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节
男孩明显超过十岁了,他和父亲一块儿跑着修玻璃,他知道去卖报纸赚钱,知道找警察,那他也该知道更多的生活规则。
换言之,他应该知道,找奥尔办案,是要花钱的。他不提,只是想来消费奥尔的心善。
“我愿意把我自己卖掉……”
“你不值。”艾娜说,“去孤儿院,好好生活吧。”
“我……”男孩哭了起来,但在场的成年人们没有任何一个的脸上能看出动摇或怜悯。
他的眼神从充满希望,变成了充满憎恨。梅菲尔子爵有些动摇,可他被诺布尔公爵拦住了:“假如奥尔在这接了,以后会有一群孩子守在鱼尾区警局的门口,他的时间可不只是用来查案子的。”
男孩被带走了,两位贵族也重新坐上了自己的马车,不过他们的马车刚出发没多久,另外一辆警察从他们身边擦身而过,透过车窗,两人很明确地看见了奥尔。
“追上那辆警车!”
奥尔在警车上处理着自己的公务,相比起来,奥尔宁愿去处理案子,也不想应付梅菲尔子爵——他确实同情穷人,可又带着贵族的傲慢,说实话,他让奥尔很不舒服。
布奇坐在对面,更详细地讲述了他调查修玻璃工人乔·迪克失踪案的过程。贝壳区警局和梧桐区警局处理案件的速度都很快,整个调查的过程只用了半个白天。在小乔坚定表示他父亲不会扔下他,案子就被转交到了鱼尾区警局,当时负责的就是布奇。
布奇与狼人和血族的同事,先是前往了迪克父子贝壳区的住处,从那儿一路前往梧桐区的雇主家。雇主家那时候还留有乔·迪克的味道,但他们只在屋顶上发现了一点点因为手掌被划伤留下的血迹,除此之外,没有从雇主家发现更多的血腥味。
雇主左右的邻居也证明,他们确实看见乔·迪克离开,雇主夫妻还很高兴地向他打道别。
而一个单身父亲,或者母亲,在意外拿到一大笔钱之后,突然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在索德曼也不是少有的新闻。
尤其在早晨离开前,乔还给了小乔5艾柯,这更像是很多家长遗弃孩子的前奏了。
警车一路前行,偶尔会在报刊亭或小吃摊之类的地方停下来,询问店主情况。整个索德曼,超过一半的小吃摊,都是蒙代尔小吃集团的连锁店,他们不怕帮派,因为蒙代尔集团的建筑队、保安队和警察,都会给他们帮忙——不是白帮的,蒙代尔集团其他员工到小吃摊吃饭可以得到折扣优惠,警察们没有优惠,但每年蒙代尔集团小吃公司会专门向底层警员捐款。
一般的帮派是不敢招惹挂着蒙代尔企业牌子的小吃摊的,反过来,这些小吃摊也很乐意成为警察们的眼线。
他们不是第一次来询问乔的事情了,有几位摊主还很上心地叫来了别人,大多是孩子,他们都很确定自己那天早晨看见了乔蹬着车离开,但没见到他回来。
可等到进入梧桐区,这样的小摊就少了很多,摊主们对于一个玻璃修理工的注意,也没那么多了。
就快到达雇主家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雇主家门口停着两辆警车,警察组成的人墙外,围着很多看热闹的人和记者。
奥尔从车上下来了,一个正要过来询问的警官看见了奥尔,转身就跑进了人群,过了一会儿,克拉罗斯亲自跑了出来:“先生,您也认为这是一宗连环绑架案吗?”
