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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反对有效。”审判长说。

“那么我们换个问法。刚才说到,9大口径子弹的一个特点是穿透力较弱,证人,你认为,在九十米距离上,子弹击中被害人的头,弹头有可能穿透他的头骨,并从后面穿出吗?据我所知,头骨是人体骨骼中最坚硬的部分。”

“不排除这种可能。”证人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但这种可能性很小。”

“假设这种可能成立,被害人在中枪时血迹形态应该是什么样的?被害人在死时又应该呈现一种什么姿态?”

“反对。辩方律师在误导证人。”

“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辩护律师的问题。”审判长说。

“对不起,我不太清楚。”证人回答,“我只是做现场勘验,不是痕迹学专家,也不是武器专家,我只知道被害人倒地的姿态和子弹击中他时的动能有很大关系。”

“不管动能多大,”我从辩护席里找出一张照片,“子弹一旦射入被害人的头内,被害人都是瞬间死亡。假设子弹恰好穿透了被害人的头骨,那么血迹应该当场喷出,楼下的地面,阳台的顶棚,不可避免会有血迹。但是,在检方提供的这份卷宗里,并没有提到这些现场形态。我们也询问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这种趴伏在窗边中弹死亡的情况会造成两种死亡姿势:第一,动能造成的冲击力过小,被害人从窗口掉落到楼下;第二,冲击力过大,会带动被害人向后倒,仰面倒在地上。我们看,”我把那张照片展现给大家,“这是被害人家中的阳台,也是被害人从窗口探出头的地方,阳台宽度一点八米,被害人身高175厘米,按专家的说法,假设动能过大,被害人应该是仰躺在阳台地面上。但是,”我从老罗手里接过另一张照片,“大家看这个被害人,他是靠在墙边死亡的,血迹溅到了身后的墙上。证人,你认为这种血迹形态分布合理吗?”

“这是痕迹检验员应该回答你的问题。”

“那好,我再来问你另一个问题。大家注意看被害人的额头,在法医擦拭掉血迹后,被害人的额头上有一圈明显的灼痕,证人,你能告诉我,这圈灼痕是怎么形成的吗?”

“这是法医应该回答你的问题。”证人擦拭着额头的汗水,紧张地答道。

“审判长,看来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请另外的证人来回答了。”我笑了一下,“我这里有一份证人证言,是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主检法医师张静的证言。她认为,这圈灼痕是有人用枪口顶着被害人的额头开枪造成的,微量物证也鉴定出了火药的痕迹。我们都知道,谭琼辉当时在楼下,与被害人的直线距离有九十米,他是怎么做到顶着被害人的额头开枪的?

“公诉人在指控我当事人过失杀人这件事上,只是根据现场掉落的弹头和上面的血迹进行判断,而对现场痕迹、被害人死亡形态、尸体异常这些疑点视而不见,我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指控。我希望法庭能够针对上面我提到的疑点进行严格的调查,做出公平的裁决。”

谭琼辉一案,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休庭之后,张静告诉我们,顶着层层压力,省高检会同省公安厅组建了专案组,对本案的疑点进行了调查,并且已经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这个人叫顾玲,是和顾青同居的女朋友。

警方正在对案发现场进行搜查。

托张静的福,我和老罗有幸参与了这次搜查。让我们意外的是,警方竟然调了几只警犬过来。

这些警犬中竟然还有一只金毛。

“这谁啊,怎么还把宠物带来了?”老罗兴冲冲地说道,从包里掏出一根早餐没来得及吃的火腿肠,俯下身,逗起了那只金毛。

“丢不丢人?”张静一把拉起了老罗,“那是缉毒犬。”

“缉毒犬?怎么还扯上缉毒犬了?”老罗愣了一下。

“省厅接到线报,顾玲和顾青涉嫌贩毒,要不然,你以为省高检会同意这次调查!”张静哼了一声。

那只金毛钻进了沙发底下,狂吠了起来,牵着它的武警面露喜色,喊道:“找到了。”

