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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林晓寒这便心中有数了,又想了一会儿,他才对田哥儿开口说道:“田哥儿,要是我说,我想找你搭伙。一天两顿,二十文钱的伙食费,要日日有肉有蛋,你愿意么?”

田哥儿被林晓寒突如其来的一番话给惊到了。往年秋收季节,给地主家里帮工一天也就十文工钱。

一天二十文钱用来搭伙,还要顿顿有肉有蛋,这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吃法!林哥儿这伙食,未免也有点太奢侈了吧!

见田哥儿呆住,林晓寒以为他嫌弃钱少。便又补充说道:“中午可以简单一些,陆秋成晚上回来,那顿要做的丰盛一些。若是遇上物价上涨,钱不够用了,你便跟我说,我也能跟着涨一点伙食费。每日要是有结余的钱,那便算你的辛苦费了。”

田哥儿闻言连忙摆了摆手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二十文已经很多了!只要不是日日吃牛羊肉和老母鸡,二十文怎么也够花了。只是你每日不自己开伙,花这么大一笔钱和我搭伙,陆秀才能同意么?”

若是能与林晓寒搭伙,对田哥儿自然是有很大的好处。首先这吃食上,就能比现在好上许多。他自己可以不吃肉,但是柱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哪怕是跟着林哥儿他们喝碗肉汤也是好的。

只是田哥儿不是那种为了占人便宜其他就不管不顾之人。他现在把林晓寒当朋友,生怕他因为乱花钱与自家相公闹了矛盾,那他可就成了罪人了。

“这个你不用担心,陆秋成他听我的。”林晓寒理所当然的开口说道。

他这话说的十分随意,自信的模样让田哥儿又是好一顿羡慕。

林晓寒却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这话有哪里出格,他起身喝完那碗鱼汤后道:“只是这搭伙一事,从下个月才开始,到时候我再来找你。”

与田哥儿商定好搭伙一事之后,林晓寒便心情舒畅的往家里走去。

虽说这个月中午还要凑合吃一阵大房的饭菜,但从下个月开始,伙食就变好了,且花销还能减少三分之二。

至于大房的想法,那不关林晓寒的事。反正他以后管钱,陆家这些极品亲戚,一个子儿也别想再从陆秋成身上扒下来。

兴许是昨日林晓寒抓包了大房开小灶的事儿,大房今天中午的伙食倒是比昨日要好了一点。

三个菜涨到了四个,其中还有一盘韭菜炒蛋。主食也多加了两把白米,不似昨日那般难以下咽了。

只是李氏厨艺不佳,那鸡蛋也舍不得放油,炒的结在一起,味道很不如何。

陆老大的脸拉的老长,看到林晓寒就狠狠咳嗽几声。大小李氏也沉默不语,没有一个人主动与林晓寒说话。

几个人都紧着那盘韭菜炒蛋猛吃,生怕林晓寒多吃了两筷子,占了他们的便宜。

林晓寒也不计较,他在田哥儿家喝过了鱼汤,肚子倒是不怎么饿。

他简单吃了一些米饭和青菜后便退席离开了,碗筷也没有收拾。

待他走出老远,李氏才嫌弃的啧啧嘴道:“瞧瞧这秋成夫郎,吃了就走!连碗筷也不收,不会下地也不做家务,整日里就在家里躺着,等着别人来伺候!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让林家把人给带回去呢!”

“叫我说秋成弟就是读书读傻了,怎么就死心塌地的护着这个赔钱货!”陆春央说道:“大户人家出来的,不过也就是多读了两年书罢了。哥儿和女子读书,即不能科举,又不能做工,读来有什么用?”

陆夏苗听了也开口嘲讽道:“考了个秀才又如何,不过是个书呆子。当初西头地主家的陈秀儿差人过来说媒,他还看不上。这么久了,瞧他屋里过的还不如我们,每日下工回来还要给个哥儿洗衣做活。”

李氏听了,便呵呵一笑,又夹了一筷子白菜放到陆夏苗碗中说道:“我瞧着那陈秀儿倒是与你般配,长得水灵,家中只有两个兄长,嫁妆也多。改日我差人上门给你提亲?”

