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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小说 > 我又残又病,但是攻[快穿]_铃子Sama【完结+番外】 > 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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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页

 

当年许多人都想跟着他, 他挑挑选选地选了几个, 也只会把自己的情绪宣泄在他们身上而已。在当时以为的你情我愿, 其实事后再想起来,不过是他利用了那些年少无知的学弟对自己的崇拜。

其中有一个还比自己大两届的学长呢,无比痴迷他,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而他仗着他对他的喜欢,做过许多许多挺混蛋的事情。

那时候的他其实没多少恶意,也没觉得自己那样的行为有什么,不是他们愿意把他捧那么高的吗?把他当神一样供着,他对他们当然就没那么客气了。

这…不是他们自己愿意的吗?

一些日常的小打小闹都不算什么,什么因为想看皮下组织是什么样,就划伤他们的皮肤都不算什么。他伤害过一个人,就是那个高年级的学长。

当时的闻嘉述也才十四五岁,他比现在还要清瘦一些,他百无聊赖地托着下巴:“听说人的指节骨可以做成口哨,我好想要一个骨哨,你把你的手指给我一截吧。”

他用的是命令的口吻,不是询问他,也不是和他商量。他完全没有考虑过如果学长不同意怎么办,他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我会一直贴身佩戴的。”

“真的吗?”

彼时那个学长听到他这么说,明显动心了。他那时对闻嘉述实在是有一种接近于盲目地崇拜,比起自己少一截手指,他更在意的是闻嘉述会把他的指骨贴身佩戴:“嘉述真的会一直戴着吗?”

“当然。”

十四岁的闻嘉述毫无负担地许下承诺,而二十三岁的邵清禾早已经不知道把那截指骨放到哪里去了。

后来他在红房子里工作,倒是听说过对方的名字。怎么说呢,反正现在还是挺威风的,而且还是现在的他根本高攀不起的那种。

所以就算他回来报復自己,邵清禾也不觉得惊讶。

过去很久很久,他都还是能够想起那鲜血淋漓的画面,自己当时亲吻着他的截断处,夸讚着:“真好看。”学长当时好像也笑了,他说:“是吗?嘉述能喜欢的话,就太好了。”

他还说过无论自己想要什么,他都会为自己办到。

“……嘶…”半夜醒来的邵清禾,再度想起自己年少时的那些行为后,面上不由自主地露出近乎于牙疼的表情,他那会儿脑子…是生锈了吗?

还没等他为自己过去的行为多悔恨几秒钟后,他敏锐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就在门外,是很轻很轻的脚步声,他赶紧开始装睡。

对方大概以为他已经出去了吧?

可他没想到的是,今天邵清禾没出门,他特意请假了。而且在白天的时候,甚至还先假装按照以前上班的时间点出门,等过了很久又赶紧从后门爬墙翻窗进了屋。

幸好他住三楼,这个高度不是特别高。他还能从阳台爬进去,要是住十几楼,他还真没办法。

门吱呀一声的是很轻很轻声响。

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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