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黎老根惊喜地看着黎青执:“一百五十文?这么多?阿青,你真的要给我这么多钱?等等,不行。”
“怎么了?”黎青执不解,难道黎老根觉得少了?
黎老根道:“你一次给我这么多钱,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花。阿青,你一天天地给吧,一个月一百五十文,一天有几文?”
黎老根勉强能数到一百,但让他把一百五十文分到三十天,那他就不会分了。
黎青执道:“一天五文。”
黎老根喜上眉梢:“一天有五文?那我每天都能吃面条!”
“嗯,爹你想吃就吃吧。”黎青执道。
黎老根兴奋到了极点:“我能天天吃面条!嘻嘻!我能天天吃面条!”
金小叶看了黎青执一眼,没有反对。
她手上这生意要是做成了,能赚到不少钱,到时候一天五文钱的零花钱,真算不得什么。
这么想着,金小叶把给黎老根做的棉袄拿出来:“爹,我让人给你做了一件棉袄,你拿着穿吧。”
黎老根接过金小叶手上的新棉袄,用手捏了捏。
桑蚕丝做的棉袄特别柔软,黎老根捏着捏着,突然就哭了,抹着眼泪开口:“小叶,我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新棉袄,都是别人不穿了的,给我穿,小叶,小叶你怎么这么好……我从没想过,我还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我像是在做梦似的……”
黎老根一边哭,一边颠来倒去地说话,反复说他没想过还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哭完,黎老根擦擦眼泪,擤掉鼻涕,然后往裤子上擦了擦手……
意识到有点不对,黎老根出去拿水洗了手,又在衣服上擦干,然后回屋换上新棉袄,去隔壁姚家炫耀去了。
今天跟姚艄公一起去喝了茶,他已经把姚艄公当朋友了!
姚艄公:“……”他不想要这样的朋友。
姚艄公不喜欢听黎老根的炫耀,但他脾气好,没有赶人,于是黎老根就说个不停:“我儿子儿媳真孝顺,我都没给过他们什么,他们就给我做新衣服新棉袄,阿青知道我喜欢去县城喝茶,还说要每天给我五文钱,让我去县城喝茶吃面条……”
姚艄公其实是不太舍得每天都去县城喝茶的,更不要说还吃面条了。
但黎老根这个以前处处不如他的,现在都能每天去县城吃面了,他难道不去?
姚艄公道:“那正好,以后我跟你一道去喝茶吃面条。”
他们家虽然卖了四亩地,但到底没有外债,把船租出去还有收入……他每天花个五文钱,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一个月下来,也就花个一钱银子,一年下来都用不着花二两银子。
以前他儿子在外面的女人身上花的,都远比这个多!
姚艄公跟黎老根约好明天一起去县城,等黎老根一走,姚母不乐意了:“你要天天去县城吃面?有你这么花钱的吗?”
以前姚艄公挣钱多的时候,出去撑船都是自带午饭的!
姚艄公道:“我们以前天天省钱,最后钱不还是没了?等明儿个,我买包子回来给你吃。”
自己如果也能吃上包子……姚母心理平衡了:“你买两个,给两个孩子也吃点。”
姚振富:“……”所以他没有?
以前他在县城的时候,包子常吃,现在的待遇真的是一落千丈。
至于金茉莉,她的心情也很差。
上辈子这个时候,黎老根已经死了。
黎青执的两亩地卖了五十两银子,她跟黎老根分了之后,黎老根很快就霍霍完银子,只能回去跟他弟弟住。
以前他年轻,能帮着干活的时候,他弟弟对他还好,但他那时候已经很老,他还把卖地的钱花光了……
黎老根的弟弟处处苛待黎老根,黎老根也就饿死了,据说死的时候瘦得就剩一把骨头。
可现在,黎老根不仅越活越年轻,竟然还打算天天去县城吃面条。
接下来十天,黎青执没有去县城,每天都在家读书练字。
他仔仔细细地誊抄修改朱前的自传,每天都坚持抄写三千字,右手的字也就越练越好,如今,他的字端正之余,还有了自己的风格。
除此之外,黎青执还会每天用左手写两千字丁喜的书,丁喜是给了钱的,他的书肯定要写完。
苟县令的故事,黎青执也会每天写两千字,他这次写的,是苟县令审判张赟权的故事。
故事从张赟权横行崇城县开始写,苟县令发现张赟权的恶行之后,私下调查,最终将张赟权等人一网打尽……
这个故事,黎青执觉得能写个五万字。
用毛笔写字,写顺了之后写字速度其实跟用硬笔来写的速度差不多,可即便如此,每天七千字的写字任务还是要花掉黎青执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上午他要看书要教孩子,时间也被排得满满当当,要不是黎青执有异能,累了可以用异能清除体内的疲惫,一定做不到这样。
还有就是他经历过末世,于是曾经让他觉得无比辛苦的学习,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这十天黎青执没去县城,但金小叶会把县城的各种事情告诉他。
修码头的事情,做起来没有那么快,苟县令光是买地找人,就要花不少时间。
黎青执跟苟县令交谈的时候就发现了,苟县令跟原主的父亲一样很会读书,但对处理各种杂事,以及算数不太在行。
原主的父亲当初之所以要请师爷,就是因为凭他自己,处理不了县衙那么多的杂事。
大齐的县城的规模,放现代估计也就一个镇的规模,现代一个镇有镇长还有副镇长,有人专门管经济有人专门管卫生,分工很明确,更不要说还有税务所派出所等不同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