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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小说 > 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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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这里是七十年代,对于孝道估计看的更重。

如果她贸然和杜文华划清界限,杜文华这种人,肯定要去告她,到时候连累陆耀廷就不好了。

毕竟部队纪律严明,对军人是约束的很严的。

看来得从长计议才行!

这会儿还没到秋收的时候,身为大队长的沈文根,早上去看了知青们干活喂牛,给他们记了公分,就回来陪沈慧如的父母,坐在家里听收音机喝茶。

“大哥,今年的红薯和大米出来了,我带点回去。”说话的中年妇女,是沈慧如的亲妈何朝芳,烫着时髦的卷发,脸上擦着薄薄的一层粉,也涂了口红。

但是不夸张,看着只是气色好,并不像杜文华那样涂得满脸假白,跟吃小孩儿的女鬼一样。

再加上她在县城机关单位上班,这种得体的打扮,也没人敢说啥。

何朝芳对沈文根说话,虽然笑着,但态度总有点高高在在上的意思:“永达爱吃你种的大米和红薯。”

沈永达是沈慧如的爹,也是沈文根的亲兄弟。

早年家里穷,沈文根省吃俭用的供沈永达去读了中专,毕业后分配在了县城当个小文员。

这二十多年多去,当初的小文员,也混成了不大不小的领导。

可沈永达在供他出来的这个大哥面前,也总是摆着一副官架子。

偏偏沈文根没觉得不对劲儿,对沈永达一家,那是有求必应。

听说自己兄弟爱吃他种的红薯和大米,还特高兴的说:“成,秋收粮食下来,我就给你们送来。大米和红薯各一百斤,够不?”

“够了。”何朝芳笑着点头。

他们家都是吃商品粮的,生活其实过的特别好。

但老家的东西,他们也想要,每年秋收过了,沈文根都是大包小包的往城里送。

在六十年代的灾荒年,沈文根更是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给他们家送粮食,让他们在灾荒年拿这些粮食,换来了一个好前程。

沈赢被抱进来的时候,就听见沈文根在盘算着,除了粮食和红薯,还有生产大队种的柿子和红枣,也能送十几斤给沈慧如家。

沈赢总算懂了,为啥杜文华拎的西红柿和新鲜黄瓜,不给她的原因?因为这一家子的好东西都给了沈慧如家,根本没她这个女儿的份儿。

原主为啥总被人说皮肤蜡黄,毛孔粗糙?那都是营养不良,给饿的。

“送这么多东西出去,那爸爸准备秋收后给我啥呢?”沈赢笑着问。

听见沈赢的话,在堂屋里喝茶的三个人同时皱眉看过来。

看见沈赢被陆耀廷抱着的时候,沈永达和何朝芳脸色同时沉了下来。他们也和沈慧如一样,觉得陆耀廷该娶的是他们的女儿。

当初沈慧如去京城慰问演出的时候,都被文工团的文老师带去了陆耀廷家里做客。

据说陆耀廷父母,对沈慧如很满意。

都张罗着陆涛廷和他们女儿沈慧如相亲,打结婚报告了。

谁知道,在家里当牛做马,跟个空气人似的,没存在感的沈赢却忽然嫁给了陆耀廷?

这件事对沈慧如全家来说,都是厌恶抵触的。

现在一看,本该是他们女婿的陆耀廷,却抱着别的女人,沈永达夫妻心里简直火冒三丈。

两夫妻对视一眼,沈永达继续低头喝茶,倒是何朝芳领略了丈夫的意思,笑盈盈的开口对沈赢说:“你都嫁给陆团了,要啥好东西没有?还稀罕老家这点农作物?”

“那我看你们也很稀罕。”沈赢知道今天回来,这些人不会给她好脸色,索性主动挑事儿,免得这些人待会儿又说她没把沈富财弄进部队管后勤的事儿。

何朝芳眉头一皱,觉得沈赢说话不中听。

她盯着细皮嫩肉的沈赢,总算相信了沈慧如说沈赢嫁给陆团以后,就变得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的事儿了。

一个没文化的乡下女人,凭啥和她女儿抢男人?

偏偏还抢到了。

这口气,何朝芳也憋不下去。

她太知道如果沈慧如嫁给了陆耀廷,他们沈家会搭着陆家,过上何等风光的好日子?

所以看沈赢,咋看都不顺眼。

但是何朝芳聪明,不会自己去触沈赢的眉头,而是扭头对沈文根说:“大哥,我听着沈赢这意思,是对我们不满意?”

“砰”

沈文根手里的搪瓷缸,重重拍在桌上,发出一声巨响:“沈赢,你别以为嫁了个团长,在家里就能横着走。”

沈文根这个棒槌,就是何朝芳夫妻手里的狗腿子:“你是不是连自己姓啥都忘了?要不是你二爷,我能当上大队长?要不是你二爷,你妈能在街道办上班?你这个白眼狼,一点良心都没有,还敢对你二爷他们甩脸,你想死?”

他可不管陆团不陆团,他是老丈人,再大的领导,在他面前也都是女婿,是孙子。

第一天回门,就这么嚣张,以后那不得骑在他头上拉屎?再说了,沈赢哪配嫁给陆耀廷,该沈慧如嫁过去。

听说是沈赢抢了沈慧如的男人?

这么一想,沈文根觉得沈赢简直伤风败俗,抢姐妹儿男人,这说出去都是笑话。

他老沈家,出了这种作风有问题的女儿,以后咋能在乡亲们面前抬得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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