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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蒸汽时代血族日常》作者:thaty

文案:踩着雪滑到都能让人摔死,作为被摔死的那个,周煅被砸进了蒸汽朋克的低魔世界,于是他就有了一个极长的名字奥尔维茨卡·布莱德利·蒙代尔,简称奥尔。

当个蒸汽时代的小警察维持生活,结果发现……这个小警察的身份好像还不是那么普通?

内容标签:强强 幻想空间 西幻 异闻传说

搜索关键字:主角:奥尔维茨卡 奥尔

一句话简介:逗比血族的贫穷生活。

立意:变通是对的,但要保持正直之心。

周煅站在大衣柜上的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身影。

灰色的眼瞳,轮廓清晰的眉眼,脸颊稍丰润的鹅蛋脸,亚麻色的头发,浅色嘴唇。

这是一张很明显属于欧美人种的少年面容,他变成这样现在是第十六天。看着这张脸,周煅依然充满了不真实感,但他已经确定,这不是梦。

他在大雪中下楼买爆米花,那小店就在小区对面,大雪下楼还能欣赏点风景,t市几年都没下过这么大的雪了。

不过是小跑两步,感受一下雪花拍打在脸上的滋味,他就乐极生悲了。周煅脚下一滑,在后脑勺一阵剧烈的疼痛后,他躺在地面上起不来了。他的神智还是清醒的,但弯曲手指和脚趾都无法做到,喉咙僵硬到仿佛石化,浑身上下唯一能控制的就是双眼。

没法动,没法喊,摔倒的位置又刚好是个角落,停在旁边的一辆车,把他彻底遮挡住。

眼珠子斜到极限时,周煅看见了雪地上的暗红色,那还是他的血,脑袋受伤原来能流出这么多的血,并且流得这么快吗?周煅听见了咯哒咯哒的声音,意识陷入黑暗的前一刻,他才后知后觉的明白,那是他上下牙打颤发出的声音,毕竟太冷了。

周煅有点可怜车主,等他来开车时,看见一个冻硬的死人,可是要被吓坏了。

死过一次,周煅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一个这么乐观的人。

周煅摸了摸头上的绷带,这个少年人同样后脑受伤,他是被喝醉的酒鬼朝着后脑勺扔了一个酒瓶。在成为见习巡警工作的第一天,就因惨遭开瓢受伤住院。

所以,到底是单方面借尸还魂的穿越,还是彼此互换呢?

如果是互换,那不知道谁是更倒霉的那一个。

周煅年轻了二十岁,但再也没有了和平安宁无忧无虑的生活,更远离了大吃货帝国的美食。

原主年老了二十岁,但他去到了一个好地方,获得了一笔只要不过分放纵就能愉快生活的财产。

还是希望互换吧。那样说不定还有可能换回去,毕竟十六天的医院生涯里,他基本上梳理清楚了原主散碎的记忆碎片,这世界可不是什么宜居的好地方。

当然,现在他在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更对于穿回去毫无头绪,他能做的,只剩下如何活下去。

周煅梳理好头发,整理衬衣的衣领。

他从衣架上取下警服上衣,穿好后,系上警服的黑色皮质腰带。

这件警服是鲜艳的大红色,衣服的领子、肩章、扣子与边缝是黑色的,左胸口位置有一枚刺绣警徽——戴有皇冠的鸢盾为底,前方是一匹扬蹄的独角兽,警徽周围有一圈绶带状花纹。

他的肩膀上是两片黑色的平板,因为他是见习巡警,没有警衔。

警服裤子是一条黑色马裤,有着红色的裤线。

周煅坐在床边,蹬上黑色直筒靴。他站起来,活动了两下。

“奥尔维茨卡·布莱德利·蒙代尔。”周煅再次看向镜子中的那个人,深吸一口气。

这身警服明明十分合身,但娃娃脸配上这身笔挺的警服,就像是个偷偷穿上了大人衣服的孩子,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个孩子,今年刚十七岁的大男孩。

周煅在蓝星时,看到的很多欧美人都早熟,十五岁时还是少年,十五岁后就突然变大叔,但原主显然不包括在内,十七岁的他依然有一张明显年幼的娃娃俩,身高只有一米六四左右,在他认识的人里算是中等偏下。

原本一米八七的周煅,海拔突然被砍掉了一颗头,从病床上下来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彻底适应。

原主几个月前还在佩尔德公学上学,思索着明年到底报考哪一所大学,结果一纸电报把他紧急叫回了家——他的父亲破产了,决定带着还款后仅剩的钱财,前往南大陆的殖民地谋求新的机会,问他是否要一起走。

奥尔维茨卡既为家族的突然没落赶到震惊与失望,又有一些激动与兴奋,幻想着在父亲之后顶起振兴家族的重担。但在胡思乱想了几个小时后,他意识到了自己对于什么家族发展其实毫无头绪,当父亲离开后,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找到一份能够糊口的工作,可他不想离开诺顿帝国,殖民地对他来说,是个太过遥远并且可怕的地方。

他甚至灵光一闪的希望能够加入军队,但他立刻被拒绝了,老蒙代尔仅剩的那点人脉,做不到在军队里为奥尔弄到个一官半职,毕竟他们家原本也只是中等偏上的富商,不是贵族。原主有点失望,但他也知道,在军队中军官是军官,士兵是士兵,如果他以士兵的身份进入军队,那他人生的最巅峰就是在四十岁左右成为一名士官,仅此而已。

但老蒙代尔还是为原主指出了一条新路,他表示他在警察中,还是有些老朋友可以帮得上忙的。

诺顿帝国的警察系统建立得较晚,到目前为止只有十二年。

对于上层阶级来说,最低等的巡警毫无疑问是下等人,高级的警探也被视为干粗活的,只有高级督察才勉强算是一个体面人。

老蒙代尔承诺,他的朋友能够在三到四年里,让他成为警探。虽然是干粗活的,但至少比进入军队好得多。

原主盘算了一下,他公学还没有毕业,没有艺术细胞,当不了艺术家或作家;不会发明创造,做不到用发明专利养活自己;没有人脉和启动资金,更重要的是,他成功商人的父亲都选择前往南大陆东山再起了,他不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强过父亲……

其实老蒙代尔还可以将他介绍进他老朋友的银行,当一个接待员或更高的客户经理。

但在原主把自己的能力在脑海里排列之后,清楚认识到他自己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不错。可他太像是个孩子了,这样的容貌倒是很得那些丧夫的贵妇与跟他父亲一个年纪的老男人的喜欢,呃……公学里也有同学向他求爱,但他们的姐妹往往对他不感兴趣。

有那么一瞬间,原主甚至想跟着老蒙代尔去南大陆算了。

可南大陆传闻中的荒芜以及诺顿帝国的繁华,再次坚定了他留下来的决心。

他最终选择了去做警察,去银行接触的客户他是要抬头看的,做警察面对的人们大多数却都是要低头的。

少年算计的很清楚了,只是他没算计到一个酒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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