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这汤的味道,全靠豌豆苗吊着。”华父道。
华茗也点点头:“他们选的这豌豆苗做汤,正好解了重油重盐的盖浇菜的腻。”
喝完,华茗又去盛汤,不过这次她就只盛了一勺,足足三大桶的汤,竟然见底。
华茗去问老板娘:“还有免费汤吗?”
老板娘撩起围裙,擦擦额角的汗:“有!不过得等会,现在正在烧水呢,估摸着还得十来分钟。”
听说还得等这么久,围着的学生们失落散开,各自收拾东西,骑车回学校。
华茗三人倒是不着急,他们又不着急上课,就坐着等。
等待时,华父也没闲着,状似不经意地跟老板娘聊天。
老板娘倒也坦诚,说起自家新鲜菜来,十分得意:“我们家的菜啊,要么是我俩亲手去菜市场挑的,要么就是靠谱农户亲自送上门的,准保都是当天采摘,几乎都不用择菜,随便投洗两遍就能直接用……”
华茗祖父也算是个厨子,华父从小跟着也会几招三脚猫手艺,让他独当一面是当不了的,但菜好不好吃,怎么做好吃的他倒是能品鉴出来。
这家盖浇饭厨艺一般,也就只是普通乡村流动大席的水准。但胜在菜品新鲜,就算做法粗糙,也抵不过食材最本真的清甜甘润。
今天这一餐吃下来,华父觉得最妙的便是这免费汤了,尤其是当中的豌豆苗,那真真是升华之笔。
华父便把话题中心问到这豌豆苗上。
这下,老板娘警惕了,只简单嘟囔,说这是从乡下农户手里收购来的,旁的便不肯多说。
等到差不多一点钟,又一锅免费汤终于做好。
这时候,快餐店里的食客便多是附近的农民工,或是出租车司机这类,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吸烟,屋子里狼烟动地,华茗三口便坐回车上。
“刚在喝汤时,我就觉得这豌豆苗熟悉……”华茗一沉吟,忽地想起:“之前我也吃过两家,都是豌豆苗在其中比较出彩。”
华父琢磨:“要不接下来咱们就缩小规模,也做那种本地家庭式小饭馆。这几天吃下来,我看就这种的最赚钱,也最长久。”
华母对此表示同意。
要想家常菜小饭馆能传出口碑,那菜品味道绝不能差。而华父手艺又一般,最后还是得从新鲜的食材方面入手。
华茗总结:“我猜测,他们那几家用的豌豆苗,很可能是一家提供。”
“那咱们就蹲点,他们一般都是晨起采购,咱们勤快点肯定也能找到供应农户。”华父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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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林煜文的心情非常高昂,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
他的豌豆苗在菜市场里客源稳定,基本每天到那,一个小时就能预备的菜卖完,然后再把小饭馆里定的再一送,上午十点就能到家。
要是当天不累的话,就去地里瞧瞧,完事儿下午也不用去了。
一方面是因为林煜文之前下的功夫足,地里基础打得好,后续农活并不很多,另一方面是银朱提的,银朱说他最近明显是体力锻炼有所增强,才不觉得累。
不管是哪方面原因,林煜文都觉得他这农民当得并不累,也不难嘛。
刚回村时,三表伯还说他是脑子发热想不开才回来种地,如今林煜文是扬眉吐气,闲着没事就去三表伯地里逛。
一边逛街,他还指指点点:“伯啊,你这地里明显是缺xx啊。”
刚开始时林志勇还按照他说的给庄稼补充养分,后来被他指手画脚叨逼叨烦了,就忍不住给林煜文翻白眼:“不就是借你的名字蹭了半袋玉米面嘛。”
瞧他那小气劲儿。
林煜文哼哼:“不止啊。”他抬头看天,一副鼻孔也朝天的样子,语气阴阳:“也不知道是谁啊,当初我回来时还说我肯定种不好地,赚不着钱。”
林志勇则是气势振振:“是啊,也不知道谁这么瞎说。反正我当初早就说过了,你这孩子随爹,当年村里,你爹种的庄稼数一数二。”
林煜文:“……”
没能找回场子的林煜文心有不甘,道:“怎么就又随我爹了?承认我优秀很难吗?”
林志勇则是抓着话头反问:“你不随你爹,难不成还随我?”
“去去!”林煜文发现曾经老实巴交那农村汉三表伯,是一去不复返啊。
林煜文说不过林志勇,决定不跟他玩儿了,晃晃悠悠回自家地里,刨了两颗球生菜,装筐子里回家。
到院里,林煜文把筐子卸到井边,顺道也把菜给择了洗了,冲屋子里喊:“自己种的球生菜能成熟了,咱们自己先吃第一口。”
银朱抱着娃出来,把锦书往林煜文怀里一塞,就拿投洗好的球生菜去厨房。
林煜文搂着儿子在银朱身后当跟屁虫,老婆炒菜时他就看儿子:“这小子好像最近没生病?”
就林煜文曾说过的话,林锦书这娃生下来就是讨债鬼,从出生就大病小灾不断,大人也跟着忙成个陀螺。
银朱愣了下,锅里花椒差点被炸糊,她反应过来了,才手忙脚乱下生菜。
“最近似乎是没病。”银朱从他们刚回来的四月到现在六月初,中间两个月了,锦书还真没闹过不舒服。
银朱小声念叨:“还真叫我妈说着,得在村里住住,多接触丰富的生态环境,培养自身免疫力?”
林煜文咧嘴一笑:“那好办,今后我下地就带他,我在地里干活,他就趴田垄上自己玩。”
“滚蛋!”银朱冲他白了一眼。
不过这倒也提醒她,银朱让林煜文有空了弄点河沙回来给儿子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