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的小说
认真的小说 > 我的团长我的团同人合集 > 朽木
字体:      护眼 关灯

朽木

 

这个恶作剧极其没品。等我从坑里爬出来,发现这只土狗他不见了。肯定又搁哪蹲我呢。他最喜欢躲在角落突然窜出来,搞得我一惊一乍。我甩甩身上泥点子,对着山顶的空气振声喊,小太爷我不伺候了。我打道回府。

事情果然跟他说的一样,又乱起来了。虽然没有打到禅达,但焦虑的气氛已经笼罩了这个边陲小镇。有些人走了,有些人留下。留下的大多是离开便居无定所的老百姓。政权更迭,他们的日子也无非是在苦和好一点中间打钟摆。而对龙文来说,是讨百家饭易不易的问题。

人心惶惶几个月,传来的消息是越来越坏。阵线被一再挤压后撤。一支军队暂驻禅达。那几天龙文总是做噩梦,梦里哼哼咛咛,侧躺着四肢还跟逃跑一样运动。一蹬一踹就把小太爷我给踢醒了。我气恼地给他两爪子,他却像梦魇一样醒不过来,只是哼唧扭动。我为了能睡个好觉,只好安抚他,在他鼻头上轻舔两下。他便有所缓和,又沉沉睡去。我躺在他身躯围成的半包围的窝里,感受着他的体温也又睡下。

第二天我问他怎么了,他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我切了一声。小太爷才不在乎你的梦,甭管您是梦里吃屎撒尿找姘头,别打扰我睡觉成不成?他换了张脸,笑嘻嘻吐着舌头凑过来。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梦见我好像变人了。也不对,是变成梦里那个人。他还托我帮个忙。

我说,反了不是。人家说书的都是动物托梦给人,从没见人托梦给狗的。那托梦给狗,人也不知道啊。我听这诡辩似乎有几分道理,颇有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那味。不过有闲心说这些屁话的都是文雅风骚之人。我不文雅,他更不是人。于是我提议,快中午了,我们去四川女娃那蹭口饭吃。他欣然同意。

我们一猫一狗正往她那去的路上,碰见一辆军车在路边停下,然后跳下一个人。军靴落地,铿锵有力。我细看,这不是当初在桥头碰上那人吗?感情他不是鬼啊。龙文却突然激动起来,说,他,我梦里有他!然后狗狗祟祟地跟了上去。

那人在山坡上用眼神梭巡,似乎在寻找什么,但没找到,只能在这附近无头苍蝇似的乱撞。我说您干嘛啊?终于找到好下家了是吗?看不出您也当过军犬。这位找的不会是您吧。他吼我。别贫嘴了。你待这,我等会回来。我气闷,在灌木丛里蹲下,看这土狗一步两跳地迎上去。

不过这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对方似乎和他不熟,瞄了一眼继续寻找。龙文则锲而不舍地挡在他的面前,在那人快要发怒时跑开一小段路,然后回头看着人。那人狐疑,跟着他走了几步。龙文就再跑开点,但始终保持能看得见的距离。我好奇心骤起,这狗是要把人拐哪去?为了求解,我爬上了树。只看见一人一狗在山坡上左拐右拐,来到了一个无名坟头。木头立的碑早已歪斜,被禅达的多雨沤得朽烂,看不出姓名。

我看见那人低下头,豆大的泪珠在土狗的脑袋上砸出个小小水坑。因为狗毛油脂隔水,继而聚集成一滩小小湖泊。

那支军队很快就走了。又一支来了,比起来破烂很多。这样的军队如何打胜的,我想破脑袋也想不通。那几天我都睡不安宁。总有人扯着大喇叭用不知道哪里的乡音喊:老乡们,不用担心,巴拉巴拉。龙文兴奋地在人们脚边窜行。对他来说这无疑是快乐的。此地再无战略意义,重要人物早已开溜。禅达被兵不血刃地接管,比打起来要好。打起来狗就没处讨食,饿急了还要吃死人。

他如此癫狂欣喜还有一个原因,他的老朋友回来了,就是那个被起了个混账名字的军犬。那只军犬和他的主人一样瘸了一条腿。我心想好家伙,这是瘸子开会啊。别人是克夫克妻,龙文是把周边的克成瘸腿。也是倒霉催的,我要不和他混一块,没准腿好着呢。

我没耐性等他俩打完交道,就自己去了她家里。没想到瘸子紧随其后。她正在家里淘米,门虚掩着。我在墙头立住。瘸子本来近乎雀跃地蹦跳到了门口,却在推门前停住,聊胜于无地理了理衣领和头发,而后紧张地轻咳了两声,微颤着手推开了门。

“小醉,我回来了。哎呦喂”瘸子被撞得往后一退,差点被门槛绊倒,然后被怀里人闪着泪花结结实实地抱住。“你咋才回来?我还以为你”瘸子伸出手想摸又迟疑,最后轻轻在她脑袋上放下。“我不是寄信说了是误传,我没死。”“那你之后怎么没写?我担心死你了。”瘸子放柔了声音,用手指绕她的发丝。“之后我没法写啊”

