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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昨天又熬夜打游戏了吧。”

“不愧是学长,一猜就中。”

短短几个星期,路寂就彻底摸清了季挽平日的习性,除了学习泡图书馆,空余时间不是打游戏就是看电影,周五晚上和周末自不必说,像这种早上没有排课的情况,前天晚上自然也会放肆熬夜。

简直就是当代大学生宅男的教科书式真实写照。

路寂放缓的语调带着些无可奈何的宠溺:“起床吧,带你去吃早餐。”

“嗯?”季挽微微一愣:“吃早餐?”

路寂:“我刚好要去二食堂。”

季挽有些犹豫,让他这种懒人起这么早去吃一顿早餐,跟受刑有什么区别。

见他不说话,路寂也顿了顿,沉默须臾,声音微微放低:“我已经在你们宿舍楼下了,要是实在不想去也没关系,我自己去也可以。”

“学长你已经在我们楼下了?”季挽有些被惊到,哪里想到会有这种突发情况,从床上坐起来,顶着脑袋上的鸡窝,透过纱帐朝阳台看一眼,外面天光微微刺眼。

其实路寂宿舍离他们这栋楼还挺远的,步行至少也要十五分钟,都快赶上去教学楼一半的路程,大清早这么长途跋涉地过来,就是为了陪他吃一顿早餐,结果他还不领情在这睡什么懒觉。

季挽越想越觉得自己混账,匆匆掀开被子下床:“学长你等我一下,我洗个漱,马上下去。”

“不要急。”路寂好听的嗓音通过电流传到耳边,一改刚才的低沉失落,笑意里漾着明显的愉悦:“今天降温了,多穿件衣服。”

十分钟的时间,季挽上了个厕所,洗漱加换了衣服,出门前对着镜子轻轻拨弄打湿的刘海。

镜子里的人脸颊有一点软肉,皮肤白到微微透光,洗脸时沾了水的睫毛还没全干,像被弄湿缠在一起的天鹅羽毛,眼球更加乌黑湿润。

赵飞趴枕头上探出鸡窝脑袋看着他:“了不得了,上午没课季挽你竟然还起这么早,急着干嘛去啊,见女朋友吗。”

听了赵飞故意揶揄的话,季挽对着镜子懒懒笑笑,五官也因为这一抹笑意露出几分明艳:“哪来的什么女朋友,是去见男朋友。”

怕路寂在下面等太久,季挽收拾完就离开宿舍匆匆往楼下走。

彼时清晨的阳光刚刚升起,季挽还没出一楼大厅,一眼就看到宿舍楼前榕树下的身影,颀长高挑,此刻微垂着头正在玩手机。

气温下降,季挽看到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牛仔外套,黑色长裤包裹下的双腿长得夸张,就现在这一身,直接去摄影棚里拍套时尚杂志也是完全ok的。

太惹眼了,路过的人想不注意到都难。

清晨的风带着丝丝缕缕的凉意,吹得路寂头顶的发丝微微晃动,心有所觉般缓缓抬头。

看到季挽,漆黑沉静的眼睛里涌现出很明显的愉悦柔光。

季挽注意到了,有那么一瞬间,心里好似被什么微微勾了下,加快脚步往外面走。

路寂也同时往前走了几步,两人在阶梯下汇合,近距离看到男神养眼的帅气面容,季挽好心情地抬手挥了下:“学长今天好帅啊。”

路寂垂眸注视着他,眼睛里的愉悦不加掩饰得逐渐变深:“你也很好看。”

“是吗。”季挽抬手摸摸自己的脸,叹口气,苦恼地说:“是不是有黑眼圈啊,我好像特别容易有黑眼圈,每次一熬夜,第二天必定就变成熊猫眼。”

这话倒是没有夸张,季挽太白了,皮肤又细,像剥了壳的鸡蛋,一点瑕疵都没有,就是因为底子太好,所以稍微长颗痘,或是眼圈色素沉淀一些,就会特别明显。

路寂盯着他白皙的脸蛋看了几秒,眼睑下的确有一小片瓷青色,却不难看,尤其两把小扇子似的睫毛垂下来时,乌黑浓密,像橱窗里精致漂亮的瓷娃娃。

“没事。”路寂低声开口,声音里含着点不清楚的沙哑:“你怎么样都好看。”

季挽闻言笑了下,虽然知道他可能只是商业客套,心里却还是很受用:“这么会说话,怪不得学校里那么多女生喜欢你。”

“没有。”路寂却摇摇头,垂下睫毛,声音突然就冷了下来:“不是所有人都会夸的,时间不早了,去吃早餐吧。”

怎么聊着聊着好像突然就兴致不高了,季挽心里古怪,还是老实跟在他旁边。

两个风格天差地别,但相貌同样出众的帅哥走在一起,足以吸引路过人大部分的注意。

季挽感受着这些目光的洗礼,心里的感觉还挺奇妙的。

一路走到二食堂大厅,这种情况就更加严重了,几乎刚进去就有好多桌的人齐齐回头向他们这边看。

身为一个重度宅男,平日里出门口罩不离身,甚至有些轻微的社恐人士来说,这种程度的注目礼属实是有些过于煎熬了。

路寂看出他的不自在,俯身微微贴近他耳边:“二楼有小灶窗口,人比较少,我们去那里吧。”

听到人少,季挽不由得吐出一口气,轻轻点头。

两人又拐弯上楼梯去了二楼,二食堂最有特色的就是它的小灶窗口,二十四小时营业,大部分菜品和食物基本都是现做,讲究的是一个新鲜美味,除了贵,其他一点毛病都没有。

也正因为贵,来这边用餐的学生实在算不上多,毕竟在大部分同学的观念里,来食堂就是图个便宜快捷,在这里花同样的价钱,可以去校外的小饭馆吃一顿顶好的农家菜了,属实没必要。

但这些明显不是路寂这样的人会考虑的事,季挽站在他身旁,看着他点了一堆价钱比楼下大厅贵上三倍不止的早餐点心,最后刷卡时眼睛眨都没眨一下。

季挽注意到刷掉的金额,够他跟林雨眠出去吃一顿碳烤全鱼了。

不过是一顿早餐而已,有钱人都这么恐怖的吗。

挑了个靠近落地窗的四人桌,在坐下前,季挽看到路寂抽出纸巾,先是把桌面和他们两个要坐的椅子都仔细擦拭一遍,才示意季挽可以坐了。

然后又转去旁边的消毒柜,从里面拿出两幅碗筷,路过茶水区时,顺手拎了一个棕色的长嘴茶壶。

最后才在季挽对面坐下,拎起茶壶倒开水烫碗具,慢条斯理,握着细嘴壶倒水的动作透着一股涵养和优雅,季挽尤其喜欢看他的手,指骨修长,玉节一样干净漂亮,做什么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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