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61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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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再说我揍你了……?”
“但是有北山哥不就够了吗?反正又没有人规定一个家必须有几个人,你有北山哥不就够了吗?”张东东完全不管我说什么了,低着头自言自语,“说实话,阿越,你从小就好黏北山哥啊,小的时候我就想,大概以后北山哥结婚了你会难受死吧。”
“他不结婚。”我打断说,我们约好的。
“哎,打个比方嘛……?反正你就是很黏他,也不是说整天跟着他,就是一种感觉,看到你就想到岑北山,看到岑北山就想到你,十多年,你们俩就好像交缠的两股藤蔓,谁也无法剥离开另一方单独存在。”
“他是树,我才是寄生的藤蔓,他离开我世界会敞亮一点,我离开他才真的会死。”
“又撒谎了。”张东东做了个鬼脸,往旁边跳开,踩在马路边边上走,说,“你心里才不这样想。”
张东东信心满满的样子很欠揍。
我随口道,“那你说说我心里怎么想。”
“你才不会离开他,他是树你就是珍藏树的人,他是云你就是追逐云的人,你不会松手的,所以你不会死的。”
“唔,承你吉言。”
“岑越,你看看你,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你是不是最近心情不好?你可别在我面前撒谎,我们一起长大的,我没有北山哥那么了解你,但是你们两个纠缠得太紧,反而看不清楚,说不定我才是最知道你在想什么的你?”
我很惊讶,“张东东,外国人给你灌了什么神药,你竟然能说出这么像人话的话?”
“去你的!”他推了我一下,又抬头望天空,说,“其实这段时间我偶尔也会想起你。我其实有点怪你的,你怎么就有点神经了呢?虽然他们跟我说也不是太严重……?但是拜托!你以为我死了诶?你以为我因为你死掉了、然后发癔症了、觉得我还活在你身边诶!这还不算太严重吗?刚开始的时候我装不知道,因为我觉得我也受伤了嘛,有点赌气,所以故意不去和你们联系,也不打听关于你的事,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开始特别内疚,内疚之后我又生气,我又开始埋怨你,觉得你真脆弱,随随便便就疯了,疯就疯嘛,还打着因为我的名义,好像就你一个人讲义气一样!什么嘛,我可生气了!”
“诶,张东东……?”他仰着脸对天空说话,中气很足,但是声音发抖,而且不肯看我,我都怕他哭出来。
“后来想一想,我想明白了,根本不关我的事!岑越,你不够意思得很,你根本就不是因为我发疯的,你根本没为我哭过!你一定是为了北山哥伤心,让你崩溃的不是我死掉了,因为就算我死掉你也会好好活着的,顶多逢年过节会想起我,为我倒两杯酒在黄土上,你崩溃的是、是岑先勇杀死了我,你不能原谅岑先勇,但是岑先勇是岑北山的爸爸,岑北山没办法斩断和岑先勇的父子关系,就像他没办法放弃你一样,你怕他陷入两难的境地、你怕他放弃你、你怕你们不能再继续在一起!”
张东东好像真的快哭出来了,我把他从马路牙子上拉下来,他低下头,一张脸上湿漉漉的。
我赞扬他,“东东,你变得好聪明。”
“你太可怜了,岑越!你妥协不了,所以你只能装作一切都没发生,好像我没有死掉,岑先勇始终下落不明没回来过、好像你和岑北山还是一对兄友弟恭的好兄弟。把你逼疯的根本不是我,是你对岑北山的渴望,你太想要他了。”
“是啊,我太想要他了,”我伸手想给张东东擦眼泪,他的五官皱在一起的模样太可怜又可爱了,我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在他怒视我之前,跟他说,“对不起啊,东东,害你哭了。”
“你太自私了,岑越。”
“是有一点。”
“愧疚和渴望把你逼疯了,你是想着我的。”
“好恶心啊,不过好像是那样没错。”
“你喜欢岑北山。”
“是啊,我爱死他了。”
张东东每抛出一个充满断定意味的陈述句,我都点头称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张东东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色胚,满脑子都是女孩的胸部和裙摆下的风光,我简直想把他扔进消毒池里泡上个三天两夜。
可他却是这世界上少有的几个了解我的本质并且愿意爱我的人。
我以前一直以为,我只需要岑北山的爱,现在才发现,好像我也拥有了朋友的爱。
“但是我也不是只看得到岑北山的,我也很爱你,我也爱雅雅,虽然没有爱我哥那么爱,但你们知道我爱你们对不对?”我说,“张东东你要是想骂我,就狠一点,不要这么伤心难过,好像是你做错事一样。”
“你没做错事。”
“那你还骂我?”
