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但是林氏的执行总裁……男主找他干什么?
他们两个很熟吗?
孟时书略过几条骂他的话继续往回翻,又看到了别的消息。
老不死:[你到傅氏上班了?]
老不死:[你弟说他本来接触到了傅氏的高管,怎么你一到那里上班对方就变卦了,是不是你说了什么?]
老不死:[你们兄弟俩平常闹归闹,别拿公司的利益开玩笑,你知道跟傅家的合作对我们来说有多重要吗?快给我回来!]
过了大概两个小时。
老不死:[你怎么认识林氏的人?]
老不死:[今天之内赶紧给我回家,我有事要问你!]
十几条消息冲得人应接不暇,孟时书捡了几条重要的看,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
如果他没猜错,孟时叙一开始接触的那个“傅氏高管”说的应该是郑迩。
他可还记得那天在咖啡店里对方的那句“郑小姐”。
但也仅限于此了。
他也是昨天头一回跟郑迩说上话,说的东西还都不涉及私事,孟时书完全不理解自己能跟郑迩“说了什么”。
至于林至……
交情直接接近于无。
虽然知道门德尔这个时候叫他回去肯定没憋着什么好,但他初来乍到,家肯定是要回的。
……就算昨晚应了傅惊别睡天桥的话,但那就是哄人的,孟时书可没真打算成为流浪汉。
话说反派真的不是乌鸦嘴吗?说什么应什么,堪称言出法随。
孟时书东想西想,原本有些紧张的心情放松了不少。
反正再怎么也改变不了今天会迟到的事实,他干脆请个假好了。
这么想想,从卫生间出去以后的孟时书一身轻松:“那个,老板,商量个事呗?”
他看着还优哉游哉坐在餐桌旁吃早餐的傅惊别,心头一阵羡慕。
这就是当老板的好处吗,想什么时候去公司就什么时候去,完全不用担心迟到的问题。
傅惊别就坐在桌边喝粥——不得不说反派这张脸是真的不错:狭长上扬的眼尾,鼻根硬挺,低头时额前的碎发往下一压,就发出一股令人难以忽视的强大气场。
就算只是像这样简简单单喝个粥,都让人觉得压迫感十足。
听到声音,傅惊别抬起头,依旧是言简意赅:“什么?”
孟时书小步挪了过去:“那个,我今天请个假。”
“请假?”
最后一口粥吃完,傅惊别放下勺子,压着眼尾瞥了过来,“怎么?”
喂喂喂,他不就是想请个假,干嘛弄得像审问犯人一样啊?!
孟时书吞了口唾沫:“家里有事,让我回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