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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肉再好吃,有命重要?

何况,就叶青那本事,能够弄到多少肉?塞牙缝也不够。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居然这么香。

嗅着这香味,马三娘觉得自己肚子里的馋虫都骂了出来。

“讲了,可是我们饿!”叶悦一脸幽色地说道,“毒死就毒死吧,这蘑菇闻起来那么香,与其做个饿死鬼,不如做个饱死鬼。三娘婶,你要不要带两个哥哥进来喝一点?路上我们一起走,也好有个伴。”

“呸呸呸!神经病!谁可眼你在路上做个伴?”马三娘只以为,这香肉之所以这么香都是蘑菇的功劳,一听要一起上路,二话不说就把自家两个半大的小子给拉了回来。

“娘,我想吃肉。”

“娘,我也想。”

“吃吃吃,吃个屁啊!连命都不要了还吃。那蘑菇是能吃的?马头叔一家几口被毒死的事情,你们不记得了?赶紧给我回去,我要是再看到你们谁凑过去,我打断你们的腿。”

听到他们的声音远去,叶悦松了口气。

虽然有些不地道,但他们家真的没吃的了。

唉……三娘婶,原谅他们一次吧!

鸡肉依旧是端到叶舒房间里去吃的,就连三胞胎也被抱了过来,因为这回叶痞三死活不肯去看三胞胎了,一看这么多肉,怕他去看的时候一家老小又不给他留,又让他喝一肚子汤汤水水。

“大悦啊,这回可不能不给爹肉吃了,你看,这么大两盆,随便给爹几块就成。”叶痞三腆着脸,口水都快流到盆里去了。

说实话,原主嫁进叶家这么多年,还真没进过厨房。

因此,杨香薇忽然露那么一手,完全不担心露馅。

叶痞三念叨几句的时候,她直接当作没听到,对方也拿她没有办法。

照例家里的几个孩子先盛一碗汤,垫垫肚子。

除了给两个大人都分了一碗肉外,其他的都是他们的,大人不准备碰。

叶痞三紧紧地盯着他的大碗:“大悦,就那么一点肉也太少了吧?要不再给爹一点?”

他望着旁边的大盆,挺贪婪的。

“不想吃就出去。”叶青脸色一冷。

“吃吃吃,我不说话了还不行吗?”叶痞三赶紧认输。

唉……家里他除了怕大闺女的鞋底子外,就怕大儿子的冷脸。

也不知道谁才是老子。

但是不得不随便,媳妇的手艺真好!

踏马的,他这辈子都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鸡肉,也不知道媳妇是怎么做到的。

“媳妇,我觉得吧,就你就这手艺,比镇上最大的酒店里的厨子还厉害,你要不要大户人家当个厨子?听说这菜要做得好了,还有上面的人还会打赏呢?”

叶痞三有些财迷。

媳妇的打赏不就是他的?他正愁没钱花呢,要是媳妇去闻,那他以后还愁钱花?

叶悦、双胞胎眼睛顿时闪闪发现,望向了杨香薇。

真的,娘的手艺这么好?

要是这样的话,只要娘肯干活,那他们以后岂不是不用担心吃不饱肚子了?

杨香薇直接翻了一个白眼:“我才不去。你当人家的钱是那么好拿的?做奴才秧子的,有几个有好下场?干得好了,是,有打赏,但要是干不好呢?一个不好不是骂就是打,还不如在家里呆着来得自在,我是活得不够了才想去自找麻烦?”

叶悦、双胞胎扁了嘴巴,默默吃肉。

嗯,努力吃,多吃一点,吃了这一顿下一顿在哪里都不知道。

叶舒说道:“娘既然不想去大户人家当下人,那自己弄点小吃,背个背篓去卖怎么样?凭娘的手艺,也能够赚不少钱。娘有好久没穿新衣服了吧?娘只要愿意去做,以后就算去镇上买房也够了。”

杨香薇抬眸看了他一眼:想不到了,这个三儿子脑袋灵光啊,画这么大的饼,不就是希望原主干活吗?

“不去!有那时间,我还不如多睡一会儿。”不过,她可不想当一辈子的劳碌命。

“娘要是不想去,不如把这手艺教给大悦吧,她年纪也大了,以后谈婚论嫁,有门手艺也好挑个好一点的人家。”叶青到是觉得,与其想要靠娘赚钱,不如把娘的本事学到手里面靠谱一些。

要是娘愿意做事,就凭她昨天、今天露这两手,他们俩家也不至于过成这种样子。

“这个可以。大悦啊,以后我们家的饭菜就靠你了。”杨香薇笑咪咪的答应了,一副只要不用她干活,什么都行的样子。

娘做饭

“可是,娘,我做不好,你得教我才行。”叶悦提醒她,免得晚点她又说自己忘记了,说话不算数。

“成,你愿意学,我就愿意教,反正不用我动手,我乐得清闲。而且等你以后学会了,我也有得吃,再也不用我的嘴巴遭罪了。”

叶悦:“……”

“哎哟,这个不错,大悦啊,你可得赶紧学,以后你爹的口福就靠你了。”叶痞三没指望他媳妇能做什么,要能做早就做了,还会成亲了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家媳妇做菜这么好吃?

呵呵!

与其想着媳妇动手,不如盼着闺女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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