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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可惜准备好的计划,总是会被意外打乱。

接了个电话,程煜无奈又歉意地对宋知玉道:“我晚上得先出去一趟,有个合作过的工地老板,在外面喝醉了,那边打了我的电话,我去把他接出来,等下晚上再回来找你。”

作者有话说:

关于孩子用的ta

男主用他,是因为他不知道孩子性别,一律用通用形容人的他

女主知道是女儿,所以用她

◎救人◎

要是一般的生意伙伴, 喊他过去付钱还要接人,程煜肯定是不会去的。能让他开口,宋知玉了然地点头。

“去吧, 注意安全。”

“我之前给过你备用钥匙,来的话自己开门进来吧。”

她这才注意到了程煜身上新出现的新装备。

——大哥大。

在这个时候, 这东西可是个稀罕货。

许多人家里连个座机都没有呢, 能有个大哥大,说出去能让一村子里的人都围着你打听。就算是在老板圈子里,这东西都是很涨面子的。

毕竟价格摆在这里。

最低都要两万多。

不是手里有钱的人,可不能掏出它来。

那么——程煜的这个是哪里来的?宋知玉可不觉得,程煜突然能赚那么快, 连大哥大都买得起了, 他们俩的房子首付可都是东拼西凑的呢, 还有办公室的租金, 和各种货物的押金, 说是老板,其实他们夫妻俩都是每个月翘首以盼等着财务打款的穷人。

程煜的那些钱, 顶多就是给吕凤英他们再给一点, 要让他抽出来买个大哥大,非得变卖家当不可。

宋知玉不觉得他是这样的傻子,公司刚起步, 哪里会去卖家当。

“这个帅不?”

程煜把它挂在裤腰上,得意地在她面前转了两圈。

“帅啊,你哪儿弄来的?不会是买的吧?”

“我哪里来那么多的钱, ”程煜一如她想的贫穷, “这是别人借我的, 他那边有两个, 来了这里为了方便联系我,临时借我使两天。要说这大哥大确实是方便呢,挂在身上直接就能接,不用到处去找电话号码。”

“等我之后有钱了,我就去弄个bb机。”

“有钱了弄bb机干什么,弄个和他这个一样的呗。”宋知玉用惯了后面的智能手机,现在的大哥大对她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但她知道这东西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有多么大的吸引力,“到时候咱们在家里再按个座机,有什么事情,都能接到电话。”

“不用,那么贵的东西。”

程煜叹口气:“出来做生意才知道这老板也是不好当的,要有钱了,要买这里的货,那边的东西,给公司做准备,借我大哥大的那大哥要不是家里是海市本地人,房子车子都是家里爸妈给弄好的,他也不会买这个呢。”

“你别看他这是有两个大哥大多能耐,他们啊,愿意借给我,总是能在别的地方赚回来的。”

比如这晚上的时候,有了大哥大,不就能直接打电话给他,喊他过去结账了嘛。

与其说这是一种帮助,不如说,是在获取好处前提前给的一点点甜头。但就是这一点点甜头,也有的是人在争抢。

宋知玉懂他的难处:“你去吧,路上小心一点。那种地方乱的很,你又是要帮着结账的,让你喝酒什么的,最好是推了别喝,你就说你还要开车呢。”

现在酒驾是还没有查的那么严格,但那些酒驾的宣传标语,早就已经牢记在宋知玉的脑海里,坐上车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人脑子清醒,不能酒驾。

嘴上一直说不能太操心,说程煜都是那么大个人了,用不着她念叨那么多。又不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到时候还要被人说她太唠叨。可实际上这种习惯哪里是能全部改掉的,看着程煜往外走,她又开始操心。

“你身上还有没有钱,我这边还有一点,你全都一起带过去,不够再给我打电话,我让人给你送过去。”

“够了够了,又不是吃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再怎么样也就这点,我心里有数。”

程煜把宋知玉送回去,连楼都来不及上,急匆匆地又往外开。

车子掉了个头,又突然停下来。

宋知玉还以为他有什么东西往带了,连忙走出来,结果两个人面对面对上了之后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呢,对面的人冲过来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然后转头就跑。

“老婆,你先回去睡,明天我再带你出去转转。”

宋知玉楞在原地,等车子都开出去老远了,这才羞恼地低声呸了一句。

“德行。”

“也不怕被别人给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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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老夫老妻了,还搞这么个场景,着实是让宋知玉有点难为情,但要说真的恼……倒也没有。

她回了租房的地方,这房间还是露易丝让人给她找的。

她公司里的那些模特,很多就住在这里。别看模特们表面光鲜亮丽,好看时髦地让所有人都会忍不住把目光投过去,实际上住宿什么的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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