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村里人觉得,就算那是个疯子,杀了人也要偿命, 他们都觉得苟县令被洪家买通了。
在一年多以后,因为崇城县有个秀才被残忍杀害, 崇城县又臭气熏天……苟县令就被摘了乌纱帽。
苟县令被赶走的时候,大家都在叫好,觉得苟县令罪有应得, 可现在, 苟县令竟然成了人人称颂的好官!
苟县令是因为秀才被杀的事情出事的, 所以金茉莉对这事儿印象很深。
这样的案子,也确实很少发生。
那个被杀的秀才姓方, 杀他的人,是他的二姐方绣娘。
方秀才当时是崇城县的热门人物。他原本没什么名气,但过了县试去府城考院试的时候,他写了一首诗诉说母亲供他读书的不容易。
那首诗他写得特别好,府城的一个大官看到之后当众夸他孝顺,他一下子就出名了,最后还考上了秀才。
结果,就在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县城出了个孝顺的方秀才的时候,他二姐方绣娘杀了他。
听说方绣娘先是在他的饭菜里放了老鼠药,结果没把他药死,只让他不停地拉肚子,然后方绣娘就拿了一把剪刀,活生生把他给扎死了。
杀了他之后,方绣娘就自尽了。
官府定案,说方绣娘是疯了才会杀人,但崇城县的人都知道不是这样的。
听说那方秀才能读书,全靠两个姐姐日夜不停地做针线,方秀才的大姐方锦娘针线做多了之后,眼睛就瞎了。
然后方秀才的娘,就把她卖给了县城一个姓王的老爷当妾。
而方锦娘去了王家之后,不过半年就死了,听说是被
王家人磋磨死的,出了这件事之后,方秀才母子还没有追究,拿了王家的赔偿就息事宁人了!
这也就算了,考上秀才之后,方秀才为了拜师,还打算将方绣娘嫁给孙举人当妾。
没错,就是孙举人,那个一只脚都入了土,满头白发的孙举人!
方绣娘大约是受不了了,才会用剪刀扎死方秀才,听说那之后,方母就疯了。
这对金茉莉来说,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她能记得这两人的名字,是因为她们一个叫锦娘,一个叫绣娘,连起来就是“锦绣”二字。
方锦娘不是做针线瞎了之后,被送去给王老爷当妾了吗?她怎么会跟金小树搅和在一起?
金小叶道:“对,方小姐是叫方锦娘,你知道她?”
金茉莉道:“听说过……我听说她是个瞎子?”她是同情方锦娘和方绣娘的,但她还是想让金小树娶她表妹。
“没瞎,我不是帮着吴掌柜在县城分发绣活吗?方锦娘有来我这里拿活做,她眼睛是不太好,看不清远处的东西,但没有瞎。”金小叶帮方锦娘说话。
金茉莉算是知道方锦娘怎么会跟金小树认识了。
上辈子金小叶没做分发绣活的生意,一直带着金小树在码头卖吃食,金小树也就不认识方锦娘,这辈子金小叶换了个生意做,两人也就认识了。
听说方家姐妹长得都很漂亮,金小树会喜欢人家再正常不过。
只是……方锦娘是秀才的女儿,她弟弟也是个读书人,她怎么会喜欢金小树?
金茉莉一脸茫然,其他人也都还没回过神。
不管是金奶奶那边的江春凤,还是金茉莉的表妹,她们上回见金小树都是过年的时候。
那时候的金小树是个没过变声期的瘦削少年,还朝着她们翻白眼。
她们一开始,其实都不太喜欢金小树。
但现在金小树被县城的姑娘给看上了……这两人顿时就觉得金小树很好,觉得不甘心了!
倒是一开始很生气的金奶奶,听了金小叶的话之后,对方锦娘充满好感,那姑娘一个月能挣一两银子!
金奶奶问:“人家县城的姑娘,真看上小树了?”
“这还能有假?”金小叶道。
“你说她娘不同意……”
“也就是嘴上说说,女儿真看上了,她娘又能怎么办?”金小叶道:“我当初看上了黎青执,最后不也嫁了?”
是这个道理……金奶奶正想说点什么,金大伯母道:“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这姑娘莫不是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要找下家吧?”
金小叶和金小树的日子越过越好,就连自己的女儿都让她别得罪这两人,金大伯母心情挺差的。
金大伯母这话说得很不好听,也是巧了,金小树这时从外面进来。
跟黎青执聊了聊,意识到方锦娘原本想要寻死之后,金小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
他虽然出生在农村,从小缺吃少穿,但生活环境其实挺单纯的,爹娘姐姐也都对他很好。
在庙前村的同龄人里,他算是过得好的。
一直到今天,他才算是见识到了现实的残酷。
方锦娘差点死了!
今天早上方锦娘把他带回家,其实是孤注一掷,求一条生路吧?而他什么都不知道,光顾着傻乐了!
金小树心里一直很难受,没想到回到家,竟然还听到自己的大伯母在编排方锦娘!
金小树冷脸看向金大伯母:“伯母,话不能乱说!”
金小叶更是道:“大伯母,我听说你当初也是非要嫁给我大伯的,莫不是在找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