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他天生就不是读书那块料子,自己学不会还着急,一急就更什么都听不懂了。
“在学校里老师让我当卫生委员,我干得可好了!”赵宗光忙说:“我不怕累也不怕脏,就怕学不会一直就很痛苦。”
银朱叹口气,给他夹菜:“先吃饭吧。”
这事儿等于算是这么过去了,明雅瞧赵宗光这孩子有点愣,疼爱摸摸他脑袋瓜:“要不今晚你先住我们那儿。”
赵宗光则是看着林煜文:“我叔说了,听师父的。”
电焊老板满意点点头,拍了下赵光宗肩膀:“说得好!在这儿你就得听师父的,我说都不管用。”
银朱扑哧笑出来,这孩子确实跟他叔送来说的一样,确实愣!
林煜文无奈给他一个眼神,电焊老板则是老油条搬要跟林煜文碰一杯。
王许二人眼瞅着林煜文他们目光都在赵宗光那孩子身上,深深叹气。
白来了,干一下午活儿,到现在还不是主角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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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好在是王许二人这一趟也没白来,发现林煜文家瓜果菜成熟了,当场要求一大堆。
林煜文自然是捡些合理的答应, 剩下的一概不做承诺, 更别提签合同了,他俩一提这个林煜文转身就要走。
不过林煜文也没太过分,好声好气劝了两位老板一通,反正就一个理念——你好我好大家好。
林煜文现在忙着搞建设,也没工夫另外再去找别的合作餐馆,更没时间去考察其他餐馆老板的人品了。
得到这两句话,王许二人算是稍稍松口气。
最后, 他们俩倒也没空手而归,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从林煜文菜地里摘了一大堆瓜果,回去自己家人吃。
赵宗光被林煜文安置着随于歌一起住,于歌跟王绪现在已经住在一块儿了, 他们房子挨着明雅家没多远, 每天早上两人一起骑电动车过来上班。
两人电动车后面各载着一个小姑娘,每天两丫头再加上林煜文家那小子, 在田里疯跑, 也得亏是有甜心和胖黄三兄弟跟着,要不然林煜文都不放心。
前一天把鸡苗安置好, 第二天林煜文便又开车去市里摆摊了。
不过现在还没到大丰收的季节, 每天也只能装一半车, 刚开摊卖不了一个小时, 差不多就又到收摊时候, 搞得菜市场的阿姨大爷们怨声载道, 纷纷埋怨林煜文种的菜太少。
这倒是让林煜文忽然有了灵感。
回去路上,林煜文就琢磨着准备去王伯家坐坐,按理说,他们春末种的叶类菜,应该能采了才是。
记得自个儿当时建议他们种的是空心菜好像,这种菜插地里就能生根生长,当时压根就不是种子种的,应该更早就能收成才是,怎么到现在也没听到王伯他们有什么动静?
正琢磨呢,手机忽然响了。
电话那边,万全笑声爽朗:“老弟啊,你是不是忘记了个什么事儿?”
林煜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恍然:“对对!要不是老哥你打电话提醒,我还真差点给忘记!”
从去年,林煜文就惦记上万全家那些忠心又机敏的狗子了,去年说了一整年,就等着春夏交接之际领崽子呢。
要是把这事儿给忘记咯,估计又得等几个月。
万全还在跟林煜文开玩笑呢,“我就打电话问问,你要是不要,我就给别人了啊。今年开春就多少人上门来要我家小狗崽。现如今基本都满45天,都能蹦能跳……”
“要要,我再有十分钟就到你那儿啦。”就算知道万全是在开玩笑,林煜文也得赶紧表示态度。
林煜文方向盘一拐,先去万全菜场。
相比如去年秋冬时被虫子啃得烂糟糟的菜地,今年春天的菜地明显就焕发新生机,绿油油的叶类菜瞧着就喜人。
去年冬天时,万全下了狠心,把被虫蛀得乱七八糟的冬季菜全翻到地里无氧发酵了,经过差不多半年还多点儿的时间,地下被深埋的冬季菜们已经被完全分解。
分解后的养分正好供给新一茬蔬菜的生长,肥力跟得上,还是吸收程度更好的有机肥,别看这些叶菜都绿得发暗,可实际上却嫩得很,林煜文弯腰在最外侧、按理说也应该是最老的叶片上掐一把,嫩得立马就出水了。
“不错啊。”林煜文夸赞。
万全笑得特欢快,眼角的鱼尾纹也出来了:“这还是你建议得好嘛,正巧这段时间秋冬叶类菜价钱回升,我这些耐高温叶类菜卖得还比春天时更好呢。”
叶类菜当中含氮量比较高,是以叶类菜发酵后的肥料还是更合适用来肥叶类菜,今年春天林煜文来这儿帮万全大概看了下他地里的土壤养分含量和菌群环境后,建议他选择耐热耐抽薹的叶类菜种植。
现在看来,效果当真不错。
反正凑着林煜文过来,万全一路引着林煜文去看他家新下的小狗崽,路上又问起他下一步种植建议。
林煜文走几步便弯腰抓一把土看看嗅嗅,沉吟半晌,直至快到仓库了,他才沉吟着给出夏季种植建议:“得先补充些微量元素,另外磷钾有机肥也得赶紧跟上,至于种植方向的话,还是建议你种晚收品种……一些生长速度快,挂果时间短的,不然回头耽搁秋冬菜的种植。”
说完大致方向,林煜文就伸手要摸裤袋,结果发现他那小本子没带来。
林煜文只得交代:“等回去了我详细列出来,拍照发你v信上。”
“成!”万全一口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