陆夏苗闻言面上一红,随后点了点头道:“娘,村中与我年龄相仿的姑娘也就这么几人,就数陈秀儿条件最好,你可千万要帮我拿下啊。”

待晚上陆秋成回来后,林晓寒便将代写婚书喜帖之事告诉了他。

没想到陆秋成眉头皱起,有些为难的说道:“若是早些时日倒是有空。今日我才刚在县里接了个抄书的私活。每晚都要腾出一个时辰抄书,恐怕是没有余的时间了,你帮我回了吧。”

“抄书?”林晓寒有些诧异的问道:“不是已经有活字印刷了么?为什么还要抄书?”

“活字印刷太贵了,若非书商大量刊印,一般人需要一两本书,自然都是自己抄写。”陆秋成说道:“比如探月楼的菜谱,每月都更换新的。一共就十来本,自然只需要雇人抄写。还有一些大户人家喜看的杂文博记,市面上已经买不到了,自己抄写又累,也只能雇人抄写了。”

陆秋成说完,便把几册旧书放着桌上,打开一册,又拿出一本空白本子,就着油灯开始抄写。

林晓寒一看,这一套旧书一共四册,叫做《沾花传》。他随意捧起一册,翻了几页,便发现这是一本讲诉才子佳人终成眷属的情感小说。

故事讲的是宰相千金与穷书生相遇,因为一花之恩,两人一见钟情。

宰相千金暗中帮助穷书生读书考取功名。最终穷书生考娶状元,迎娶了宰相千金,财色双收。

这故事委实俗气,且行文也十分简单,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将闺阁千金的小女儿心理描写的十分细致。

也正因如此,这本书便在城中大户人家的女眷之间流行起来。而陆秋成这次接的私活,便是给富商赵家的女眷抄书。一共需要抄写三套,一套能得四两银子。

这等“大单”,其实是陆秋成的同窗介绍给他的。之前陆秋成在书院念书时,便认识了赵家公子,也接过帮他抄写书籍与诗词杂记的活儿。

如今赵家女眷需要抄书,赵公子便想到了已有功名的陆秋成,特地去了驿馆找他。

这也是读书人的好处,见识的人多了,赚钱的门路自然要多一些。只要不是过于清高迂腐之人,日子怎么也是比普通贫民好过许多的。

这一夜,陆秋成在桌上抄书,林晓寒就在旁边帮他研墨,心中暗暗思索着赚钱的门路。

陆秋成看着林晓寒在一旁红袖添香,心里美滋滋的。

心中想到:当初多亏自己顶着压力,倾尽家财把林晓寒娶过来了。如今他读书认字,说话也有见识,与自己也算琴瑟和鸣。

不过就算林晓寒大字不识,陆秋成还是会娶他,一辈子对他好。毕竟若不是林晓寒,自己怕是早就已经与父母一样,在几年前的疫病中死掉了。

翌日,林晓寒起床用过早膳,就朝着村长陆友山家里去了。

陆友山家中人口众多,他年纪也大了,又德高望重,并不用自己下地干活。

林晓寒到他家时,便见他正坐在家中的竹椅上晒太阳。见林晓寒过来,便起身说道:“是陆秀才的夫郎来了?陆秀才他怎么说?这帖子有空写么?”

“陆秋成他没空。”林晓寒对陆友山说道。见陆友山脸上明显露出一丝失望的神色,林晓寒又连忙补充说道:“不过这帖子,其实也不是非要他本人来写。只要写的漂亮不就可以了?”

“唉……”陆友山叹了口气。

这林哥儿说的轻巧,可字写的漂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陆家村整个村里就没几个读书的料。要说起一手好字来,也就只有陆秋成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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