几名警察马上上前,掀开了沙发,那只金毛迫不及待地撕开了包裹着沙发的布料,一袋白色的物品掉落了出来,同时掉落出来的还有一把乌黑的枪。

“就是这个了。”张静笑了一下,戴上手套,小心地捡起了那把枪。

经查,顾玲和顾青是某贩毒集团在本市的两个代理人,本市市面上的大部分毒品都是从这两个人的手里流出去的。

警方对贩毒的打击愈发严格,两个人的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顾青萌生了退意,顾玲却坚持要做一票更大的买卖,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

案发当天,当楼下传来打斗声的时候,顾青探头向外观察,做贼心虚的他很怕这是警方瞒天过海的计策。谭琼辉鸣枪示警的那发子弹贴着他的耳朵飞进了屋子,掉落在了地面上。

顾青吓了一跳,一下子坐在了地上,然而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把乌黑的枪口就顶在了他的额头上,顾玲双眼血红地盯着他。

那是一把化隆造,是他们贩毒的时候为了防身买来的。

“你干什么?”顾青厉声喝道,声音有些颤抖。

顾玲没有说话,而是缓慢而有力地扣动了扳机。楼下的嘈杂掩盖了她的枪声,红的血,粉红的脑浆溅满了顾青身后的墙壁。

顾玲冷静地找出自己射出的那枚弹头,小心地收好,又把谭琼辉射来的那枚弹头放到血泊中翻滚了几下,收拾好了自己的痕迹,这才拨通了报警电话。

半个月后,法庭宣判,谭琼辉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面对着记者们递上来的“长枪短炮”,谭琼辉沉默了许久:“我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对这个案子的关注。是,我确实很委屈,我履行了身为一个警察的职责,可我却要接受这样一次莫名其妙的审判,被人扣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

“但我不会放弃当一个警察,我为这个职业感到自豪,因为我的头上顶着国徽,我的背后站着人民,保护你们,是我,是我们所有警察的职责。”

他坚定有力的声音迎来了一片潮水般的掌声。谭琼辉抬起手,向下压了压。

“我很感谢简律师和罗律师,在这个案子里,要不是他们坚持,恐怕今天,我就是以一个罪犯的身份站在这里。但我也很担忧,这是一个个案,我很幸运有简律师和罗律师帮助我,但在这条战线上,可能也有其他的兄弟牵扯到类似的误伤事件中,他们能像我一样幸运吗?

“我迫切地渴望国家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的执法规范,让我们每一个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知道自己的每一个举动是否合法。国家一直在提倡依法治国,但实际上,作为基层警察,我们却始终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执法规范。有些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可能会带来什么,也许就是一场牢狱之灾。长此以往,我们谁还敢主动执法呢?

“当然,如果打掉一个贩毒集团要求我必须承受这种委屈,那我很高兴接受这个任务。”谭琼辉开了个玩笑,郑重地敬了个礼。

这番讲话在第二天就出现在了媒体上,一时间引起了轩然大波。也因为这番讲话,终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条条详细的执法规范开始在执法系统内建立。

2010年3月,西南某省曾发生一起类似案例,警方执行公务中依法鸣枪示警,流弹同样击中了一个从五楼探出头看热闹的群众,并致其死亡。幸运的是,那时候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完善,当地检察机关、纪委、政法委等部门迅速介入,组建调查组,最终认定涉事警察处置合理、合法。死者死亡纯属意外,涉事警察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当地政府与死者家属商讨民事赔偿。

但张静并不开心,不知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刊登谭琼辉讲话那则新闻的旁边,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在那篇文章里,这个评论员认为警方工作不力,竟然让一把枪藏在闹市里,危害群众安全,身边就有毒贩,警方竟始终没能发现。

他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吼声:沉睡的公安机关,醒醒吧!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就该对得起纳税人的付出,就该主动地去工作,而不是被动地等待!

发表这篇文章的人就是前阵子在电视上大放厥词的那位意见领袖。

“我们也是人啊,我们也得吃饭睡觉上厕所啊,让所有的事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这不就是开玩笑吗?就算是上帝也做不到吧?”张静瘫在沙发里,不满地说道。

“丫头,这你就不懂了。”老罗笑道,“问题不是出在你们身上,你跟这种人生气,就是在严重诋毁你自己的智商。”

“你啥意思?”张静斜着眼睛看着老罗,神色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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