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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极品漂亮男人捡了一条即将流浪的狗还亲了一口

 

“呃……不是、不用了,我自己来,谢谢……”我支吾着躲开他的手,尴尬得想把眼睛挖出来藏到紧盯着的床铺之中。

他的房子有够冷清的,客厅那几盏暖光灯只能把它变成样板房。真的,何止冷清,就是酒店也比这有烟火气,除了基础家私就是惨白的墙,无论有多少个摆了挂了植物画作都没法救,反倒让其更像展览馆。

“很空吧。”他没头没尾地感叹起来,用了一秒多我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你知道就好。”

我发现我确实没恢复好,因此不得不倚靠他。

“那为什么不租出去呢,你应该不止这处房产吧。”我问他。

他想不到答案了。我察觉到他带领性的脚步一顿,挽着我的手也微微收紧——别是生气了呀。

他找不到答案我也开不了口,甚至是问他去哪都无法说出口,跟念书那会同桌不会写我也动不了笔一样。他以前不是很聪明吗,回去继承家业荒废大脑了?

他在客厅自顾自地感叹了会后挽着我走过玄关离开这里。他叫我上车说送我回家。我拉开后座车门还没坐进去他就喊住我让我坐副驾,我想这是因为我对有钱人的乐趣理解无能所以要玩极端的跟我玉石俱焚吗?没必要。

坐到他旁边之后我咽了咽口水,尝试把我称得上无厘头的慌张也一并压下。他问我住哪,我说了,然后他就开始教育我下次不要跟陌生人自报家门,我呛他说你不是吗,他又找不到合适的答案了。

我真的怀疑他是不是被奉繁夺舍了。

他问我奉繁是谁,我这才发现不小心把想法说出口了。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个名字的我又生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庆幸和心有余悸。我没告诉他那点烂事,我只说了奉繁是我高中同桌,是个考二十几分还敢教我的货色。

他亲力亲为了两次,所以我能猜中他第三次是送我上楼,但我不是先知,没料到他会在离开前、在玄关处,亲了我一口——是脸。妈的,都怪先知,不把鸟给我挡吻。

景明哲走之后我沉默着关上门——他落荒而逃不关门,之后窝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了一分钟呆。他有一紧张就舔嘴唇的习惯,于是方才刹那间湿润的触感似乎仍在,发红发烫的脸颊也蒸不干那不足一毫克的感情。我习惯把积攒的感情满溢之时转化而成的行为称为感情,直白点是突然的吻。

我还想再想点什么来打发退热的时间,或者假装自己波澜不惊,可惜景明哲不给——手机振动,铃声短暂响起打破寂静,弹出的通知栏告诉我景明哲给我转了五十块,点进去一看,备注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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