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5重逢
50
工厂的水泥地满肮脏冰凉,但是我的身体滚烫,汗水落在地上,化开了灰尘,我被按在地板上,扭动得像是一条蛇。我想求饶,可是根本说不出话。
哥哥生气了,他用了很多以前不会用在我身上的东西。
他用细的铁丝捆住我的脚腕,不让我逃跑。
他真的在教训我。
我想骂他,可惜骂不出声,最后实在是太难受了,哭了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膝盖都磨烂了皮,眼泪也已经快干涸的时候,岑北山覆在我身上,温柔地舔去我脸上的泪。
“阿越哭的时候好乖,叫哥哥的时候好漂亮。”
我从喉咙里发出一阵呜呜声。
他笑了一下,“所以不能让你叫哥哥,你一叫我就心软。”
我还来不及细品这句心软是什么意思,就被他拉到工厂后门去,他可能是觉得我太脏了,一身的灰土,拧开水龙头,然后举着水管就往我身上打。
工厂的水压是不会小的,那水柱打在身上是真的痛,我感觉我的胸口都要痛死了。
但是那根铁丝还没有解开,已然系在我脚上,另一头被他帮在水管上,绑得很高,我不得不抬高一只腿,像是一只随地撒尿的狗。
我觉得很羞耻,想要哭,但是岑北山温热的身体靠过来,我又有些意乱情迷。
我的身体没了重心,只能像根藤蔓一样攀附在他身上。
眼睛上的布条被蹭开了一点,我看到岑先勇露出的半边身体。
他像是死了一样寂静。
我一边觉得很过瘾,一边又觉得我和他没差别。我被岑北山搞得、和一具尸体差不离了。但是尸体是可以安安稳稳地被埋在土里。
我不行,我只能并不太安稳地等着岑北山埋在我里面。
他掐我的脖子,用皮带抽我的小腹和大腿,把我的脸埋进水池里,就像是要把那些他从不曾附加在我身上的把戏一次性玩个够一样。
而被束缚住手脚、甚至失去了看和说的能力的我,被他任意地欺辱玩弄,似乎我的作用只剩下做一个有体温的玩具。
这种感觉糟透了。
但是他偶尔的亲吻和拥抱又让我觉得他视我为珍宝,他谨慎得态度让我觉得我变成了一个易碎品,但下一秒,他粗鲁的对待方式又让我怀疑易碎的古董也有贬值的时候,比如现在。
就在这样痛苦的拉锯里,我晕了过去。
我不去想岑北山在我失去意识后还会不会对我做些什么。
因为这样的话,岑北山在我心里的形象确实会变得有些变态。
但是根据我在医院醒过来后,看我妈眼眶通红的程度,我猜测,岑北山一定还额外对我做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我趁她给我倒水的时候,偷摸拉开衣领望了一眼,想知道岑北山是不是又像上次在工作室一样用碳素笔在我身上写了什么污言秽语被我妈看到。
但是拉开衣领,只看到一片白皙,和白皙之上的红痕以及一些已经结痂的伤痕。
那是一些很久之前的伤。
除了小时候被岑先勇殴打之后留下的伤疤之外,其它的我都有些陌生,仔细想一想,似乎是前段时间陆陆续续出现在我身上的。
但是岑北山总是很注意分寸,不会让我的身上留下这样的印子。
我的头又有些痛。
然后我慢慢想起来,这些伤好像是我自己弄出来的。
恍惚时候的磕磕绊绊,看到尖锐物品就忍不住在肌肤上划过直至流血……?我在某一个时间段里,确实做尽了像疯子一样的事。
我惊恐地跑到浴室里,不顾我妈的叫喊,反锁上门,对着镜子掀起了病号服。
我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我,密布的伤痕,不算太严重,只是碍眼得很,像是被胡乱画过的课桌,看着真脏。
就像一个被撕碎的洋娃娃,又随意地拼凑成了原来的形状。
现在我被岑北山拼好了,用他的吻。可是他人呢?他去了哪里呢?
联想到我的所作所为,我忍不住开始慌张,岑北山说他也疯了,他会不会被我逼得再也难以忍受,永远地离开我了呢?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浴室,听我妈跟我讲我昏睡时发生的种种。
原来岑先勇出狱不久,又赌博欠人钱,他前些时间急需钱甚至求到了岑北山头上,便是因为这件事。
只是他病急乱投医,岑北山哪里会帮他?
至于那个瘸子,是个不会说话的文盲,原先是个农民工,因此很有力气,是被岑先勇哄骗来做的打手,他被我打的有些惨,但是因为和我们私下和解,付了他医药费,他也就不追究我的责任,甚至做了岑先勇有绑架嫌疑的证人。
而苏雅雅那天刚跑出森林,就遇上了来找我的岑北山,听说她吓得不轻。
我有些愧疚,隔了几日,苏雅雅来看我,带了很大一束的花,我认不出那些花的品类,她于是一朵朵地讲给我听。
我乖乖听着,过了很久,她叹一口气,小声说,我也想东东。
“对不起。”
我向她道歉。
“不是……?我是想跟你说,”她像是鼓起很大勇气,“……?我们下次一起去看他好不好?”
