾盯着一个小水坑看,圆月形的路灯照亮了水面,他第一次看到了他的面孔,感到很满意。它与他梦想的一模一样,当他被囚禁在泰德想象力的牢狱中时,他曾做过那些梦。他看到一张非常英俊的面孔,只是稍宽了一点儿,引不起人们的注意。如果额头不那么高,眼睛相隔的不那么开,它会是一张引得女人回头看第二眼的脸。一张完全无法描述的脸会引起主意,因为它没有什么特点吸引眼睛,眼睛就会久久地看它,它的平淡无奇会使眼睛感到困惑,使它回头看第二眼。斯达克第一次在水坑看到的面孔没有那么平淡无奇;这使他很高兴,认为这是一张完美的面孔,事后没人能描述它。蓝眼睛晒得很黑的皮肤,这在一个金发的人身上有点儿怪就这些!只有这些!目击者会被迫转向宽阔的肩膀,那才是他独特的地方但世界上宽肩膀的男人多得是。

现在一切都变了,现在他的脸变得非常奇怪如果他不赶快开始写,它会变得更奇怪,它会变得丑陋不堪。

“失去凝聚力,”他又想。“但你要阻止它,泰德。当你开始写有关装甲车的书时,我身上发生的一切会颠倒过来,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的,但我的确知道。”

从他第一次在那水坑看到自己到现在,两个星期过去了,他的面孔一直在慢慢退化。开始时非常轻微。以至他说服自己那只是他的想象但是,随着变化加剧,这一点已无可置疑,他被迫改变自己的看法。把他那时的照片和现在的照片比较,会使人以为他遭到某些古怪的射线或受到化学物品的腐蚀,乔治斯达克的软组织似乎已在自动溃烂过程中。

作为中年人标志的鱼尾纹现在变成了深够。他的眼睑下垂,变得像鳄鱼皮一样粗糙,面颊也同样呈现出裂纹,眼睛边缘也变得有点儿红,一付悲哀的模样,好象一个酒鬼。从他嘴角到下颌有几条深深的皱纹,使他的嘴巴看上去像一个木偶的嘴巴,似乎随时都会下来。漂亮的金发从太阳穴处开始脱落,露出粉红色的头皮。红褐色的斑点出现在他的手背上。

他可以忍受所有这一切不化妆。毕竟他看上去只是有点儿老,而老是没什么要紧的。他的力量似乎没有受到损害。再说,他确信,一旦他和泰德再次开始写作——以乔治斯达克的名义开始写——这一进程将会逆转。

但是,现在他的牙齿变得松动起来。另外,还有一些伤口。

三天前,他的右手肘内侧发现第一个伤口——一块红色的斑点,四周是一圈白色的死皮。这种斑点让他想起玉蜀黍疹,这种病六十年代曾在南方流行过。前天,他又看到一个,这次在他的脖子上,在他左耳垂下面。昨天又发现两个,一个在两个乳头之间,一个在肚脐眼下。

今天,他的脸上出现了第一个红斑,就在右太阳穴上。

它们并不疼,只是隐约有点儿痒,如此而已至少现在是这样。但它们扩展得很快。他的右臂从肘到肩现在已是一片红肿,他挠了几下,这可坏了,肉很容易地被划破了,鲜血和黄色的脓沿着他指甲挖出的沟慢慢流出来,伤口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但它不是感染,他确信这一点,它更像腐烂。

现在看着他,即使一个受到医学训练的人也会以为他得了由辐射引起的黑素瘤。

不过,这些伤口并未让他很担心。他认为它们会越来越多,在各处扩展,连成一片,最终活活吃了他如果他置之不理的话。既然他不会置之不理,旧没有必要为它们担心。但是,如果他的脸变成了一个爆发的火山,就会引人注目了,所以,他要化妆。

他仔细地用海面把液体粉底从颧骨涂到太阳穴,完全盖住右额边上的红块以及刚开始从左颧骨皮肤下显出的新伤口。斯达克发现,用水粉饼化妆的男人看上去非常奇怪。那就是说,他要么是电视肥皂剧中的一位演员,要么是表演会上的一位嘉宾。但什么都能掩饰一下伤口,他褐色的皮肤也减轻了化妆的痕迹。如果他留在暗中或出现在灯光中,几乎一点也看不出他化过妆,或者他希望能这样。还有其它的原因使他避免阳光直射,他怀疑阳光加速了他体内灾难性的化学反应。他好象在变成一个吸血鬼,但那没关系,从某个意义上讲,他一直是一个吸血鬼。而且——“我是一个晚上活动的人,一直是,那是我的本性。”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尖牙。

他拧上液体化妆瓶的盖子,开始扑粉。“我能闻到自己的气味,他想,很快别人也能闻到我的气味,一种很浓的、令人不快的气味,就像一罐肉放在太阳中晒了好几天。非常难闻,非常非常难闻。”

“你会写的,泰德,”他看着镜中的自己说“但是很幸运,你不必写很长时间。”

他笑得更欢了,露出了门牙,这门牙已变得黑死了。

“我是一个记忆力很强的人。”

第二天十点半,休斯顿街的一个文具商卖了三盒贝洛尔牌铅笔给一个高个宽肩的男人,这男人穿着一件格子衬衫,蓝色牛仔裤,戴着一幅很大的墨镜。文具商注意到,这个人还化了妆——可能是昨晚在酒吧寻花问柳的结果。从他发出的气味判断,文具商认为他不仅是洒了一点香水,他简直像在香水里洗过澡。但香水仍没盖住这个宽肩膀花花公子身上的臭气。文具商一闪念想开句玩笑,但忍住了。这个花花公子臭烘烘的,但很强壮。再说,买卖时间非常短。毕竟,这家伙只是在买铅笔,不是一辆罗尔斯——罗伊斯汽车。

最好别理这病态家伙。

斯达克回到东村的寓所,把他的很少几件行李塞进帆布包中,这包是他第一天到纽约时在一家海军商店买的。如果不是为了那瓶酒,他可能根本懒得回来一趟。

当他走上吱吱作响的前门阶梯时,经过了三个死麻雀的尸体,没有注意到它们。

他步行离开b大街但他不会走很长路的。他发现,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如果他真想搭车,总能搭到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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