“啊?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这家人发生了什么事,我是因为另外一个案子,顺便过来看看的。”
来之前,对于乔的情况,奥尔只有两种猜测——他确实遗弃了儿子,或者他被抢劫杀害,尸体可能被扔进了下水道。可现在看来,事情出现了第三种可能。
奥尔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克拉罗斯也恍然:“波罗斯泰那边是有一个案子……原来也是这家。”
如果乔失踪的案子不是跨区,克拉罗斯根本不会知道,现在也只是因为间隔不长,才让他想起了起来。
接下来,就轮到克拉罗斯为奥尔讲述案情了,以及,为什么这里的案子惊动了克拉罗斯。
因为虽然不想这么说,但索德曼的治安确实不好。虽然乱抓人的家伙消失了,可是随着西大陆战争阴云的扩散,以及国王陛下之前奴隶解放令的持续吸引力,来到诺顿的人只增不减,各个警局都面临着巨大的治安压力。“只是”一个小女孩失踪,不需要惊动到克拉罗斯这个层级的警官。
尤其,失踪女孩的人家,并不是上流阶层。
这家人姓查菲,夫妻俩带着两女一儿三个孩子,父亲是附近一家银行的副经理,是标准的中产之家。就在昨天晚上,有一名持枪蒙面歹徒潜入了这间房子,首先把两个大人绑在了床上,接着绑住了他们的儿子,最后潜入了两个女孩的房间,他带走了他们十二岁的大女儿贝蒂。
夫妻俩都以为歹徒拿了钱和首饰已经离开了,所以听话地等到了天亮,查菲先生才挣扎着踢碎了窗户玻璃,向邻居呼救成功。他们被解救之后,才知道大女儿贝蒂被绑走了。与姐姐同住一屋的查菲家的小女儿,已经因为惊吓过度发起了高烧。
就在一个月前,梧桐区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居住在45号大街的杂货店商人一家被持枪蒙面人入室抢劫,十三岁的女孩被劫,已经一个月了,到现在依然没有女孩的线索。
克拉罗斯是亲自负责杂货店商人案的,因为他手下原本负责的警官发现了这桩案子的不寻常——最初警官们都以为犯人的目的是财,会带走女孩是临时起意,但警官在搜证过程中发现,犯人从一开始就是朝着女孩去的,财物要么只是他的次要目的,要么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随手行为。
因为首先,这个人有着十分充足的作案时间。他是在两点左右蒙面进入杂货店的,有枪在手的情况下,快速制服了杂货店老板夫妇,他们的长子和儿媳。虽然因为杂货店店主的小女儿是单独居住,所以不能明确地了解到她被带走的时间,但这个人作案的全过程,不超过四十分钟。
他从杂货铺带走的,只是浮于表面的23金徽,老板以及老板长子夫妇的一些首饰与贵重物品,总被盗金额不足200金徽,他甚至懒得翻箱倒柜。
但十分麻烦的是,和查菲家的情况一样,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等到了早晨天亮,听见外边有了人声,才高声呼救引来了邻居。而大量拥进去帮忙的邻居,彻底破坏了现场。甚至杂货店那边部分邻居还对杂货店进行了抢劫,警察们通过当铺追查到的几处线索,最后抓到的都是“帮忙”的邻居。
“……我怀疑邻居盗窃的物品,比绑架犯带走的都要多。”克拉罗斯有点咬牙切齿,毕竟每次都抓空,实在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总之,犯人的手段,毫无疑问是一个熟手作案。这个时代的单人熟手绑架案,绝对不会是个别案例,无论对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受人雇佣,还是自己抓人还钱,他一定还会干。所以负责的警官把这件事上报给了克拉罗斯,克拉罗斯提高案件等级,刚刚开始排查还不到一周,查菲家就出事了。
“先生,您要查这个案子吗?”克拉罗斯很期待地看着奥尔,“我们现在有很多线索,但却又毫无线索。”
克拉罗斯和梧桐区警局的办案能力,比之过去提升了数个台阶,但这个案子就像他说的,线索一大堆,两眼一抹黑。
虽然两次案发后,警察都在三十分钟内快速赶到现场,但是,现场的气味与痕迹也两次都被“热心”的邻居们破坏殆尽,劫匪戴着头套,声音无明显特征。根据杂货铺家在女孩失踪一个月后的情况,他要么是根本不着急当掉贵重物品,要么是有十分安全稳定的出货渠道,所以,也别想从失窃物品上找线索。
梧桐区的警官们也询问过是否有目击者,可对方是在两三点左右行动的,他途经的街道多是普通住宅,没有彻夜狂欢的特殊店铺,这个时间段的人们一般都睡熟了,只有一辆马车匆匆来去,那种程度的声响根本吵不醒几个人。
就算有人听见了马车声,并且因为被吵醒,恼羞成怒地冲到阳台上或窗户边,马车也早就已经跑过去了。更何况,谁又能确定,这两马车就是绑架了被害人的马车呢?所以同样是完全没有线索。
克拉罗斯早年还有向奥尔显示一下自身能力的想法,现在……遇到大案求助,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哦~我们碰上一个大案子了。”诺布尔公爵用手帕捂着嘴,一脸好奇地站在奥尔身边——他和梅菲尔子爵已经站在那儿有一会儿了,奥尔早知道他们跟了上来,他们愿意跟也就跟吧。
看着诺布尔公爵,奥尔有种梦回钱德勒还在时的感觉。让原本严肃思考的他,觉得哭笑不得。
这时候,一位夫人带着女仆从那座房子里走了出来,她提着一个篮子,女仆端着一个大托盘,她们为每一位警官递上一杯热奶茶和一块饼干,当走到他们这群人身边时,她屈身行礼,脸上哀伤又期待,但没有多说任何话,只是递上茶碗,让女仆倒上热奶茶,然后安静地退下。
这位夫人没有化妆,她穿了一双粉色的鞋子,身上的裙子却是深蓝色的,披了一件白色的披肩。这种混乱的搭配在社交圈可是会被嘲笑的,从夫人这些衣服的材质看,她该是了解这些的,但她已经顾不上了。
失去女儿的母亲,失去父亲的儿子……
——乔·迪克的失踪案和绑架案前后发生时间也太接近了,很难不怀疑,这两件案子之间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