我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孟婕也来看我,顺便给我补课。她辞了职,正好没事,眼看着高考将近,我又落下了不少课,她便自告奋勇地来给我补课。好歹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辅导一个高中生也不算什么难事。
我们相处得还行,如果忽略她某天突然撩了撩头发,跟我说,别以为我不知道在路上吓我的人是你。
我没有告诉她,我那是为了吓退那个跟着她走了一路的鬼鬼祟祟的戴帽子的男人。
我只是把练习册往后翻一页,头也不抬,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那你想淹死我那件事我也一并原谅你好啦。”她冷笑着说。
我没理她,只是低下头又做了两道题。
那只被我珍藏的小猫眼球在一个下雨的夜晚丢了,子的时候顺便挠我手心的事情告诉他。
“你常来?”我问。
“不是,这家店也是最近开的,我一个朋友的哥哥开的,白天是听音乐的清吧,晚上才卖酒,”快走到内场的时候,隐约听到些嘈杂的音乐声,张东东鬼叫了一声,“哦!今天是主题场!”
“什么?”从里面射出来的灯光晃眼,我分了神,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完蛋,岑越!我们穿这么普通不能艳压全场了!”
“我可没这个打算。”
“你必须有!我还指望着你做我的英俊僚机呢!”色胚张东东脱口而出他此行的真实目的。
果然还是那个他。
我一边感他还是他,一边想起来一件事,问他,“你还记得红红吗?”
张东东脸诡异地红了:“哎呀,你是明知故问吧……?红红就在这家店里当服务生啊……?”
张东东在我心里的垃圾指数下降了一点。
行吧,那我勉强同意当一下张东东所谓的英俊僚机——但其实我不觉得这个法子有用,乳臭未干的前男高中生,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一定不如靠谱的成熟男性来得强。
答应到服装间来打扮一下也不过是因为张东东死活不肯就这么进去。
张东东嘲笑我,“哎,岑越,不要把你的审美强加在年轻女孩身上好吗?喜欢年纪大的就你一个。”
胡说八道,喜欢岑北山的人可以排两条u字长队。
但我脾气好,不跟他计较。
张东东拿了一堆很朋克的配件在我身上比划,同时对我展开了紧急培训:“要是有女孩跟你搭讪,你就指一下脖子然后摇头。”
“我成哑巴了?”
“怎么了?为你最好的朋友哑巴一下不行吗!”
我勉为其难答应他,“行吧……?”
张东东很满意,给我拿了了个皮圈子,然后一大把链子往我身上绑,我拿着那截皮圈子,翻来覆去没看懂它是安哪儿的,张东东叹口气,“诶,大哥,你脖子上那么长一条疤,不挡一下谁敢来搭讪啊?”
我笑了一下,“忘记了。”
然后低下头,戴上了那截皮圈子。粗糙的皮质感和稍微冰凉的温度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但好在张东东没有再往我身上加别的东西,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不能让你太帅,帅过我就不好了。”他退后一步,打量我,口中念念有词。
我用很慈祥的目光看着这个不懂事的张东东,并且伸手摸了他的狗头,“满意了?”
他点头。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吃饭?”
张东东翻着白眼带我去了个卡座,叫了个巨大的果盘,巨大程度令我震惊,这果盘里还附赠面条和凉菜,本土老帽第一次吃这么豪华的果盘,吃了两口更震惊了,竟然还蛮好吃。尤其是里面的那个柠檬鸡爪,肥嫩多汁且入口即化,一抿就脱骨。
我信了张东东说的不会饿着我的话了。
同时我也肩负着在张东东身边当貌美小哑巴的职责,但我发现根本不用我装,张东东自己就能用微笑摇头注视点头和一声叹息这一系列动作完美地演绎出带着残疾好友出门放松心情的贴心好男人的角色。
我连和美女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没关系,这个凉面真好吃啊,还可以免费加炸得酥脆焦香的花生米。
等我吃完两份凉面,张东东依旧在我身边的位置上岿然不动。
我问服务员要了漱口水,结束了进食,顺便问一下,“怎么还在这?”
