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
施黛看得出来,江白砚表面云淡风轻,双眼始终泛着红。
状若杀意,实则像难过,也像委屈。
她笑了笑,主动张开双手:“要抱一抱吗?”
胸腔的嗡鸣愈发鼓噪,心口滚烫。
江白砚茫然眨眼,强忍冲动,没在左胸刺上一刀。
曾在心间滋长的藤蔓再度攀腾。
枝桠横斜,没入胸口,扎进心尖,疼得惹人发疯。
江白砚想,他的身体虽已残破,尽是丑陋伤疤,因鲛人远超常人的自愈力,尾巴仍称得上完整。
想全部给她。
鲛鳞也好,鲛珠也罢,倘若施黛喜欢他的尾鳍,大可割下来,一并赠予她。
都是值钱的、漂亮的东西。
把他送给她,施黛会不会要?
江白砚拒绝了拥抱。
理由是他浑身鲜血, 不愿把血渍染上施黛的衣裙。
衣服脏了就脏了,有什么好在意的?
施黛对此浑不在意,想上前一步, 被他避开。
“不是不抱。”
江白砚轻声:“待我换上干净的衣裳, 可以么?”
他没忘记施黛刚入暗室时, 眉头紧蹙的反感之色。
她见不惯血, 也闻不得太浓的血腥气。他胸前尽是血污, 若是抱了, 定把施黛弄脏。
施黛不会喜欢。
即便很想抱住她, 江白砚情愿忍耐片刻。
江白砚说了这种话, 施黛没再强求,把他从上到下端视一遍:“这群人乘船出海, 船舱里,应该有用来换洗的衣物。”
她说罢抬眉,沉吟道:“你……自己带了衣裳吗?”
仔细想想,江白砚心思细腻,不会毫无准备。
他进船之前,肯定做了拔剑动手的打算,知道自己八成染血。
越州街头处处有人,江白砚不可能大大咧咧身穿血衣,从这里回百里家的大宅。
如果施黛是他, 稳妥起见, 必然要带上一套衣物, 等尘埃落定,跟没事人似的穿上。
被她放到地上的阿狸:?
揣测得这么准, 你的思维为什么能和江白砚同频?
江白砚也默了默:“嗯。”
“这样。”
施黛没多问:“你穿着这身,走在街上太显眼了。我去镇厄司报案, 你留在船里,把自己收拾干净。”
她想了想,补充一句:“最好穿船上的衣物。”
只有早有预谋,才会提前做准备。
施黛已经想好证词——
江白砚察觉三个男人不对劲,欲将其捉拿归案,结果遭到剧烈反抗,这才拔剑杀人。
按照这个逻辑,他没理由带一套自己的衣物。
阿狸听得晃了晃耳朵。
施黛这人,绝对不傻。
她的善恶观简单直白,认定了什么,就毫不犹豫去做。
不因江白砚斩杀恶人而产生芥蒂,也不曾对惨死的三个男人心生怜悯,善和恶,她分得很开。
既是纯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称得上执拗。
万幸她长在和平年代,被养得根正苗红,否则铁定是个刺头。
施黛执行力很强,下船后,直接找到了越州的镇厄司。
和警局一样,镇厄司一天到晚十二个时辰有人看守,绝无空档。
听施黛讲述完来龙去脉,守夜的青年一个激灵:“鲛人?鲛珠?”
施黛笑得礼貌:“只找到鳞片和几滴眼泪,没看见鲛珠。珠子也许被那群人藏起来,或是卖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