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1节
王一城会做饭,他竟然会做饭。
真是跟一般的男人不一样。
也不是说别的男人不会,会是很多人都会的,但是做的好,就很难。王一城会做很多特别好看小点心,都让人舍不得吃。他们会在蓝凌的娘家做一些小点心,临走带一点给宝丫送过去。
然后一路溜达回家,也消食儿了。
总之,蓝凌的婚后生活幸福极了。
蓝凌为什么明知道自己会离开还要结婚,那是因为她就是很想感受一下这样的生活。人和人不一样,蓝凌的父母是恩爱的,所以她是相信婚姻的,更想体验一下。
有的人是完全不相信感情和婚姻这种东西了,例如洪月新。
但是有的人是乐意相信的,例如蓝凌。
可是虽然很憧憬婚姻,也相信婚姻里是有爱的,但是蓝凌是个聪明的人,她更知道自己想走什么样的路,想追求什么。诚然,她确定自己留学之后就会回来,但是却也知道按照年纪来说,自己回来之后再找对象,可能也过了少女心的年纪了。所以她现在是乐意折腾的。就觉得还蛮快乐的啊。
她也感叹自己的眼光没有错,王一城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呢。
近距离接触,她发现自己真是看不透王一城了,王一城很有才华她是知道的,但是却不知道,王一城除了读书好,别的也不遑多让。他竟然会弹古筝,琵琶竟然也会,真是离谱。
但是蓝凌又隐约的很自豪。
自己眼光好,当然是值得自豪的一件事儿。
其实仔细想一想,蓝凌倒是也不奇怪王一城会这些,虽然王一城是农村出来的,但是王一城这个人对什么都好奇,像是宝丫现在学钢琴,王一城虽然没有去学,但是也经常会跟宝丫讨论。
他们一起逛公园,他看见老大爷养信鸽,更是好奇个不停,每次去都要真心交流。说起来都头头是道了。他好像天生就会对所有东西好奇。
所以说他成长过程中学到的,蓝凌一点也不意外呢。
这个男人很好,蓝凌总之觉得很幸福。
他能够陪他一起学习,也能够陪他一起玩儿,这样的感情,蓝凌觉得自己真的没有看错人。
蓝凌其实也晓得,她当初其实可以以谈恋爱的名义跟他在一起的,但是现在结了婚才觉得,还是结婚更好,这样没有闲言碎语,也更如鱼得水啊。
总之,这场婚姻,蓝凌是满意的不得了。
蓝凌满意,王一城也挺满意的,怎么讲呢,可能是多少还有几分志趣相投。别看王一城结婚好像是多了一个人,但其实,蓝凌还没花他的钱。
因为两个人都上学,所以蓝凌妈妈是时常贴补女儿的。
他们塞给蓝凌不少的肉票还有其他的票,也经常过来送这个送那个,吃不完,根本吃不完。小铮每周过来也会买菜,他家再吃喝上,真是一点都不亏着的。
吃喝不缺,还多了一个人一起打理家务,王一城觉得真的很好啊。
当然这不是因为有人分担,更多还是因为蓝凌是他的同学,他们能聊到一起,要不说同学之间处上的多呢,有时候能聊到一起,真的是很重要的。
双方都满意,日子自然更好。
虽说两个人都知道这场婚姻长久不了,但是却又并不难过,在一起的时候尽量好好的就行,何必想的那么多。反正王一城是不会想那么多的,他过日子,从来都是只看今朝。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他们倒是又多了出去玩儿的目的地,王一城就跟蓝凌说:“过几天我们去北戴河吧?”
“哎?行啊!”
王一城笑起来,又问:“那你介意宝丫他们一起吗?”
蓝凌翻白眼,说:“竟是胡说,我介意这个干什么,我们人多玩的更热闹啊。”
王一城:“那我总是要争取一下你的意见,我自己自说自话多不好,既然你同意,那么过一段儿我们天暖和就一起去。”现在还是有点凉意的。
蓝凌好奇的问:“如果我不同意呢。”
王一城耸耸肩,“不同意就不同意呗,我就不带宝丫了。反正你也不是总有时间,赶上哪个周末你有事儿,我就单独带宝丫和小铮过去。”
蓝凌:“也对哦。”
王一城失笑:“那可不。”
所以没什么为难的,如果蓝凌不舒服就分开去呗,反正他也不介意多去几次。
如果蓝凌不愿意,那么即便是勉强把他们凑在一起,宝丫恐怕也不会开心,说真的,王一城还不想自己闺女不开心呢。所以不合适就不去,总归他们可以单独走。
既然蓝凌愿意,王一城也没啥说的,那就准备着呗。
不过他其实也猜到蓝凌会愿意的,因为蓝凌跟宝丫是“好朋友”,处的还挺好的。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年纪真的差的不是特别特别大。所以能处得来。
宝丫这个孩子啊,大部分时间跟任何人都能处的来的。她当初跟唐可欣也是好朋友的。
至于洪月新……啊,她不行。
洪月新那就真的是长辈了。
王一城都觉得,洪月新有时候太严肃了。怪吓人的呢。
他们商量好过一段时间去北戴河,蓝凌笑着说:“我记得娇妹和关颖心说,暑假他们也会带人过去转,我这倒是耽误你赚钱了。”
王一城自从跟蓝凌结婚就没有去做导游,那是因为王一城发现,他的书卖得好,其实收入很可观就不用遭罪去做导游。虽然他自己玩的也挺快乐的,但是做导游到底是要照顾别人,他更乐意轻松一些。
而他的书卖的不错,也没必要坚定要去干这个。
不过蓝凌不这么想,她一直都觉得王一城不去是因为结婚了,不想跟关颖心走的太近。
他们两个人当时多少是有些绯闻的,虽然后来大家不再说了,但是她总觉得王一城是为了她避嫌呢。蓝凌心里偷偷开心,但是又觉得自己耽误了王一城的规划。
“他们好像收入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