张东东哀怨地注视着某一个方向,“她没来。”
我漱了口,又喝了点冰的薄荷水,一口冰的下肚,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
觉得人生圆满。
再看一眼我旁边郁郁寡欢的张某人,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站起来,踢他的腿,让他给我让了个位置出去。
“等着。”
一分钟后,我和那个笑嘻嘻的短发女孩搭上了话,她戴了很大的耳环,衬着小小的脸,青春无敌,妩媚又可爱。怪不得张东东对她魂牵梦萦,现在也眼巴巴地望着我们这个方向。
她已经记不得有过一面之缘的我了,但我们聊得还算愉快。
三分钟后,她眨了眨眼,笑着跳下了舞台,朝张东东的方向去了。
我靠着舞台边缘,看着张东东从一开始的难以置信到手足无措,红着脸等待着那个女孩朝他的方向去。
他幸福地在原地等待。
身后有人敲了敲舞台的木地板,语气懒散,“喂,你把我们的主唱拉走了,得陪我们一个吧?”
我回头看着这个看上去就很摇滚的大哥,发现张东东强行给我搭配的朋克皮衣工字背心和满身金属链在这里找到了它们的家人。
然后我很诚恳地道歉,“不好意思啊,大哥,我不会唱歌。”
他大概也就是嘴上说说,也不是真的硬要我上,白我一眼,走到边上去调琴。
这个时候还没有表演,大家都是懒散的状态,场子还不是很热,也许和这家店是新开的有关。我摸了摸下巴,环顾四周,发现这里布置得还蛮漂亮。
“上来看?”刚刚那个大哥看我东张西望的,邀请我上台,视野会更宽广。
我笑了一下,双手撑着地板上了台,还没来得及站起来,我的目光落在一把木吉他上。
那个摇滚大哥注意到我的视线,“会弹?”
我看了他一眼,他用脚尖踢了一下吉他箱子朝我的方向,我忍不住摸了一下。
我以前也有一把吉他,没这把看上去那么高级,是我去家旁边的那家卤味店当了一个暑假的小时工挣的钱买的。卤味店的工作害得我每天回家都感觉自己是一只浸泡了十二个小时家传卤水的蹄膀。
那段时间我很迷恋吉他和民谣。因为那时候还在上大学的岑北山放假回家跟我讲,学校里有人在宿舍楼下告白。
用一把吉他,唱了三个小时的情歌。
没人知道他唱给谁听,直到最后有一扇窗开了,被告白的那个女生泼了水下来,浇灭了那个人嘶哑的情歌和围观者的热情。
岑北山把这件事当作一个趣事讲给我听,但是我觉得他应该有一点打抱不平。
虽然那个告白的男孩不该这么突然地在楼下唱情歌给人压力,但是一个年轻人炙热的心也不该是这样狼狈地被水浇熄。
我那时候说不清是迟钝还是敏锐,察觉到岑北山的心情,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这样的事啊?”
他摸我的头,说,“说不上。”
“可我感觉你好像不太高兴。”
“我只是在想,假如有人对我做这种事的话,我会是什么反应。”
那时候岑北山大概就已经有点和同龄人不一样了,他要打工要照顾家里,同龄人手里随处可以挥霍的青春在他这里被压缩成很薄的成绩单和账单,这让他失去了很多只有年轻人才有的权利。
比如自由的恋爱和一些热血上头的浪漫。
我心情矛盾,一方面觉得岑北山行情不可能不好,另一方面又不太想岑北山受人欢迎,我心里想,这些姐姐怎么回事啊!岑北山家里一穷二白还有我这个拖油瓶,她们怎么还前仆后继?
但是我又很心疼岑北山,岑北山是最好的,他不应该比别人少什么,我摸摸他的脸,安慰他——或者说在安慰我自己。
“哥,我去你楼下给你唱歌。”
我信誓旦旦,“我会唱得比谁都好听,而且就算你泼我水我也不走。”
岑北山定定地看着我,然后笑了一下,他的这个笑背着光,柔和得像是夏日晚风的具象化,吹得我五迷三道,整个人都有点痴。
“说得比唱的好听。”他点一下我的额头,又顺着我的说,“我大概是舍不得你在宿舍楼下吹一晚上的风。”
我顺杆爬,“那你来给我唱歌,你刚拨一下弦,我立马就开窗。”
“那你给我什么?”
岑北山问。
我冥思苦想许久,回答他,“花吧。”
“花?”