“谁让你把自己逼疯的啊!我就是要骂你!干嘛那么对自己?有想做的就去做好了怎么不该有良心的时候又善良起来了?自我折磨就能赎罪吗?你太好笑了,我都没有死,你还要因为自己的爸爸害死了好朋友而内疚!你还要为了自己因为哥哥不能和这样的父亲完全割席而感到痛苦!真的疯了怎么办!你也想变成蒋婆婆那样疯癫癫的然后死在河里吗?”张东东难得这么凶狠,却因为哭得一脸把鼻涕一把泪而失去了一些威慑力。
要是岑北山,现在一定把我骂哭了都。不对,岑北山才不会跟我说这么多废话,他现在应该已经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扔河里了才对。
我一想到那个情景就觉得脖子发痒,喉咙也有点痛,好像真的有人在掐我脖子一样。
“我哭这么伤心我这么严肃你还笑!”这一笑完蛋了,张东东气得跳脚,又因为哭得厉害,呼吸不畅,差点一口气背过去,我生怕张东东真的撅过去了,赶快扶着他,拍他的背给他顺气。
张东东一边抽泣一边打着嗝指使我去给他买纸巾和苏打水。
“你知道的吧?我、我要无糖的那种……”
“好好好,我去给你买苏打水,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嗯?”
张东东脑子不好使,对有的课文倒是背得熟,只是哭得大脑少根筋,我说完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想要打我我却已经跳跃着跑开了。
此时已经是晚上了,薄云藏着一面羞怯的月,月光并不十分张扬地落下来,像是漂浮在空气里的金粉。我踏着月色走进附近的一家便利店。
这家便利店小小的,位置也不算太好,就在不远处人流量更大的地方有好几家大型的连锁店,它有点多余。因此店里没什么人,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广告牌独自闪耀。
我拿了张东东喜欢喝的无糖苏打和一包纸巾,结账的时候看到首映台边的冰柜里贴着大大的广告纸、宣传着一个新口味的冰淇淋。
看上去蛮好吃的,于是我挑了一个出来。
店员猫着腰在收银台里坐着清扫,我等了他几秒钟,他似乎都没有发现我,我于是敲了敲收银台的柜面,“不好意思……?”
那个店员显然受了惊吓,猛地抬头,头碰到柜子,发出很大的一身响。他有些慌忙地站起来,然后我们对上视线,都有些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才好。
“……?爸。”
“……?阿越。”
太久没见,仅有的那些回忆也不算太美好,却不约而同喊出了亲密的称呼,我们都有些尴尬,久久地踟蹰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说实话,这么多年,我子的时候顺便挠我手心的事情告诉他。
“你常来?”我问。
“不是,这家店也是最近开的,我一个朋友的哥哥开的,白天是听音乐的清吧,晚上才卖酒,”快走到内场的时候,隐约听到些嘈杂的音乐声,张东东鬼叫了一声,“哦!今天是主题场!”
“什么?”从里面射出来的灯光晃眼,我分了神,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完蛋,岑越!我们穿这么普通不能艳压全场了!”
“我可没这个打算。”
“你必须有!我还指望着你做我的英俊僚机呢!”色胚张东东脱口而出他此行的真实目的。
果然还是那个他。
我一边感他还是他,一边想起来一件事,问他,“你还记得红红吗?”
张东东脸诡异地红了:“哎呀,你是明知故问吧……?红红就在这家店里当服务生啊……?”
