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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虽然上辈子江凯没有对她动过手,但现在想来,其实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江凯这个人。

白老太一听这话,再也控制不住洪荒之力:“我早就觉得江凯那没毛的小子不是个好东西,但小榆儿你喜欢,奶奶就不拦着你,可那是个什么玩意儿,三岁还尿床,四岁还把屎拉裤兜上,五岁走路经常摔个成吃屎,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小儿麻痹导致的弱智。”

白榆:“……”

三岁尿床是因为那次江凯晚上喝多了两杯牛奶,四岁那次是因为吃坏了肚子,五岁经常摔倒是那会儿他骨折了。

不过白榆自然不会为他辩解。

白老太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输出:“十二岁声音变得跟鸭嗓子一样,一开口刺着人耳膜,听着难受,十三岁长了一脸包,大门的路都比他的脸要平滑,十四岁矮得跟冬瓜一样,就这样的玩意儿不要也罢,咱们再找个比他好一百倍的!”

白榆差点没笑喷:“…………”

江凯十二岁开始变身,那会儿声音的确难听到不行,十三岁长了一脸痘痘,不过他运气好,居然没留下多少痘印在脸上,而且他属于发育比较晚的那类人,十四岁那会儿比堂兄弟们都矮了一大截,为此他还郁闷了好久。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奶奶的嘴巴这么会骂人。

她刚才对着江凯一顿发飙,还以为是太过生气才会被点亮嘴炮技能。

现在看来,原来是家学渊博。

为了安慰孙女,白老太下厨房弄出了一桌子好菜出来。

做的是红烧排骨和钢丝面。

钢丝面用棒子面做成,跟其他的面不太一样的是,它必须先泡了然后再蒸,蒸到半熟的时候再拿出来泡,这样做出来的钢丝面颜色金黄,吃起来也特别劲道。

因为做的功夫繁琐,所以一般人都不愿意花这个功夫去做。

白榆就好这一口,往钢丝面里头拌上辣椒臊子,再加点剁碎的肉沫,再撒上白芝麻、麻油和酱醋,全部弄在一起搅拌搅拌,能香得把隔壁的孩子馋哭。

红烧排骨为了照顾白老太的牙口,炖得比一般要酥烂些,橘黄色的灯光下,排骨散发出金红色的色泽,夹起一块放进嘴里,酥香软烂,鲜香可口。

虽然比不上外面国营饭店大师傅的手艺,但奶奶亲手做的饭有一股魔力,让它比所有人做的都好吃。

切确来说,那应该就是家的味道。

直到她上床睡觉之前,一直没有见到江凯的身影,江家三房那边也无声无息,仿佛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样。

不过白榆不在意,也不着急。

反正她跟江凯这手是分定了,秦心卉要是喜欢,尽管拿去好了。

她扔掉的垃圾,也就只有秦心卉会喜欢。

第二天,江凯那边依然没有消息。

仿佛死了一般。

上次她本来要请林向雪吃饭,因她要去相亲而作罢,这天上班前她再次发起邀请。

林向雪欣然同意了,中午还特意吃少了一点,给肚子留点空间晚上装大餐。

从办公室去国营饭店需要踩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在经过一条小巷时,林向雪突然看到巷子里开满了枚红色的蔷薇花。

“白榆,你快看,那里开了好多花,好漂亮!”

白榆扭头看去,也不由跟着眼前一亮。

在那灰墙青瓦前,盛开着满面墙的红花,微风吹过,花枝招展,绿叶轻轻点头,仿佛香了一个夏天。

林向雪:“我们过去看看了,反正现在吃饭还早着呢。”

天色的确不算晚,落霞铺满天。

白榆闻言点了点头,跟在林向雪身后朝巷子骑过去。

远看花就很美了,近看更是美得让人心醉,花香浓郁,笼罩着整个巷子。

白榆和林向雪不约而同从自行车下来,走到花墙旁边静静地欣赏起来。

林向雪叹息:“可惜这里离家太远了,要不然就可以回去拿相机过来拍照。”

白榆咋舌。

白家虽然算是小富,但她家就不能随随便便买得起一台相机,当然这个钱是拿得出来的,当相机这东西不是天天用得上,所以一般人都不会拿出那么多钱来买。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白榆和林向雪两人同时扭头望去——

下一刻,林向雪发出尖叫声:“啊啊啊……”

白榆的脸也白了。

在两人面前站着一个大约只有一米六左右的男人,长相十分丑陋,但丑陋不是他变态的理由,因为这会儿他正脱下了裤子,朝她们露出那玩意儿。

林向雪从来没见过成年男人那东西,而且还是这样的场面,顿时被吓得哭出来。

猥琐男在看到林向雪被吓哭后,越发得意了,还晃了晃,脸上更是露出一口黄牙。

像这种变态,受害者越害怕,他们就越兴奋。

白榆在震惊怔愣之后,冷静了下来,而后嘴角一扯笑道:“就这么针点大的东西你也好意思拿出来晒,你不怕丢脸,我还怕晕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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