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赵满仓的父亲越说越高兴,村里听到了他的话的人,也一脸艳羡。
至于赵老三……他们都觉得赵老三蠢。
然而就在这时,有人朝着这边跑过来:“满仓他爹,县城来了个人找你!他们说满仓差点被人打死了,让你去看看。”
赵满仓一身的伤,朱寻淼就让朱家的下人去跟他家里人说一声,现在这下人找过来了。
苟县令
黎青执这身体的原主的父亲曾经是个县令。
县令断案一般怎么断, 黎青执都是清楚的,也大概知道这次的案子,县令会怎么判。
黎青执之前设法了解过崇城县的这个县令。
原主的父亲李兆是个举人, 虽然也能当官,但当的只是一个穷县的县令。
崇城县这样富裕县城的县令, 那必然是要进士才能当的,崇城县如今的县令, 就是一个有点小背景的同进士, 姓苟。
苟县令在崇城县没什么存在感。
他与人为善,从不得罪人, 会捞一点钱, 但不会过分。
崇城县很富裕,从商的人也多, 码头这边更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船停靠……苟县令的钱,基本都是从商人,从码头那里捞的。 而商人们其实巴不得他要钱,就算他不要也会主动送,送了才觉得安心。
至于断案子……县令不能判人死刑, 大案子都是要送去上面判的,至于小案子, 苟县令断的时候还算公正。
洪家书香门第,在崇城县的读书人圈子里名声极好,但家里功名最高的也就只是秀才, 苟县令压根不用怕, 断案的时候也不会偏袒洪家。
这个案子本身, 也没什么好偏袒的。
既如此,他肯定要报官, 只有将事情闹大,才不会出现下一个赵满仓。
不然那洪家要是再给他们家小少爷找个小厮,可如何是好?
这个时代的公堂其实挺小的,也不像电视剧里那样,有一群衙役整整齐齐地在两边站着。
嗯,衙役是有的,但他们看着挺散漫,还有人笑着跟朱前打招呼。
朱前作为一个商人,那是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一些的。
不过崇城县的县衙相比于原主父亲的那个县衙已经好了很多,原主父亲当年办公的县衙瞧着破破烂烂。
在原主记忆里,有时候那些百姓还会在公堂上打起来,原主就曾捋起袖子去拉过架,还不知道被谁给踹了两脚。
原主年少时身为县令之子,虽然读书不成,但一直过得很快乐,他还交游广阔……可惜后来突遭大变,整个盂县都被淹了。
金小叶没进公堂,但朱前带着朱寻淼黎青执还有赵满仓进去了,在场的,还有黎青执他们离开洪家后,坐船跟来县城的洪晖。
洪晖原本是想找黎青执给赔偿,将这件事压下去的,不曾想最后竟被带到了公堂上。
也因此,他的脸色非常难看,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朱寻淼竟然会报官。
朱寻淼又没出事!
虽然有个书生伤了胳膊,但这书生他之前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显然是个没什么本事的,就算断了手……他赔点钱就可以了,何必报官?
至于赵满仓,这是他们家的下人!
赵满仓没伺候好他弟弟,被打几下又怎么了?他弟弟还是个孩子!
虽然这么想,洪晖面上却不曾表露出来,甚至一脸歉意地对着黎青执道歉。
“这不关洪兄的事情。”黎青执朝着洪晖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洪晖会演戏,他也会演。
两人正说着,苟县令来了。
苟县令是个白胖的中年男人,他身高最多一米七,但体重少说有一百八。
胖乎乎的苟县令一到,就开始询问案情。
陈述案情的是朱寻淼和朱前,黎青执躺在担架上,并不需要他做什么。
而这个案子最后的判决,跟黎青执想的差不多。
在大齐,人口买卖非常猖獗,很多大户人家都会买奴仆,但买卖归买卖,杀人还是犯法的。
只是这到底是古代,而不是现代法治社会,所以有钱人哪怕打死了家里的奴仆,也多的是逃脱罪责的方法。
比如给这个奴仆安上一个罪名,说他偷盗,再跟官府说一声,就能光明正大把人打死。
有些买来的奴仆无亲无故,打死后说他们是病死的,也没人会去追究。
像原主之前那样被关在采石场里挖石头,那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不过崇城县这边,在大户人家干活的人基本都是本地人,签的也是活契,这样的人要是被打死了,他们的家人肯定会找上门去闹。
可即便如此……大部分时候,那些大户人家只要多给一些钱,那奴仆的家人就不会去报官。
黎青执跟赵满仓聊过,对赵满仓的家人有一定了解。
赵满仓的父亲是个酒鬼,至于赵满仓的母亲……她是个跟金小叶截然相反的女人,即便时常被赵满仓的父亲打骂,她也逆来顺受。
赵满仓如果不小心被洪家小少爷打死了,他父亲大概率会拿了钱息事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