张东东在我心里的垃圾指数下降了一点。
行吧,那我勉强同意当一下张东东所谓的英俊僚机——但其实我不觉得这个法子有用,乳臭未干的前男高中生,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一定不如靠谱的成熟男性来得强。
答应到服装间来打扮一下也不过是因为张东东死活不肯就这么进去。
张东东嘲笑我,“哎,岑越,不要把你的审美强加在年轻女孩身上好吗?喜欢年纪大的就你一个。”
胡说八道,喜欢岑北山的人可以排两条u字长队。
但我脾气好,不跟他计较。
张东东拿了一堆很朋克的配件在我身上比划,同时对我展开了紧急培训:“要是有女孩跟你搭讪,你就指一下脖子然后摇头。”
“我成哑巴了?”
“怎么了?为你最好的朋友哑巴一下不行吗!”
我勉为其难答应他,“行吧……?”
张东东很满意,给我拿了了个皮圈子,然后一大把链子往我身上绑,我拿着那截皮圈子,翻来覆去没看懂它是安哪儿的,张东东叹口气,“诶,大哥,你脖子上那么长一条疤,不挡一下谁敢来搭讪啊?”
我笑了一下,“忘记了。”
然后低下头,戴上了那截皮圈子。粗糙的皮质感和稍微冰凉的温度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但好在张东东没有再往我身上加别的东西,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不能让你太帅,帅过我就不好了。”他退后一步,打量我,口中念念有词。
我用很慈祥的目光看着这个不懂事的张东东,并且伸手摸了他的狗头,“满意了?”
他点头。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吃饭?”
张东东翻着白眼带我去了个卡座,叫了个巨大的果盘,巨大程度令我震惊,这果盘里还附赠面条和凉菜,本土老帽第一次吃这么豪华的果盘,吃了两口更震惊了,竟然还蛮好吃。尤其是里面的那个柠檬鸡爪,肥嫩多汁且入口即化,一抿就脱骨。
我信了张东东说的不会饿着我的话了。
同时我也肩负着在张东东身边当貌美小哑巴的职责,但我发现根本不用我装,张东东自己就能用微笑摇头注视点头和一声叹息这一系列动作完美地演绎出带着残疾好友出门放松心情的贴心好男人的角色。
我连和美女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没关系,这个凉面真好吃啊,还可以免费加炸得酥脆焦香的花生米。
等我吃完两份凉面,张东东依旧在我身边的位置上岿然不动。
我问服务员要了漱口水,结束了进食,顺便问一下,“怎么还在这?”
张东东哀怨地注视着某一个方向,“她没来。”
我漱了口,又喝了点冰的薄荷水,一口冰的下肚,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
觉得人生圆满。
再看一眼我旁边郁郁寡欢的张某人,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站起来,踢他的腿,让他给我让了个位置出去。
“等着。”
一分钟后,我和那个笑嘻嘻的短发女孩搭上了话,她戴了很大的耳环,衬着小小的脸,青春无敌,妩媚又可爱。怪不得张东东对她魂牵梦萦,现在也眼巴巴地望着我们这个方向。
她已经记不得有过一面之缘的我了,但我们聊得还算愉快。
三分钟后,她眨了眨眼,笑着跳下了舞台,朝张东东的方向去了。
我靠着舞台边缘,看着张东东从一开始的难以置信到手足无措,红着脸等待着那个女孩朝他的方向去。
他幸福地在原地等待。
身后有人敲了敲舞台的木地板,语气懒散,“喂,你把我们的主唱拉走了,得陪我们一个吧?”
我回头看着这个看上去就很摇滚的大哥,发现张东东强行给我搭配的朋克皮衣工字背心和满身金属链在这里找到了它们的家人。
然后我很诚恳地道歉,“不好意思啊,大哥,我不会唱歌。”
他大概也就是嘴上说说,也不是真的硬要我上,白我一眼,走到边上去调琴。
这个时候还没有表演,大家都是懒散的状态,场子还不是很热,也许和这家店是新开的有关。我摸了摸下巴,环顾四周,发现这里布置得还蛮漂亮。
“上来看?”刚刚那个大哥看我东张西望的,邀请我上台,视野会更宽广。
我笑了一下,双手撑着地板上了台,还没来得及站起来,我的目光落在一把木吉他上。
那个摇滚大哥注意到我的视线,“会弹?”
