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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他怎么跟薛瑞婕认识的呢?

细论起来,经过也是一出狗血大戏。

本科时,有女生暗恋他,经常去图书馆、教室“偶遇”他,但从不上前打扰,以至他多年后才知道这事。

而薛瑞婕正是该女生的室友,有一次很巧,一个课题项目,他的组员将薛瑞婕拉了进来。

几次线下交流,程如珩发现她对他颇多关注,以为她喜欢自己,便多有闪避。

过了很久,课题已经结束,薛瑞婕叫他出来,说有话对他说。

他找借口,直接拒了。

又过了许久,偶然遇见,薛瑞婕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躲她,难道她是豺狼吗?

程如珩说得委婉:他们只是一起做课题,没有发展其他关系的必要。

薛瑞婕听了,愣好一阵,随即笑了:“你不会以为我对你有意思吧,拜托大哥,我有男朋友的。”

程如珩一下就尴尬了,原来是他自作多情。

后来临近毕业,程如珩回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碰到薛瑞婕和她男朋友分手。

他们在路上吵得不可开交,无非是关于“工作”、“未来”,一些毕业生共同面临的难题,引得路人侧目。

程如珩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因为薛瑞婕已经看到他了。

薛瑞婕气冲冲地走过来,挽着他,说:“看到了吗?我其实早就移情别恋了,你放弃吧,我不喜欢你了。”

程如珩被夹在中间,听他们又吵了几句,她男朋友,准确地说,是前男友,终于离开。

薛瑞婕抹了把脸,对他解释,又道歉。

说她实在受不了前男友的纠缠,借他一用,实在抱歉。

读研读博六年过去,程如珩和薛瑞婕有淡交,因此得知,当年她只是想将他的个人信息传达给室友。

然后,她得知他来祁大,便请他吃饭。

再然后,程如珩不想接受系主任的相亲介绍,便请她装了下自己的女朋友。

大概是那年对他的愧疚使然,她爽快地答应了,并且十分尽职。

迄今为止,在系主任眼里,他都是有个女朋友的人。

幸好,两个院系之间相隔甚远,难有碰头,这个谎言才没被揭穿。

好歹也算是交过一任“女朋友”了,所以,他怎么会看不出来向楠喜欢他?

看了薛瑞婕的话,他不由回忆,的确,一直以来,他都处在一个被动地位,她推一点,他就走一点。

程如珩摇了摇头,敛起思绪,打开电脑,开始备课。

爱情固然珍贵,当务之急是做好本职工作。

这一熬,就熬到十二点多。

程如珩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起身的那一瞬间,后知后觉地自责:他不该把向楠一个女孩子留在原地,独自离开。

手机搁在鼠标旁。

他盯着看了半晌,想起那天,陪她买手机,她说要一个白色的。

其实那个时候,就很明显了。

程如珩犹疑着,也许应该和她说声抱歉,他走得太急了。

可,迟到的抱歉,似乎和下过雨后的灌溉一样多余。

当时,他究竟在慌乱什么呢?

慌乱他会介意,她身边有别的男生,又在得知是她弟弟后,心情释然;

慌乱他自始至终,对她的主动没有半分抗拒,不似当初那般对待薛瑞婕;

程如珩心里清晰的一点是,他对向楠,是不一样的。

是否出于喜欢,他暂时无法确认。

事实上,连她的“喜欢”,是否出于真心,他亦无法确认。

尽管,自古以来,爱情是文学作品里永恒的主题,或伟大,或哀戚,程如珩作为研究者,却仍是门外汉。

空有理论,未得实践。

他思来想去,还是发了条:

不好意思,今天想到有事未完,所以走得太着急,本该送你回家,还望多多谅解。

向楠迟迟未回,大抵是睡了。

只有这种时候,会切身体会到,她之前的秒回,多么珍贵。

第二天早上,才收到她的回复:天呐,你大半夜跟我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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