我被肉麻得不行,想想还是回去找龙文啊?什么?您认识这位。他也叫孟烦了。嘿嘿,不好意思,被您发现了。误会一场。这名其实不是我自个的,是我借的。是这样,那天我从一户人家路过,忽然听到一个老人恸哭,口里喊着了儿,了儿。我探头往屋里这么一看,发现那个似发不出新芽的枯朽老树一样的老人无力般瘫软在桌前。桌上是一个乌木的牌位,牌位上写着孟烦了这三字的姓名。我嘴里念了几遍,觉得这名有趣。既然已经往生了,那名字借我用用又何妨。我就拿来当自家的名号。

至于那土狗更是随便。有天被人追着一头撞在了一块木板竖的碑上。这坟头甚是磕碜,就是一个土包。那块木板,姑且称之为墓碑,上面用墨水写的字已经被雨水淋过,往下流黑水。其他字已经辨识不清,只有龙文两个大字能看出来。追他的顽童看见坟头还是有点怕的,拔腿就跑。它被救了一命,就承了恩人的大名。这话是他引着那个军官到无名坟头后跟我说的。

反正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我俩承了生人或死人的名字。不过原主生还了,我还是改名换姓的好。至于叫什么,反正不能跟龙文一样喊柴火精,难听。这事先按下不提。我总不能打扰小两口久别重逢。龙文又不知道野哪去了。我选择打道回府。

日子是真的安逸起来。连我俩都长了膘。但龙文这条土狗也是真的老了。他已经近十四岁了。跟着狗肉去追野兔的时候,他开始气喘吁吁。令我不解的是,他隔三岔五还要爬上那高高的山顶。雨水把旁边的土堆冲散回填,他就把之前挖的土坑再刨开。日积月累,这土坑比当初挖时深了三倍,宽了两倍。狗的爱好真是难以捉摸。他也从来不往里面埋骨头,只是挖掘,像是要挖穿地心。

我又问他,费劲刨这个坑干嘛?就算是坟从几年前开始挖是不是太早了点。他不回答我,反而眼神有些怜悯地看着我,看得我头皮发麻。他说,烦啦。这是我失去大名后他给我起的诨名。我走后你还能跟谁说话?我被他问得一时有点懵。狗肉?他摇摇头。狗肉和我们不一样。而且他有一天也会走。我被他弄得心里没底。老实说,我一直以为他会长命百岁,毕竟成精怪了,其他本事没有,总得有点保底的吧。

我让他别绕圈子。他说我没绕,你想不想见见我们的同类?我说这地方没灵气不都跑完了吗?他意味深长地看着远处说,谁不想回家呢?然后他躺在了坑里,问我合不合适。我像第一次一样骂他有病,转过头拿屁股对着他。您老死了可别指望我给您埋。他说没事,死了就是一副臭皮囊。鹰爱啄啄去,虫爱咬咬去。我喉头哽得难受,压着声骂了句去你大爷就走了。他缓缓从坑里爬出跟上我。

他一天天迟暮,老态龙钟的,已经无法做到一天内在东西岸往返。所以他不能常回南天门堡垒那个家,而经常宿在小醉家里。有一天他抖擞精神,回光返照,遥遥领先于我钻进了他最爱的狗窝。他在捡来的那堆破烂上快活地打滚,说我的,都是我的,然后呼哧呼哧跟打出的子弹一样射向山顶那个坑洞。

我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在坑底躺平了,安详得只差口棺材和花圈。我看着他胃一阵绞痛,克制不住地痛哭失声。这丫却突然睁眼,吓得我把哭声咽了回去。他前爪扒着坑沿,用鼻子轻柔地拱了拱我。他说,烦啦,你终于发芽了。欢迎你和我同裘共穴。而后倒了下去。

我摸摸脑袋,那处不知何时冒出一个柔嫩的苞芽。我一根劈柴,竟然有了新生。我宛如五雷轰顶,冥冥中记起,我曾是神树的一个枝桠,勉强可以算作它的儿孙,但我早衰易折,一直挂在枝头将死不死,将落未落。后来日本人把树掏空,神树主干枯萎,但偏留我一枝独活。后来对岸炮轰碉堡,我终于得了痛快,彻底折断。我断落后掉下悬崖,跌入怒江,而后被冲到岸边。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樵夫捡到我,指望有一天能把我晒干做个好燃料,可我却一直潮湿地度过了一个个冬日。直到有天一只土狗找上了我。

龙文想让我们的族类回来,告诉他们这已经和平安宁了,但我找不到他们。于是我扎根在最高处,比我的父或母还要高的地方,扎根在他埋葬尸骨的山顶。我萌生的根茎融入他的血肉他的骨髓,以此为养料,迅速抽枝破节。而他小小的身躯蜷缩在泥土之下,被我的根系紧紧包裹,在其中安眠。我想我要努力生长,冲破云层,这样他们就能看见我们,然后从四面八方涌来,回家。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