我看了他一眼,他用脚尖踢了一下吉他箱子朝我的方向,我忍不住摸了一下。
我以前也有一把吉他,没这把看上去那么高级,是我去家旁边的那家卤味店当了一个暑假的小时工挣的钱买的。卤味店的工作害得我每天回家都感觉自己是一只浸泡了十二个小时家传卤水的蹄膀。
那段时间我很迷恋吉他和民谣。因为那时候还在上大学的岑北山放假回家跟我讲,学校里有人在宿舍楼下告白。
用一把吉他,唱了三个小时的情歌。
没人知道他唱给谁听,直到最后有一扇窗开了,被告白的那个女生泼了水下来,浇灭了那个人嘶哑的情歌和围观者的热情。
岑北山把这件事当作一个趣事讲给我听,但是我觉得他应该有一点打抱不平。
虽然那个告白的男孩不该这么突然地在楼下唱情歌给人压力,但是一个年轻人炙热的心也不该是这样狼狈地被水浇熄。
我那时候说不清是迟钝还是敏锐,察觉到岑北山的心情,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这样的事啊?”
他摸我的头,说,“说不上。”
“可我感觉你好像不太高兴。”
“我只是在想,假如有人对我做这种事的话,我会是什么反应。”
那时候岑北山大概就已经有点和同龄人不一样了,他要打工要照顾家里,同龄人手里随处可以挥霍的青春在他这里被压缩成很薄的成绩单和账单,这让他失去了很多只有年轻人才有的权利。
比如自由的恋爱和一些热血上头的浪漫。
我心情矛盾,一方面觉得岑北山行情不可能不好,另一方面又不太想岑北山受人欢迎,我心里想,这些姐姐怎么回事啊!岑北山家里一穷二白还有我这个拖油瓶,她们怎么还前仆后继?
但是我又很心疼岑北山,岑北山是最好的,他不应该比别人少什么,我摸摸他的脸,安慰他——或者说在安慰我自己。
“哥,我去你楼下给你唱歌。”
我信誓旦旦,“我会唱得比谁都好听,而且就算你泼我水我也不走。”
岑北山定定地看着我,然后笑了一下,他的这个笑背着光,柔和得像是夏日晚风的具象化,吹得我五迷三道,整个人都有点痴。
“说得比唱的好听。”他点一下我的额头,又顺着我的说,“我大概是舍不得你在宿舍楼下吹一晚上的风。”
我顺杆爬,“那你来给我唱歌,你刚拨一下弦,我立马就开窗。”
“那你给我什么?”
岑北山问。
我冥思苦想许久,回答他,“花吧。”
“花?”
“嗯,花,最漂亮的花。”
没有什么比花更适合了。
“我会把花扔给你,不不不,我不扔给你,我要亲自跑到你跟前,把我和花一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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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的曲子不多,因为其实不太懂乐理,是死记硬背下来的谱子,来来回回只会那么几首老掉牙的歌曲,也没有脸拿出来展示,我对这件事情的兴趣也就如同一开始的一时兴起一样,突然地来也突然地消失。
那把吉他后来被我妈在二手市场贱卖,卖的钱换了一盏立式的台灯,很漂亮的奶黄色外壳,点亮之后光线柔和,但是因为用途不明,摆放在哪里都好像不合适,因此被闲置很久,在角落里蒙尘。
我想起那盏灯,又想起那把吉他,想起我躲在天台对着视频笨拙拨弦的样子。
然后想起岑北山。
我总是半途而废,只在喜欢岑北山这件事上持之以恒,以前以为是血缘的纽带在我们之间作结,让我们难分离,虽然嘴上不承认,心里却知道这份感情的岑在,那时候有点不要脸的觉得背德且刺激,中二病犯,认为这是命运让我们纠缠,不可分的血缘是宿命。
现在才意识到,好像不是这么一回事。
没有什么天然的命运决定我的感情,它就像是春末夏初的一道惊雷,不讲道理地落下来砸在某些人的头上,然后带来一场急雨。
这场雨过后,土壤里会长出什么样的植物来,没人说得清。
我以为我会伤心难过,因为我不是岑北山的一母同胞的亲弟,我没能和他共享一份基因,失去了血缘的纽带,我们成了两个不相干的陌生人,蒲公英上的两朵孢子,风一吹,便可以自由地离散在这大千世界里,再也不相遇。
