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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可是你真的很有天赋,据我师姐说,你法医学得很快,犯罪侧写非常厉害!”短发女孩看向许知知道:“你可以试试,这起案子跨越的区域有点广,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

另一个人突然开口帮腔道:“而且早点解决,剧组也少点担惊受怕,有我们在,也能在期间保护剧组顺利拍摄。”

三个人对视一眼,眼神全都和善。

许知知望着三个人,眼睑垂下,思索了几秒后笑着点了点头。

“没事,就是辅助,你给我们一点思路就好,”队长安抚道。

因为是编外,完全不需要太插手其中,只需要给一点思路就好。

许知知乖巧点头,“好,我会尽力的。”

“好,我简单讲一下案子,”队长说道。

其实这件案子并不是简单的案子,而是已经在调查之中的案子。可以说,许知知发现的骨头,是这起案子的被害者的尸骨之一。

这是一个很猖獗犯罪分子,对方似乎是在挑衅警方,把受害者的尸骨,在京市的周边区域进行了抛尸。

这个狗叼来的骨头,只是其中之一。

早在五天前,这个案子就因为发现死者的内脏,开始立案调查。

“然后我们陆续发现死者的大腿、小腿、躯干、手,唯一没被发现的,大概就是死者头颅了。”队长拿出照片,眼神看着许知知,然后把照片递到许知知面前。

许知知伸出手接照片时,总感觉哪里有些违和,有股莫名的感觉笼罩着她。

接过照片,许知知目光落在拍摄的尸体照片上。几张翻看了一下,都是残肢,血淋淋极为残忍,内脏也堆积在案发现场,散发着一股别样的恶心感。

不是尸体恶心,而是这样的处理很恶心,似乎是在宣告着或者挑衅什么。

许知知眯了眯眼睛,然后放下照片,看向三个人,“死者的身份还没有吗?”

“没有,凶手腐蚀了尸体的指纹和掌纹,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生物检材,无法判断案件第一现场是哪里。”短发女孩看着许知知缓缓说着警方的发现。

结合之前的话,因为头颅没找到,没有指纹。

许知知询问了失踪人口的情况,发现他们没发现有符合的人选。

许知知苦笑,“你们这是想让我判断,或者让我去尸检吗?”

“我们在村里发现另一块残肢,法医还在赶来的路上,你如果有空,可以去帮助我们看一眼。”队长十分自然邀请道。

许知知总觉得这话有点离谱,但她又没有察觉出哪里不对。

想到剧组需要安静拍戏,许知知想了想点点头答应下来。中午会休息两个小时,这段时间足够了。

她向孟导报备了一声,和三个人往发现尸体的案发现场去了。

走时,许知知心里还在想,自己错过了什么情况。

想不清楚,她只好跟着一起去看看。

坐上车,几个人互相通了姓名,队长对许知知十分客气,还给了许知知一瓶矿泉水。

许知知诧异看着队长,有些惊奇对方的观察力之敏锐,她吃饭的时候没喝水,这会儿有点渴,对方竟然注意到了。

许知知接过水握着,等到了现场,她看见了其他警察拉好警戒线。做了做心理准备,她拧开瓶盖喝了一点,然后下车。

和其他人一样戴好手套脚套头套,因为没有多余简易隔离服,许知知没再穿,掀开警戒线走了进去。

她不是警察,不能触碰,只能观看或者提出意见。

相当于请的外援。

还有允许她进入现场,其实是因为现场已经被破坏严重。这里距离村子并不远,发现地上的人手时,村民们一窝蜂凑到前面观看。

胆子大的不在少数,甚至有直接触摸人手的人。

周围的地面全是脚印,就连他们现在在查,周围也围满了不少村民。他们站在警戒线外的山坡上,眼神好奇盯着面前的一切,还有想拿起手机拍照的人。

被警察直接盖住摄像头,当地派出所的人开始劝告,不能拍照也尽量不要围观。

这是马路下面的平坦土地,发现人手的地方是平地下面的一小块平台,许知知跟着他们下去,眼神落在人手上。

是一只重度腐烂的手,因为在野外,上面布满了各种虫子和蛆虫,腐烂的黑色里面还有鲜红的血肉。

因为最近开春,天气不错几天,导致腐烂加剧,臭气晕天。难闻的味道,让不少没见过这场面的民警捂着嘴,跑到警戒线外哇哇干呕。

许知知感觉喉咙有点痒,因为看多了,倒也习惯了。蹲下身仔细看了看,然后抬头看了看马路上。

一旁的队长李峰蹲到许知知身边,作为刑侦的一员,他看这些也早已习惯。他看了看断手,然后眼神望向许知知。

“这断手切口整齐,下手的人是个熟手,尸体能看出来皮肤细腻,根据骨头的情况可以判断是一个年轻女性,大约二十五到三十之间。从残存皮肤的肤色和细微的茧子可以判断,对方从事的应该是办公室文员工作。”

许知知看了看创口,又补充道:“应该是杀猪的剁骨刀分尸,尸体的切口虽然整齐,但有补充剁砍的痕迹,应该是刀砍到这里有些钝了,或者这把刀没怎么就磨,很久没用了,应该能从伤口处提取到少量的铁锈。”

其他人静静蹲着听许知知分析,一旁的王雨燕拿着本子记住这些信息。

因为法医在处理其他案子,这里还来不及,等一会儿来了可以给法医参考参考。

许知知站起来,跨步走上上面的土地,然后站到了马路上看向台子,“可以拿一个相同的东西坐在车上扔一扔,确定一下凶手的力气和体型。”

“你已经有基本的推断了吧,”李峰说道。

许知知思索了一下,才道:“初步判断,这个人年纪在三十到三十五岁之间,男性、经济困难、几度创业失败,性格暴躁易怒,应该做过生肉或者卤制肉类生意,有一辆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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