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邓菲忙不迭跟上去,问得是要掐红薯叶晒干留着过冬煮面吃,邓菲赶紧也跟上。
她一开始工作,可就没这么多时间能出来了,可不得趁着现在有空,抓紧时间给自己屯粮?
林煜文对邓菲掐红薯叶的事儿很是无所谓。
地里那么多红薯呢,可着掐呗!
两人足足掐了两大背篓的红薯叶出来,都是飘轻的叶子也不重,邓菲那背篓比林煜文的还更冒尖儿呢。
从田垄里出来走到大路,正好看到明雅骑电动车带着两个丫头,小的站在前面踏板,大的跨坐在后头座椅上。
“东家!”瞧见林煜文,明雅也忙停车打招呼。
林煜文也回应一句。
明雅看他摘红薯叶好奇,便问:“不是理过了吗?怎么,他们理得不仔细?”可细细瞧去,背篓里的红薯叶也都没多大呀?
林煜文讪讪笑了下:“今儿个出去卖菜,听顾客们说红薯叶晒干了,冬天煮羊肉糊汤面特合适,自己摘些到时冬天吃。”
原来是这样!彤彤妮妮也吵吵要吃红薯叶糊汤面。
明雅拗不过,便有些不好意思问:“那我能也摘些回去自己存着吗?”
“随便啊。”林煜文大大咧咧摆手,这么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很清楚明雅是个下手有轻重的,绝不会乱来。
林煜文忽然犯懒,看明雅有意,便干脆交代她顺带把他跟银朱一家的也掐了晒了。
明雅偷笑着点头应下。
得了东家许可,隔了几日,林煜文便能看见明雅和于歌傍晚在红薯地里摘红薯叶。
好嘛,明雅又叫上了于歌!
林煜文打小就没在村里住过,自然不知道红薯叶的这种吃法儿,就算是大些在湍市家常菜饭馆偶尔吃过,也吃不出来什么红薯叶糊汤面。
现在想想,那面确实好吃。
林煜文忽然就对干菜起了兴趣,跑去问了林志勇,林煜文才得知原来芝麻叶也可以用来煮面,味道同样不俗。
只不过今年知道的太晚了,只得等明年芝麻籽将将上浆后再撸叶片,不光能让芝麻植株集中营养长芝麻籽,那时候的芝麻叶也是最可口的时候,腌成酸菜或是晒成干菜都非常好吃。
唉!可惜了。
好在还有红薯杆。
之前理藤摘下的红薯叶大多被林煜文拉去早市卖掉,还有红薯杆,这个林煜文知道,晒干了泡水煮排骨炖鸡都是一绝,他一早就留着呢,现在已经晒得差不多咯。
林煜文打算得很好,等到秋冬天气冷下来的时候,吃炒鸡肯定没有红烧炖煮的更合适,到时就用这些干菜当搭头儿,既是一道极美味的配菜,也能吸收汤里过多的油脂。
到时要是招待客人多的话,就拿红薯杆当添头,还能少出些肉。要是用不完,那到时就趁年集的时候拿出去卖掉。
还记得之前在盛海住时,银朱还在网上买过红薯杆呢,一斤就卖到六七十块!
说到卖钱,最近林煜文收入大头是养鸡场里那群可爱的小公鸡。
他着急卖了鸡换钱盖房子呢,不光催着四家合作餐馆老板囤鸡,甚至还拿去早市卖掉。
夏天的小公鸡到底是没有秋冬是可以吃的花样多,为了好卖鸡,林煜文甚至还请来老丈人,专程教华老板他们这些家常饭馆做炒鸡。
不过说到底,等他们学会林煜文去尝味道,感觉还是老丈人的最正宗。
同时,邵刚做的炒鸡也获得王伯董千行他们五六十人一致认同。
甚至还有人开玩笑撺掇邵刚跟孙文秀,反正也是退休了,干脆再发挥余热搞个夕阳红炒鸡!
邵刚连连摆手,说他可干不动。
但华老板却眼睛忽然一亮,使劲儿挨着邵刚想请他专程去他那老友家常菜做炒鸡。
可把邵刚急得够呛,原本夏天天气就热,更是急一头汗,就差再回去做一锅炒鸡让华老板全程录像保持了。
银朱笑着出面帮邵刚岔开话题。
一会儿,话题又聊到了别的上面,邵刚这才稍稍松口气,坐在一旁吃自己的了。
他可不是得松气么,其实邵刚手艺好着呢,尤其是一手水煮鱼,就是他当时去川省旅游,孙文秀觉着好吃他自己回来琢磨三四年才琢磨出来的又一道拿手好菜。
得亏是女婿家没养鱼,要是真有鱼的话银朱在呢,少不了一道水煮鱼给娘俩儿解馋。
那个时候,说不定董千行他们这些起哄的年轻人们还要分成两派,一派吵吵邵刚开夕阳红炒鸡王,另一派吵吵邵刚开夕阳红水煮鱼呢。
不过到最后,也不知是谁带头说起,大伙儿又都开始同情远在京市的丁总起来——他们都吃到逼王老丈人的炒鸡了,确实好吃。
可嚷嚷那么大声地丁总,还没吃着呢!
说到这里,大家都是笑作一团,真是也不知那个鬼才,现场编了个短小的顺口溜:丁厉豪,吃不着。更是把现场气氛推向高潮。
倒是邵刚比较实诚,让林煜文董千行他们帮忙交代:“要是丁总想吃,等他再回咱们丰隆村了,我到时候亲手再给他炒!”
也不知什么时候,董千行忽然打通了丁厉豪的视频电话,视频那头儿丁厉豪声音特别大:“叔啊,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
话音刚落,董千行也忙跟一句:“到时我也来。”
“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