可是我们没有离散,因为岑北山一早就知道我是谁,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家里,分享一半的床榻和这个家庭里一半的爱给我,甚至把他自己的爱也给我,爱意倾斜,我被宠坏。
于是我不伤心。
我心里涌动着很多我说不清楚的情绪,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复杂难辨,胜过我短暂的十多年的人生里遇到的所有困难,但是在某一方面,它也作为一个答案,疏解了我对于前半生所有痛苦的困惑。
我的身份、我的家庭、我的爱。
原来我比我想象中更爱岑北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与人之间疏离且陌生,但我依旧能闭着眼找到他,因为爱是一根比血缘更具有力量的不断的线,只有我爱他,我就能顺着这根线走到他的身边。
以任何身份。
我好像脱掉了一件衣裳一样浑身轻盈起来,在夏夜的角落里的交合和吻、汗水和哭泣全都化作了一件被脱掉的衣衫被剥落在地,连同那些日子里束缚着我手脚的不可告人的隐秘的罪恶感。
我现在不承认我有罪了,我也不依靠这份罪恶感去爱他。
岑北山,我现在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依旧选择当你的弟弟,我依旧选择爱你。
我被我自己感动到了,我好牛逼,我脑子真好使,韩剧里要纠结一百集的事情被我三天整理完毕。
才三天!可是转念又一想,三天,三天也不短了,三天,足够我牵着岑北山的手绕着我们这座小城市跑上一大圈然后再去吃洒满碧根果碎的薄荷冰淇淋,然后我们在城市边缘的小广场溜旱冰,大叫着冲散鸽群,最后我们还能有空闲在护城河边的草丛里躺着,仰面晒一下午的太阳,但到了晚上,蚂蚱从耳朵边跃过,我们可以头挨着头一起看星星缀在深蓝色的天幕,如果夜风很冷,我哥一定会敞开他的外套把我裹进他的怀里。
他爱穿很薄的纯色t恤,纯棉质地,柔软轻薄,薄得我的脸颊贴着他的胸口,能感觉到布料下紧实又柔韧的肌肉传来的温度,我会小心地移动,侧着脸,隔着t恤隔着骨肉,亲吻他那颗对我炽热的心。
我抱着这把陌生的吉他,试探着弹了几个音,一声鼓点落下,有人接下了剩下的节奏。
那个朝我笑的朋克大哥扫了我一眼,握住了话筒架,对我说,“这不是会弹吗?”
我弹了一首老歌,很烂大街,但是我总想把它唱给我哥听一听。
我盘腿坐在舞台边,朋克大哥把话筒调到了一个很低的高度。
我想象着岑北山就在台下。那么这首歌,我想唱给你听,很久了。
《everybodyknowsiloveyou》。
音乐总是有魔力,短暂的几分钟里,节奏踏着心口,所有浪漫和热情都被激发出来,在空气中发酵,像是一种活泼的麻醉剂,势必要把所有人都溺在歌曲所传达的情感之中。
连我也不由自主深陷其中。
就像歌词里一样,快来吧岑北山,比我靠近你更靠近我,在爱情枯萎之前、在它结束之前,我们要更加尽情地相爱,这不是游戏和玩笑,你绝对想不到我有多爱你。
不知不觉间,舞台下已经聚集了许多人,灯光落在舞台上,主唱带着笑意,声线慵懒,再契合这首歌不过,我看向台下,灯光绚烂,每个人的脸都被光晕染得模糊,看不清模样。
我不认识她们,但是我的确想让所有人知道,我有多喜欢岑北山。
我不介意分享给全世界,关于我有多喜欢我哥这件事。
一曲终了,场子热了起来,有人扔给我花,朋克大哥的乐队也准备完毕,他接过话筒,开始了接下来的演奏。大家高声地唱着歌。
我接住一支玫瑰,退到舞台边,试图在热情的人群中找到那个给我花的人,隔着人群,我却看到了熟悉的脸。
只一瞬间,人群涌动,很快把他埋没。
我想笑,我几乎忍不住地想笑。
我低头嗅这支开得还不是很盛的玫瑰,嗅它花瓣上的馥郁香气和露水味道,真神奇,在酒吧里我竟然还能闻到露水的味道,那么这一定不是玫瑰的味道。
是那个拿着花的人,他身上无与伦比的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