“嗯,花,最漂亮的花。”
没有什么比花更适合了。
“我会把花扔给你,不不不,我不扔给你,我要亲自跑到你跟前,把我和花一起给你。”
59
我会的曲子不多,因为其实不太懂乐理,是死记硬背下来的谱子,来来回回只会那么几首老掉牙的歌曲,也没有脸拿出来展示,我对这件事情的兴趣也就如同一开始的一时兴起一样,突然地来也突然地消失。
那把吉他后来被我妈在二手市场贱卖,卖的钱换了一盏立式的台灯,很漂亮的奶黄色外壳,点亮之后光线柔和,但是因为用途不明,摆放在哪里都好像不合适,因此被闲置很久,在角落里蒙尘。
我想起那盏灯,又想起那把吉他,想起我躲在天台对着视频笨拙拨弦的样子。
然后想起岑北山。
我总是半途而废,只在喜欢岑北山这件事上持之以恒,以前以为是血缘的纽带在我们之间作结,让我们难分离,虽然嘴上不承认,心里却知道这份感情的岑在,那时候有点不要脸的觉得背德且刺激,中二病犯,认为这是命运让我们纠缠,不可分的血缘是宿命。
现在才意识到,好像不是这么一回事。
没有什么天然的命运决定我的感情,它就像是春末夏初的一道惊雷,不讲道理地落下来砸在某些人的头上,然后带来一场急雨。
这场雨过后,土壤里会长出什么样的植物来,没人说得清。
我以为我会伤心难过,因为我不是岑北山的一母同胞的亲弟,我没能和他共享一份基因,失去了血缘的纽带,我们成了两个不相干的陌生人,蒲公英上的两朵孢子,风一吹,便可以自由地离散在这大千世界里,再也不相遇。
可是我们没有离散,因为岑北山一早就知道我是谁,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家里,分享一半的床榻和这个家庭里一半的爱给我,甚至把他自己的爱也给我,爱意倾斜,我被宠坏。
于是我不伤心。
我心里涌动着很多我说不清楚的情绪,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复杂难辨,胜过我短暂的十多年的人生里遇到的所有困难,但是在某一方面,它也作为一个答案,疏解了我对于前半生所有痛苦的困惑。
我的身份、我的家庭、我的爱。
原来我比我想象中更爱岑北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与人之间疏离且陌生,但我依旧能闭着眼找到他,因为爱是一根比血缘更具有力量的不断的线,只有我爱他,我就能顺着这根线走到他的身边。
以任何身份。
我好像脱掉了一件衣裳一样浑身轻盈起来,在夏夜的角落里的交合和吻、汗水和哭泣全都化作了一件被脱掉的衣衫被剥落在地,连同那些日子里束缚着我手脚的不可告人的隐秘的罪恶感。
我现在不承认我有罪了,我也不依靠这份罪恶感去爱他。
岑北山,我现在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依旧选择当你的弟弟,我依旧选择爱你。
我被我自己感动到了,我好牛逼,我脑子真好使,韩剧里要纠结一百集的事情被我三天整理完毕。
才三天!可是转念又一想,三天,三天也不短了,三天,足够我牵着岑北山的手绕着我们这座小城市跑上一大圈然后再去吃洒满碧根果碎的薄荷冰淇淋,然后我们在城市边缘的小广场溜旱冰,大叫着冲散鸽群,最后我们还能有空闲在护城河边的草丛里躺着,仰面晒一下午的太阳,但到了晚上,蚂蚱从耳朵边跃过,我们可以头挨着头一起看星星缀在深蓝色的天幕,如果夜风很冷,我哥一定会敞开他的外套把我裹进他的怀里。
他爱穿很薄的纯色t恤,纯棉质地,柔软轻薄,薄得我的脸颊贴着他的胸口,能感觉到布料下紧实又柔韧的肌肉传来的温度,我会小心地移动,侧着脸,隔着t恤隔着骨肉,亲吻他那颗对我炽热的心。
我抱着这把陌生的吉他,试探着弹了几个音,一声鼓点落下,有人接下了剩下的节奏。
那个朝我笑的朋克大哥扫了我一眼,握住了话筒架,对我说,“这不是会弹吗?”
我弹了一首老歌,很烂大街,但是我总想把它唱给我哥听一听。
我盘腿坐在舞台边,朋克大哥把话筒调到了一个很低的高度。
我想象着岑北山就在台下。那么这首歌,我想唱给你听,很久了。
《everybodyknowsiloveyou》。
音乐总是有魔力,短暂的几分钟里,节奏踏着心口,所有浪漫和热情都被激发出来,在空气中发酵,像是一种活泼的麻醉剂,势必要把所有人都溺在歌曲所传达的情感之中。
连我也不由自主深陷其中。
就像歌词里一样,快来吧岑北山,比我靠近你更靠近我,在爱情枯萎之前、在它结束之前,我们要更加尽情地相爱,这不是游戏和玩笑,你绝对想不到我有多爱你。
不知不觉间,舞台下已经聚集了许多人,灯光落在舞台上,主唱带着笑意,声线慵懒,再契合这首歌不过,我看向台下,灯光绚烂,每个人的脸都被光晕染得模糊,看不清模样。
我不认识她们,但是我的确想让所有人知道,我有多喜欢岑北山。
我不介意分享给全世界,关于我有多喜欢我哥这件事。
一曲终了,场子热了起来,有人扔给我花,朋克大哥的乐队也准备完毕,他接过话筒,开始了接下来的演奏。大家高声地唱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